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放權,將國企“放活”“管好”

國資監管由管企業到管資本邁出重要步伐。近日,國務院印發《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目前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企業共97家,其中48家上榜2018年世界500強企業,其監管方式的變化備受海內外關注。國資委副主任翁傑明指出,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的改革,將有利於提升企業生機與活力,推進企業進行自我約束,規範運行。

落實商業類國企自主經營權

國有資本的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曾在國企改革的歷史上提出過,但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特點。翁傑明說,這次改革的突出亮點,就是國資監管機構即出資人代表機構,在由管企業轉為管資本過程當中邁出了重要的步伐。

翁傑明介紹,本次改革的重點舉措有五個方面,形象地說就是明確了授權“誰來授、授給誰”,確保“授得準、接得住、管得好、黨建強”。

一是確定了權責邊界,即“誰來授、授給誰”。明確了國資委、財政部或其他部門機構根據國務院委託作為授權主體,依法科學界定職責,依據股權關係對國家出資企業開展授權放權。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於企業,將延伸到子企業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位於一級企業,原則上不干預企業經理層和職能部門管理工作,將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於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

二是分類開展授權放權,確保“授得準”。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在戰略規劃和主業管理、選人用人和股權激勵、工資總額和重大財務事項等方面,一企一策有側重分先後地向符合條件的企業賦予更多的自主權。對其他商業類企業和公益類企業要充分落實企業的經營自主權,逐步落實董事會的職權。

三是加強企業行權能力建設,確保“接得住”。 完善公司治理,讓企業有能力接得住這些權力,而且充分行使好。

四是完善監督監管體系,確保“管得好”。搭建連通出資代表機構和企業的網絡平臺,實現監管信息系統全覆蓋和實時在線監管。統籌協同各類監督力量,增強監督工作合力,形成監督管理閉環等。

五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確保“黨建強”。

更多地實行清單管理是此次改革的一大看點。出資人代表機構代表國家,事先制定各種清單、列出各種規範。這就意味著清單之外出資人代表機構不做干預,清單之內也要盡最大可能減少事前審批,包括事前備案。

翁傑明表示,根據中央要求和企業期盼,國資委目前已經草擬了《國資委的授權放權清單(2019版)》,包括不下30項的措施。有的是對中央企業普惠的,有的是對重點改革企業比如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創建世界一流示範企業等,也有的是對一些特殊企業授權的。國務院國資委明確,出資人代表機構將根據企業各自的特點來進行監管,分類管理、分類授權,更多地實行事中事後監管,實現“放活”和“管好”的統一,除了在幹部人事管理方面有事前備案的要求,其他方面不應提出“事前備案”“事前溝通一致”“備案同意後實施”。

此外,今後國有企業還將充分發揮董事作用,主要通過董事體現出資人意志,依據股權關係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選,建立出資人代表機構與董事的溝通對接平臺,規範董事的權利和責任,明確工作目標和重點。

翁傑明說,紮實推進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有兩個方面的效果會比較明顯:一是不斷地促進企業提升生機與活力;二是不斷地推進企業進行自我約束,規範運行。

嚴謹務實不“一刀切”

改革具體怎麼推進?有沒有時間表?

上述方案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與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不過翁傑明同時強調,“具體的授權工作還是秉承嚴謹務實的原則,也就是不‘一刀切’,不簡單地設時間表。成熟一家,授權一家。如果行使得好,根據實際情況加大授權,如果履行的不好,也要根據實際情況把它收回來。總的來講,一切服從於工作效果。”

實際上,自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國務院國資委已在對企業授權放權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

翁傑明介紹,一是推進職能轉變,精簡監管事項。目前明確精簡的事項達到43項,同時制定了權力責任清單,明確的權力和責任有36項;二是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2014年以來,先後有21家中央企業和122家地方企業改組組建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國有資本運營公司。這兩類公司主要圍繞資本投資和資本運營,意味著在管理方式、工作方式、行權方式等都需要作出相應的改革;三是強化監督監管,去年下半年以來,國務院國資委建立了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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