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一碼事嗎?我個人認為。電摩不屬摩托車,應叫高中低電動助力車?

我的世界不倒陪你到老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是不是一碼事兒?

我認為不應該把速度快的電動車的劃分為電動摩托車。

摩托車就是摩托車,電動車就是電動車。

在電瓶車還沒有那麼普遍的時候,摩托車就是以燃燒汽油作為燃料的機動車。在最初以二衝程摩托車為主的時代,很少見到電瓶車。

隨後在以後的發展中二衝程發動機由於汙染環境,油耗大,逐漸讓四衝程發動機所取代,四衝程發動機由於在動力性和環保性,都非常適合老百姓的需求,進而在我國發展迅速,受到了廣大摩友的喜愛。

電瓶車也是在近十年發展起來了,由於電瓶車具有噪音低,費用小,操作簡單,而且還非常環保,受到了農村和城市的廣大消費者喜愛,接孩子,買菜,都非常方便,更不需要專用的停車位。

但這幾年隨著我國電瓶車的普及,就出現了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兩種說法。

我就納悶了,電動摩托車,是靠電力驅動,還是靠汽油驅動,這不自相矛盾嗎?

所以本人認為只要是燃油發動機都歸納為摩托車,屬於機動車範疇。而只要是靠電瓶驅動的的電瓶車就歸屬電瓶車範疇,並且也要規定電瓶車的配置要求不能超標,不能改裝,超標,改裝的電動車速度太快,極容易發生事故。也不能太慢了,這個社會都在加速發展,規定二十幾公里每小時的電瓶車,實在有違揹人們的心裡預期。

本人觀點,如有不妥,請多多指教關注點贊。






低調人生135


我個人也認為,依賴於動力行走的車輛就不在自行車的範疇之內,專家有點像掩耳盜鈴的做法。電動車本來有一個好的發展趣趨,廠家、消售、使用者都皆大歡喜,這麼一鬧,都受傷慘烈。如果真要實施新國標,先應該從工廠做起,先讓工作有停止生產老國標車,對於已生產待售的車輛,國家應該妥善解決,或者制訂一個讓人能接受的緩衝期(至少五年以上)。其它,早在幾年前,有些城市就對電動車開始登記編號並討騎行人員學習交通安全知識,這種行之有效的辦法,為什麼專家不考慮?硬要蠻不講理,難道真是刷存在感嗎?


春之韻秋之獲


電動車的性能,不及燃油車的1%。某些人之所以將其劃為機動車,根本就不是什麼安全的,就是想趁機敲詐勒索,趁機斂財而已。如果讓它們無償掛牌,他們幹麼?報個案,就給你記錄一下,還能給你破啊?還不是泥牛入海?沒有利益,他們管麼?這麼個制度,能不腐敗嗎?


姜太公7337


建議新國標:電動自行車 最高時速30km/h,增加防阻燃材料,轉向燈!整車重量不超150斤,裝配國標電池 48/12 48/20 60/20!電摩時速不超50KM/h,重量不超200斤 ,配國標 60/20/32 72/20電池無需駕照,但必須上牌行駛,發現無牌一律扣留!


似水年華137692231


那麼汽車也有燃油發動機也有混合動力發動機還有純電動汽車,是不是純電動汽車就不能叫汽車了。電動自行車如果大大地超過國家規定的速度,重量,續航里程就可以叫電摩,例如速度超過30公里達到50,60公里甚至更快的都應該上機動車道並上摩托車牌照和駕照。這樣估計公路或城市機動車道的交通會更堵,事故也會更多。畢竟電池作為動力的踏板車速度不可能真的象燃油摩托車那樣任意可快可慢。尤其是高速公路它肯定上不了。


chiiaizzhooqua正能


不管你想讓它叫什麼,只要最高時速超過了電動自行車規定速度,就把它納入摩托車管理就行了,看你提問的意思是想有摩托車的速度又不想像摩托車一樣被管理,怎麼可以,摩托車要考駕照、審車、交車船稅、買保險,還不給路權,電摩現在只是讓考個駕照而已就叫苦連天了,覺得合適嗎。


小溪邊的石頭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始終堅信一句古語"有錢放屁也大聲"! 專家,就是有錢人。


手機用戶59035202195


專家可以把張三當作李四,現代板的指驢為馬。


天飛雲2


凡是用動力驅動的,都應劃歸機動車!而且管理的方式不應該是禁用,而且要求使用者牌證齊合法合規!否則特斯拉就不應要駕照!


狗狗43220419


摩托車應該是燃油發動機驅動的車輛!電動自行車功率大一些不等於能叫電摩。想要騎超“標”(標準是他們制定的)電動自行車的人像騎摩托車的那樣交錢,也不需要發明“電摩;電輕摩”這類不倫不類的新名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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