看到老人摔倒,路过却不扶,最终老人死亡,路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爱抽热闹233


看到老人摔倒,路过而不扶,导致老人死亡,是一种极端自私的,麻木不仁行为,虽然不要承担法律责任,但道德、良心会受责备,这种责备比金钱损失更难受。如果是我遇到这种事,我肯定会不顾一切地先去救老人。

网传有老人极其家属故意制造“碰瓷”事件,估计只是极其个别的,不能因此就对世界充满恶意。就“碰瓷”这种行为比小偷更可耻,类似于当众抢劫,社会应鄙夷这种行为,并且呼吁政府出台制约法律严办。


而有些新闻媒体故意以此夸大宣传,是别有用心要把社会引向阴暗面,唯恐天下不乱,为自己的麻木不仁行为寻找借口。这种负能量不可津津乐道。

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个温暖的大家庭,必须大力提倡讲礼貌、讲奉献,大力提倡互相帮助、乐于助人、甚至舍己救人的高贵品质,让上世纪六十年代的雷锋精神回归社会,增加国人的社会幸福感。


如果一个老人摔倒都没人扶,这么一个冷漠的民族还有希望吗?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在哪里呢?

欢迎网上同仁发表评论。


名庐书社许高鉴


不扶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要是扶了那就说不清了。


我的一个朋友,在自家饭店不远处看到一个老人摔到了,心地善良的他马上开着车把老人送到了医院,到了医院还垫付了500元的押金,等到家属到了医院的时候,朋友以为可以离开了,可是家属却不让走,得说朋友是开车肇事。

最后朋友无奈报了警,经过警察的多方调查,对于车辆的检查和对于老人摔倒地方的多人证明,朋友才洗清了冤枉,家人得知真相后,不但没有说声感谢,反而还一副很失落的样子。



如果朋友不扶那个老人,而是当做没有看见,肯定什么事也没有,反而好心把老人送到了医院,却让家人误会。我问朋友后悔吗,朋友是这样说的。

不后悔,朋友说以后碰到老人摔到依然会扶,面对一个老人摔到,自己无动于衷的话,良心会不安,虽然遭到家人的误解,但是总归自己的自己的心是踏实的,他说“头上三尺有神灵”,人在做,天在看。


我是焱垚


看到老人摔倒,路过却不扶,这要放80年代,这人要被批斗的,但是现在社会,你不扶倒地老人,最多也就被别人嘴上说两句,也没有什么要承担的责任。

现在的社会很现实,如果我扶了这个老人,老人最后送医院如果还是死了,那么老人家里人就有理由来讹我了,最后还要打官司解决,我本来好心去扶老人却要承担这么高的风险,这是目前社会人不敢扶的原因。

可能也会有好的情况,比如我把老人送医院了,老人因此捡回来了一条命,他的家人可能会感激我,也就得到一点心灵的安慰。就如我上面说的,扶了之后承担的风险远远要高很多。

没扶老人,老人如果最后死了,你从新闻中得知了,可能也就是感觉内心过不去,可能会被道德谴责,但是你没有义务就一定要去扶老人。

如果你真的很想帮助倒地老人,你首先要做好录像,救人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让路人帮你拍摄从你接触老人前到救助老人全过程的视频。这是保护你自己的同时,也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这在现在的社会,是非常有必要的。录像这个点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就和开车在偏僻的山区出事故有行车记录仪一样,谁的责任一清二楚,不需要口头争辩。做正能量的事情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首先你要保护好自己!

扶不扶摔倒老人更多的不存在义务,我不扶也没有什么责任可言,如果这个社会更美好一点,更和谐一点,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我相信更多人会去扶一把。


白白胖胖才是真


不是不扶,是家里经济条件不允许我扶,我如果是千万富翁,我就扶,也不怕他讹我,即便讹我,我也赔付的起。如果我遇到,我顶多下来远远拍个视频,先证明自己没关系,不是肇事者,然后在报警。别他么讹诈我,让我去证明自己跟这事没关系,交警队,派出所的跑好几天,找证据,找视频,浪费时间,精力,有那时间我做点什么不好,他死不死跟我没一毛钱关系,我救助你,帮助你,是我好心,我也没有义务一定要帮你,如果是个孩子,我会毫不犹豫去帮忙,因为孩子不撒谎,因为孩子没那么势力,因为孩子的纯真,因为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未来。如果是一个老人,一个变坏的老人,不好意思,我先要维护自身权益。我和你耗不起时间去解释,也赔不起你。


