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阳警事丨武清首例----两名女子因不文明行为“升级”被拘留!!!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5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大部分群众是能够自觉遵守《条例》,做一名文明守法的公民,而今天的两名主人公从违反《条例》,到违反《交通管理法》,再到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最终落得被罚款并拘留,我们来看二位女士的行为是如何“升级”的……

5月2日上午9时许,家住武清区的马女士和刘女士骑着电动车去上班,由于平日养成的交通陋习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所致,二人行驶到武清区前进道一路口时为了“抄近路”,便按照“自己的日常习惯”驶入逆行,而二人的行为被正在执勤的武清交警查获,在民警对其二人进行宣教时,该二人表现的极不耐烦,当听到交警要对她们进行处罚时,他们更是表现的极其抵触、不配合,并对执勤民警及辅警进行推搡、辱骂,严重的阻碍了正常执法工作。

雍阳警事丨武清首例----两名女子因不文明行为“升级”被拘留!!!

为避免二人干扰正常工作,执勤交警立即向分局指挥中心反馈现场情况。很快,属地东蒲洼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及时控制现场,同时将该二人传唤回派出所开展进一步工作。

经询问,马某(女,41岁,武清区人)、刘某(女,31岁,武清区人)对自己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二人已被武清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后 记

骑自行车逆行或者不按信号灯行驶,进而不服从交警管理,辱骂交警,您的行为在当今的社会是完全不被许的!我们每一名成年人都不难判断,当您驾车逆向行驶之时是否把别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在了心里?据统计,因行人或驾驶非机动车的交通参与人无视信号灯和干路机动车横穿马路而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在全部交通事故中所占比例是相当高的。而当“人民交警”对您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之时,您是否感受到交通民警是为了您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处罚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您知道要提升素质、要尊重他人、要爱惜生命、要敬畏法律!否则,罚是必须的。

雍阳警事丨武清首例----两名女子因不文明行为“升级”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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