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審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超值乾貨)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的具體去向,它反映借款用於解決生產經營活動哪一方面的資金需要,反映借款同哪些生產要素相結合,反映借款用在再生產過程哪個環節上。根據“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的規定,借貸雙方應約定明確、合法的借款用途。當前,貸款欺詐是很多貸款出現問題的根源,不少企業虛構借款用途從銀行獲得貸款後,並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而是將借款挪作他用,特別是將借款用於房地產投資、股票投資、放高利貸等用途將會給銀行帶來極大的風險。

借款人有明確具體、合理、合法的借款用途是信貸機構授信的基礎和前提,借款人是否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也是貸後管理尤其是首次貸後管理的重點,銀行等信貸機構既是加強對借款用途的審核及監督,既是監管的要求,也是防範信貸風險的基本要求。

一、借款需求和借款用途

借款需求和借款用途是相互區別又緊密聯繫的兩個概念。借款需求是指借款人由於各種原因造成了資金的短缺,即借款人對現金的需求超過了借款人的現金儲備時,就會產生借款的需求。借款需求指的是借款人為什麼會出現資金短缺並需要借款。借款用途指的是借款的具體去向,它反映借款用於解決哪一方面的資金需要,一般來說,長期貸款用於長期融資的目的,短期貸款用於短期融資的目的。借款需求主要用來說明為什麼借款,借款用途主要用來說明借款幹什麼。客戶的借款用途是多種多樣的,可能是需要購買機器設備,可能是流動資金不足,也可能是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借新還舊。

二、借款需求及借款用途分析的意義

第一,借款需求及借款用途與還款能力和風險評估緊密相連,是決定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還款方式等要素的重要因素。例如,借款人是一家批發類企業,借款是用於進貨後批發銷售,則還款方式設計成每月付息,到期還本付息比較合適。如借款人是一家餐飲企業,借款是用於裝修新店,則根據餐飲企業的特點,還款方式設置成按月等額本息比較合適。

第二,防止資金被挪用或用於違法用途。

第三,通過了解導致借款人資金短缺的原因及具體借款用途,信貸機構可以更好的把握借款需求的本質,從而做出合理的貸款決策。

第四,信貸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企業的具體情況為企業提供融資結構方面的建議,這不僅有利於借款企業的穩健經營,還可以降低信貸機構的風險。

第五,在一個結構合理的貸款中,企業的還款來源與其借款原因應當是相匹配的,而這可以通過借款需求分析來實現。

三、借款需求的影響因素

以企業借款人為例,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損益表都是可以用來作為分析借款需求分析的基礎,通過對這些財務報表的分析信貸機構可以瞭解借款人借款的原因。

借款需求產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兩大類:

一是現金需求增加,比如資產的增加、債務的減少、營業支出、投資支出、融資支出等;

二是現金供給減少,比如銷售收入降低。

一般認為,借款需求的主要影響因素包括季節性銷售增長、長期銷售增長、資產效率下降、固定資產重置及擴張、長期投資、商業信用的減少及改變、債務重構、利潤率下降、紅利支付、一次性或非期望性支出等。

從資產負債表看:季節性銷售增長、長期性銷售增長、資產效率下降可能導致流動資產增加。商業信用的減少和改變、債務重構可能導致流動負債的減少。固定資產重置及擴張、長期投資可能導致長期資產的增加。紅利支付可能導致資本淨值的減少。

從損益表看:一次性或非預期的支出、利潤率的下降都可能對企業的收入支出產生影響,進而影響到企業的借款需求。對於借款人產生借款需求的影響因素要做具體的分析,從而確保其貸款資金能夠真正匹配上資金用途,當然還要配上合理的貸款期限,確保借款人能夠在約定的時間內順利還款。

四、借款需求與貸款結構

原則上,短期資金需求要通過短期融資來實現,長期資金需求要通過長期融資來實現。

季節性銷售增長引起的借款需求一般是短期的;長期銷售增長引起的借款需求,表面上是一種短期融資需求,實際上是一種長期融資;資產使用效率下降引起的資金需求,應收賬款和存貨週轉率的下降可能導致長期融資需求,也可能導致短期融資需求;固定資產重置或擴張,比如對於廠房和設備等固定資產重置的支出,其融資需求是長期的;長期投資導致的借款需求是長期的;商業信用的減少和改變,反映在企業應付賬款週轉天數的下降,可能導致長期融資需求,也可能導致短期融資需求;額外的或非預期性支出引起的需求可能是長期的,也可能是短期的,銀行應當根據借款企業未來的現金積累能力和償債能力決定貸款的期限。

附:銀行應謹防“短貸長用”風險

短期資金需求要通過短期融資來實現,長期資金需求要通過長期融資來實現。所謂短貸長用,就是銀行為企業發放的一年內的短期信用,如短期流動資金貸款、銀行承兌匯票等,這些信用被企業挪作基礎建設、設備技術改造等固定資產類長期投資的現象。