逍遥子luck


救死扶伤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种行为每个人都有的责任感。

大街上农村摔倒的老人小孩时有发生,我都会去扶他们起来,因为我这种帮助别人的性格永远也改不了的,在很多年前,有一位八十多岁的城里老人,在人行道上摔倒,刚好有位人力三轮车师傅路过,他紧急杀车,把老人扶起来,当时老人不省人事、当时三轮车师傅心里有点慌了,东望西观的盼望别人一起帮忙,出出主意能使老人有过治疗的着落,后来过往的人越来越多,当时也没有什么救护车,也有人认识那老人,很快就有人猜想一定是这个三轮车撞的,没多久老人的儿子女儿都来,七嘴八舌的指责三轮车师傅,这时有谁能够说明当时的情况呢?连我们几个证人都无法去证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在大家的帮忙下把老人抬上三轮车上送往医院,最可笑的是还不让三轮车夫走,他几个女儿要三轮车夫交医药费,车夫在冤枉之下报警了,在警察的劝导下车夫交了四千医疗费,老人在第二天清醒过来了,警察说明了情况,问老人是自己摔倒的还是三轮车撞倒的,老人说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车夫一夜没有睡觉,嘴里时候在说老人别死,后来警察宣布老人是自己摔倒的,还车夫一个公道,后来给了市民的感想,好事做不得,做好事有时倒成了坏事,如果老人死了呢?这车夫永远是个冤枉,这个冤枉背得起吗?

如果老人摔倒了最好要有证人在旁最好不过了,以免造成一些误会,假如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你不去扶,老人死了对你来说也许没有什么责任,但是你会一辈子自责自己的良心,俗话说的见死不救三分罪。


人生如梦158167915


如果老人摔倒以你无关,并且老人没有指定向你求助,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老人摔倒以你有关,需要视情况而定,最严重的可能是故意伤害罪。

如果老人摔倒后明确向你求助,但是你置之不理,意味着未履行救助义务,需要承担责任。

但是,因为救助义务方面我国未立法,所以,不履行救助义务大都是体现在侵权行为中,民事赔偿的责任比例上,像是该问题的状况,基本没事儿。


回答基本问题之后,笔者还是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扶不扶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导致很多人怕被讹。当然,因为按照这个逻辑,确实也有被讹的风险。

可实际上,大家是想扶的,要不然还探讨这个问题干嘛?不扶就好了。

恐怕很少有人会愿意看到一个生命在自己眼前流失,因为这是非常残忍的一件事儿。

但是,因为受限于某种规则,亦或者以讹传讹产生的危害,让还多人心有顾忌。

这也是为什么屡屡有人提出问题,而又有那么多人探讨的关键。因为大家都想扶,之所以问,是想找一个信心,让自己敢扶。

当然,有些人唯恐天下不乱,非要在那分析不扶的道理。说实话,不扶要什么道理?转头走就好了,不去做就好了,还用得着你去分析?

不过,笔者也确实没办法给人信心,因为被讹是一个或然率的问题。有人问好人多还是坏人多,那当然是好人多,可是碰上坏人的几率再低,哪管是万分之一,还是有几率。

所以,笔者也不能告诉人更大几率会碰上好人,然后就劝大家忽略碰上坏人的风险,这样很不道德。

而在这个问题上,笔者最想说的是,其实我国一直缺一项法律,

叫:见危不救罪。

这个罪名很好理解,见到他人有危险,你能管不去管,那就是犯罪。

其实大家都明白,如今扶老人被讹的可能性不大,到处都有摄像头,当时的状况可以全面的还原。但是,大家担心的主要是被讹这个过程,对于心情、工作等等方面的影响。要知道,这也是一种成本。

而且,见危救助的行为,让“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扶”搅和的失去了正当性。也就是说,你扶老人的行为不是正当的,因为不是你撞的,你不需要扶。

而如果见危不救罪立法的话,就意味着“我扶你是正当的,你讹我就是敲诈。”

如果对方真的敢讹你,你可以告他敲诈勒索罪,让其赔偿,让其坐牢。

所以,也呼吁立法部门对见危不救相关事宜有所思考。

事实上,年见危不救行为入罪的议案,已经于2001年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被提出,随后便进入到问卷调查阶段,相信待时机成熟,就可以出台。

其实,见危不救罪不是笔者编出来的,很多国家都有

在德国刑法典中,有一条内容是这样的:

“因意外事故、公共危险等情况发生,需要救助相关当事人时,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如果有提供救助的可能,而对于自己无重大危险也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的前提下,行为人不提供救助的,处一年以下监禁或者罚金刑。

要知道,德国是将该罪例如到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见其重视程度。

除此之外,日本有“遗弃罪”,内容就是见危不救罪,和咱们法律的遗弃罪不一样;奥地利有“怠于救助罪”。还有法国、俄罗斯、荷兰、匈牙利、捷克、土耳其、瑞士、挪威、葡萄牙、希腊、意大利等很多国家,都有诸如此类罪的设定。

其实,我们经常看电视里面,有些人在国外遇到危险,可以马上在大街上求助,而且往往可以很容易得到帮助,其实就是有些国家实现道德法律化,这并不是谁冷漠,谁热情的问题。

所以,希望我们也能有诸如此类的规定,这样就可以把一些问题彻底消除。


小言詹詹


他是死是活,跟路人有啥关系?为何要承担责任?你真的去扶,人死了,或者受伤,十有八九又是被讹,索赔20万,即便最后有证据证明你的清白,你也要脱一层皮,伤不起,干脆就不要去扶了,免得惹麻烦。

