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對分包隊伍安全生產的管理

1、項目部選用勞務單位時,必須認真履行考察、審核、評估程序。查驗該分包隊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原件並留存複印件,報在公司備案。

項目部對分包隊伍安全生產的管理

2、經公司有關部門審核選定的勞務公司在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雙方安全管理責任和勞務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責任。並按合同約定收取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作為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所需的備用資金,在分包單位工程終結後,未發生事故者,項目部應如數退還,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藉口挪作他用。

3、項目部必須要求勞務單位按建設部的有關規定(50人以下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51~200人配備2名專職安全員),根據勞務從業人員人數,配備有管理能力,證件齊全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員,從事項目安全管理工作。勞務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應服從項目總包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項目部對分包隊伍安全生產的管理

4、項目部應要求勞務單位提供從業人員的相關證件複印件,如:作業工人上崗“技術等級證”、“暫住證”、“身份證”。特殊工種必須持四證上崗,即“技術等級證”、“暫住證”、“身份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5、項目部必須要求勞務單位建立與總包單位相應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確保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技術措施有效實施。

項目部對分包隊伍安全生產的管理


6、項目部必須按公司安全教育制度的規定,對勞務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項目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履行簽字。勞務單位必須配合總包單位共同辦好農民工培訓學校,共同開展創建文明工地和安全達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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