中長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貸款,用於借款人新建、擴建、改造、開發、購置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貸款。作為宏觀經濟運行的先行指標,中長期貸款一定程度上可以體現出企業投資活動和宏觀經濟溫度的變化。實踐中,銀行的中長期貸款一般都比較難批,尤其是對於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又普遍存在自有流動資金少、輔底資金不足的問題,短貸長用在現實中非常常見,企業以流動資金貸款的名義獲得貸款後用於了長期的融資需求,流動資金貸款成為企業長期佔用的鋪底資金,儘管這部分貸款也是有確定期限的,但到期後只能轉期或借新貸、還舊貸,部分企業會通過尋找過橋資金的方式將這筆錢還上。

這種做法在經濟繁榮期,信貸政策比較寬鬆的時候風險不那麼明顯,很多企業運作了多年也沒出過事,最多每年拆借過橋資金時支付點利息罷了。但短貸長用為本基本的信貸規律,本身存在極大的風險,之所以沒爆發出來,只是外部市場環境、銀行信貸政策、或企業內部經營的變動尚未達到一個爆發的臨界點而已。一旦企業的流動資金被挪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或者投放在房地產項目,短期信用到期可能導致企業無力償還,要麼就是拆東牆補西牆,或者就是調用部分原有的流動資金來償還到期的貸款,造成企業開機不足,生產經營出現“失血”現象,而最終導致因企業生產經營不足銀行不給企業續貸、轉貸,最後企業只能面臨倒閉。

五、如何分析借款人借款用途?

小微企業借款用途常見的主要為兩類:流動資金貸款和固定資產貸款。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多數為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一般來說,借款人的還款來源與其借款用途應該是相匹配的。

流動資金貸款是指向小企業發放的,用於滿足借款企業商品生產及流通性或其它服務性經營所需週轉、臨時性或季節性資金需求的貸款。比如貨物採購貸款、應付賬款支付貸款、工程墊資貸款、債務置換貸款等。小微企業的借款用途多數為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比如接到計劃外的訂單需要採購原材料。

固定資產貸款是指向小企業發放的,用於滿足借款企業投資與其主營業務有關的固定資產資金需求的貸款。比如廠房購建貸款;設備購置貸款等。

借款用途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借款原因分析、借款真實性分析、借款合理性分析、合規性分析。借款原因分析我們前面已經講過,不再重複,對於借款人借款用途真實性、合理性、合規性的分析,需要對借款人實際經營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分析其產生借款需求的原因,檢驗其需求和用途之間的邏輯驗證關係是否成立。再結合其申請金額、申請期限、購銷合同、資金使用計劃、還款來源等因素結合起來分析、核對,從而對借款用途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判斷。借款需求和借款用途必須跟借款人的經營規模、經營範圍、經營特點、財務狀況等相匹配和適應。

關於借款用途,重點關注四個問題:借款人的總體資金需求是多少?其自有資金有多少?需要借多少錢?剩餘資金如何解決?

在分析借款用途時,調查人員應該思考下面幾個問題:

第一,借款應當用於借款人的經營活動,借款人是否有明確具體的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否真實、合理?

第二,結合借款人項目運營情況分析借款用途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政策,是否超越其經營範圍,借款用途不能用於國家禁止投向的行業或領域,不能用於賭博、購買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如果是項目貸款,需要了解項目手續是否齊備(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環評等)。

第三,根據實地考察預先估測借款項目資金缺口情況,再結合借款人提供的資料,結合借款人歷史積累情況,分析借款人產生借款需求的原因是什麼?(影響因素)

第四,分析借款人到本機構借款的合理性,如果借款人本身條件很好,有充足抵押物,但卻到小額貸款公司借款,要思考這是否合理?

第五,借款額度能否滿足用款需求?是否合理?

第六,根據其借款用途,分析借款能否給借款人帶來增值?即借款的使用能否為借款人帶來明顯高於貸款利息的收益。

第七,借款人有沒有挪用和佔用借款的可能和動機?其是否具備挪用借款的條件?

第八,對借款用途真實性的分析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注意觀察借款人申請貸款的態度,如果是借與不借均可,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往往借款用途不真實或不明確;二是要注意結合借款人的經營規模、經營特點等分析與借款用途是否相符;三是在詢問借款人時,注意多詢問一些細節,比如購買原材料的價格,購買設備的型號等,“謊言是沒有細節的”;四是注意通過周邊走訪確認借款用途是否真實。

第九,思考通過什麼方式能確保其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被挪用?