不去扶,但其实可以打打电话求助报警等,假设,你为了不惹麻烦,啥都不干,走了,人死了,也同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原因如下:

1、他的摔倒,跟路过的人,没有直接的身体接触,没有任何的关系,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不需要担责任。


2、摔倒没有人报警,也没有人去扶,死亡,同样跟路人没有关系,因为,他的死,虽然路人没有及时扶和提供帮助有很大关系,但,扶还是不扶,路人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这是他的自由,所以,老人的死,同样跟路人没有直接关系。

3、扶是人情,不扶是本分。如果去扶了,是人情,不扶,也是人家的本分,你最多只能对路人进行道德层面的谴责,但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路人见到老人摔倒就必须要扶,不扶,就要承担责任,既然法律没有规定,自然就不需要担责了。

4、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可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可能一辈子良心不安。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扶了吧.怕被讹诈,不扶吧.怕被指控见死不救。唉!做个路人甲像是偷了谁的那样左顾右看提心吊胆的,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了事儿。

纵观多少因为扶了老人,被讹诈的事件中,哪一家子不是讹的盆满钵溢的?!靠着坏着的良心发家致富了。所以现在一旦出现这种老人摔倒的事件,人们是有多远就躲多远,迅速离开出事现场,唯恐自己被牵连进去。即使没有及时躲开也绝不会上前扶起,顶多能打个电话报警,就已实属很不错了。造成现在这种社会现象,国家的赔偿法律是该好好的反思一下了。





123春之花


中华美德在当前三观己毁的年月,善良已被摧毁,人性业已尽失!

当年,南京一个彭宇案终结了见义勇为,终结了中国几干年以来老祖宗畄给人们的真善美及助人为乐,及乐善好施之精神!

一个国家,个民族如果丧失了最基本的善良,诚信,见义勇为及英雄主义精神,那将是危险的,没有希望的民族!

所以国家要大力加强对人们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层面的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下一代的政治思想教育,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善良,勇敢及其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好的思想品质不能丢!

弘扬真,善,美,拒绝冷漠无情,今天摔倒的是别人,明天摔倒的就是:你,我,她家中的老人!

让大家一起拒绝冷漠无情,

一起弘扬正能量!


老郭125293108


关于这个路人跟摔倒老人没有任何关联,说白了就是恰巧路过看到而已,法律没有任何规定要求看到老人摔倒路人必须伸入援手。如果老人最终死亡,路人在法律上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救死扶伤一直以来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没有法律上的规定限制,但我们毕竟是身存在这样一个大环境,我们还是受到道德制约!


人总是会有老去的一天,等到哪天我们逐渐老去,不再年轻!哪天我们路上自己摔倒了,一个又一个路人从身边路过而装作视而不见,我们是否会在自己内心暗自唾骂这个社会的道德缺失?


所以如果你希望这个世界变好,就得从自身做起,人人都为社会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

为什么人们不愿意去扶一个摔倒的老人?我总结以下原因:

1、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们不否认这个社会是有那么部分人对社会漠不关心,反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至于老人是否会因为自己没有伸出援手而死掉,毫不关心!


2、害怕会被讹诈,害怕会被老人家属纠缠不清

关于老人摔倒我们要不要扶,这个问题已经讨论了不是一两天。

2015年9月5日

据河南电视台@法治现场:8月30号下午,开封暴雨,路面积水成河。一名60岁老人骑电动车涉水时突然倒地,在水中不停挣扎。多名路人上前围观后又退回,有一女子劝人伸出援手未果后也离开。三分钟后,老人被另外一群路人拉出,却已死去。

2017年12月3日

江西上饶某中学三位学生称:他们在放学路上看到一位老奶奶摔倒,他们赶紧上前去扶起,结果老太太竟对他们说要10万块住院。他们没想到老太太不倒不感激,反而指责他们把拐杖踢倒,才导致自己会摔倒。

明明是好心,结果却被敲诈!这种新闻报道实在太多,看多了这些被讹的新闻,许多人在现实中碰到这种事情最后选择避而远之。


3、想扶只是自己缺乏医护知识,担心造成二次伤害

碰到老人摔倒,很多人是缺乏医护知识的。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过去扶老人,很有可能对老人造成二次伤害,最终导致悲剧发生,事后更是纠缠不清。

就此,卫生部也在早前发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 ,让更多人能够认识基本的医护知识,碰到这类问题我们该如何处理给出了全面的指导方法。

在扶摔倒老人,如何处理?

即使是国家发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可是现实中很少有人会关注。所以还是要加大宣传普及医护知识,让更多人知道如何处理现场急救。


另外就是我们在扶老人时候,还是要学会保护自己。毕竟社会复杂,什么人都有。不排除有那么部分人居心不良,所以我们一定是在能够保留现场证据前提下去搀扶老人。


如果现场有其他人员在场,我们可以邀请周边路人为自己作证或者一起帮助老人。


如果现场没有其他目击者,我们可以以视频形式记录现场的过程,这样即使是事后有扯皮推诿发生,也能给留下证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