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人看過來!檢察院、銀行招聘工作人員

沭陽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沭陽縣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輔助人員(駕駛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駕駛員2名。

二、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 沭陽籍戶口,限男性,35週歲以下(1984年5月以後出生),退伍軍人年齡可適當放寬;

5.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B證及以上駕駛證,三年及以上駕齡;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②曾受治安、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③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④有其他不良行為,不宜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願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採取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由沭陽縣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

(一) 報名

1.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

2. 報名時間:2019年5月6日至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 報名地點:沭陽縣人民檢察院政治處(檢察院大樓707室,聯繫電話:0527-83597238;0527-83597296)。

4. 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書、駕駛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張。

(二) 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後進入考試等環節。

(三)考試

考試採取百分制,其中,筆試佔40%,技能測試佔60%,兩項成績總分進入前2名的,進入體檢、考察等環節。考試內容為:

1. 筆試:公共基礎知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車輛維修及保養基礎知識、道路行車安全知識;

2. 駕駛技能測試:場地駕駛技能測試、道路駕駛技能測試。

(四)體檢、考察

1.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2.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考察,瞭解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作風修養、遵紀守法、社會表現等情況。

3.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五)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並在《花鄉沭陽》(www.shuyang.gov.cn)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實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沭陽縣人民檢察院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人員待遇

本次聘用人員各項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五、本簡章由沭陽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沭陽縣人民檢察院

2019年4月29日


沭陽東吳銀行大堂助理招聘

因業務發展需要,宿遷市創元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大堂助理3名,招聘後派遣到江蘇沭陽東吳村鎮銀行營業網點從事大堂助理工作。

一、招聘人數

本次招聘大堂助理3名。

二、招聘條件

1. 年齡在30週歲(含)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 形象良好,儀表大方,普通話標準,身體健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技巧及親和力;

3.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財務會計、金融、經濟類專業優先;

4. 經過專門的業務和服務禮儀培訓的或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優先;

5. 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待人熱情、善於溝通,工作主動,責任心強,有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協調溝通能力;

6. 遵紀守法,無不良記錄和違法犯罪記錄;

以上崗位條件優秀者相關要求可適當放寬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 報名方式:請將個人簡歷發至宿遷市創元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郵箱: [email protected] 。個人簡歷需含學信網認證結果(附帶二維碼)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

2. 報名時間:

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15日。

(二)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由宿遷市創元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三)面試

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參加面試,面試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面試確定體檢對象。

注:由於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各階段程序者,視同放棄應聘。

 四、錄用後的管理形式

錄用後與宿遷市創元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制),按國家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五、注意事項

1. 應聘者個人信息僅用於此次招聘,對未被錄用人員的材料將代為保密,恕不退還。

2. 應聘者對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與事實不符,有權取消其錄取資格。

諮詢電話:0527-84390316、0527-843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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