第十,對於借款用途為償還其他銀行或其他債權人貸款(過橋)或用於支付員工工資一定要給予必要注意。

第十一,分析還款來源與借款用途是否相互匹配。

附:幾類常見用途分析


常見用途

分析要點

貨物採購類

例如代理新品牌、旺季備貨、新訂單、日常進貨等。關鍵要考察現有存貨數量;分析進貨時機合理性,現在資金緊缺原因及以往資金來源;瞭解擬採購貨物的種類、數量、採購渠道、大致單價、自籌資金、採購原因(背景)、所需資金量,擬採購貨物是否符合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要求,反映借款人採購事項的合同(協議)、訂單或意向書是否真實、有效;分析進貨量與銷售額關係;以往存貨量與銷售額關係;注意借款人很少因為日常進貨的增長而產生貸款資金需求,旺季備貨要分析是否旺季等。

擴大規模類

包括購買設備、開新店或新廠房、裝修店面等;關鍵點是核實擴大規模與現有規模的比例;關注投資廠房合規性(證件是否齊全),購建進度計劃,投資估算和融資方案評估,配套資金及自籌資金的籌措情況,所需貸款等;思考:為什麼需要擴張?成本?預期收益?與現有規模比例?

如是擴大產能,瞭解月產能和月銷量;

如是更換設備,要了解舊設備使用壽命及技術先進程度;自有資金金額及來源,企業現有設備是否已不能滿足生產經營需要,投資後的收益前景是否和市場未來情況吻合,購買設備的種類、用途、設備供應商等,對購買設備應作一個可行性分析;

開新店需要了解新店信息;自有資金佔比;注意借款人擴張過快。

囤貨或原材料

關鍵點是分析並預測未來價格走勢。考察近幾年價格走勢;考察借款人經營歷史、行業經驗及經營渠道來判斷借款人能否對市場價格的走勢做出判斷;分析如價格下跌,借款人能承受的價格底線;建議:提高對其經營年限要求;目前市場價位已經偏高應否決;不支持借款人將全部資本用於囤貨;不超過現有囤貨量的50%。

墊款類

重點關注交易事項的真實有效性(工程合同或協議中應明確工程事項、雙方約定的工程建設期限、合同具體金額以及款項支付方式與日期)、需墊付資金總額、企業自有資金和需貸款金額,借款人作為履約方的履約能力;關鍵點是關注借款人的應收賬款情況,重點是合理性和安全性。思考借款人墊付資金的原因、上下游的結款週期、應收款收回可能性。

債務置換

重點關注原有債務金額、期限、擔保方式、是否償還正常,有無不良還款記錄,借款人結清現有貸款的資金來源及置換原因等。

支付應付賬款

瞭解發生支付款項的原因、付款對象、需支付金額、企業自有資金、所需貸款資金、付款方式等。


【案例】安徽一男子虛構借款用途騙貸款百萬 獲刑10年罰款6萬

2017年2月,涇縣法院以貸款詐騙罪依法判決張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繳。

2011年9月,被告人張某某為歸還其所欠借款,以其獨資的某酒店需要裝修為由,夥同楊某虛構《酒店裝潢合同》作為貸款依據,向銀行貸款100萬元,承諾資金用於酒店裝修。涇縣中小企業擔保中心與銀行簽訂保證合同,為該筆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被告人張某某與擔保中心簽訂《反擔保合同》,以酒店部分餐飲設備、奔馳牌汽車作為反擔保抵押物。次日,銀行將100萬元發放至酒店賬戶,後委託支付到楊某賬戶。

貸款發放後,楊某根據貸款前與張某某的商議,截留71萬餘元為張某某歸還債務,剩餘28萬餘元轉至張某某個人銀行賬戶。2012年1月,被告人張某某在未告知擔保中心的情況下,將作為反擔保抵押物的奔馳牌汽車以45萬元的價格私自轉讓給他人。後又在未告知擔保中心的情況下,將酒店全部設備資產轉讓給他人,離開涇縣。銀行貸款到期後,在無法與張某某取得聯繫的情況下,擔保中心代張某某歸還了全部貸款本息,並訴至法院要求張某某償還債務。雖經法院判決並執行,但因張某某已無財產可供執行,擔保中心的貸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償。張某某因涉嫌犯騙取貸款罪,於2016年2月被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某以非法佔用為目的,虛構貸款用途,偽造酒店裝潢工程合同,騙取銀行貸款10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貸款詐騙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其坦白、自願認罪等情節,酌情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來源:安徽法制報)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簡稱哈仲,英文簡稱HRBAC)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於1996年8月組建的哈爾濱地區唯一的常設民商事仲裁機構。

哈仲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受理國內外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主要包括買賣、贈與、借款、租賃、融資租賃、承攬、建設工程、運輸、技術、保管、倉儲、委託等合同糾紛。

您簽訂合同時需要在合同中籤署仲裁條款

標準仲裁條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補充仲裁協議示範文本:

雙方因 XX 合同產生糾紛,現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約定送達條款: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地址信息,將作為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文件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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