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人 5年43起!近4千人中招!這些非法集資手段要當心!

近日,

廣陵法院公佈了2014年至2018年間

受理非法集資類案件情況。


統計顯示,2014年至2018年,廣陵法院共受理非法集資類案件43件92人(涉及單位犯罪4件),其中,集資詐騙2件4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41件88人。目前,已審結34件63人,其中,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4人,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0年的35人,判處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25人(其中緩刑7人)。該43起案件涉案投資人3800餘人,其中60歲以上的老年人達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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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案過程中,法官經統計、分析發現,在案件數量方面,廣陵法院審理的非法集資類案件佔揚州法院受理案件數的30%以上,近兩年上升幅度較為明顯;就犯罪手段來看,被告人往往以項目投資、消費返利、資金借貸為由,通過口口相傳、發佈廣告、召開酒會等形式向社會公眾進行宣傳,許諾高息、返本、複利等欺騙群眾,尤其是中老年人。在獲取資金後,他們沒有進行投資,而是拆東補西,將大量資金轉移進行揮霍,導致投資人遭受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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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打著國家扶持的幌子吸引投資


919人中招,損失5000萬餘元

2013年4月17日,唐某在江蘇省灌雲縣,註冊成立灌雲豐茂草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唐某擔任法定代表人。2016年8月,該公司更名為江蘇豐茂草業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唐某與“張某明”、蔡某亞等人經商議,在揚州註冊成立灌雲豐茂草業有限公司揚州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以分公司名義向社會公眾吸收公眾存款。其間,該分公司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群眾宣傳該公司是一家集農作物秸稈收購、加工、銷售為一體的公司,公司具有很好的市場前景,是享有國家補貼的項目,是國家扶持的公司,因公司擴大經營規模需要對外吸收資金,並承諾向投資者支付高額利息回報。投資資金以單為單位,每單投資金額是5100元,前12周每週返還400元,第13周到第33周每週返還250元,每單4300元前12周每週返本,到第33週會獲得利息10050元。

經查,2016年4月至10月,分公司通過上述方式,向919名社會不特定對象非法吸收資金共計5000餘萬元,後因資金鍊斷裂,無法兌現利息和歸還本金。期間,分公司報單等業務負責人田某某利用職務之便,私分分公司非法吸收的款項共計80餘萬元。

廣陵法院經審理認為,江蘇豐茂草業有限公司、唐某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同時,田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職務侵佔罪。據此,法院依法處江蘇豐茂草業有限公司罰金20萬元;判處唐某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許某某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5萬元;依法對田某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公司代購代銷白酒,坐享返利?


揚州地區上千人投資,損失上億

2014年12月,劉某在鎮江登記成立酒業投資公司,公司成立後,劉某以該名義在鎮江及揚州、南京、無錫、蘇州、上海等地設立分公司或報單點,並通過定期召開酒會,印發宣傳單、口口相傳等方式,在無任何項目可承受高額回報的情況下,以“茅臺醇”系列白酒“代購代銷+分期返利”投資模式為誘餌,誘使社會不特定公眾購買“茅臺醇”系列白酒,非法變相將投資人的所謂投資款通過各分公司或報單點以POS機刷卡方式募集至其本人及他人的個人銀行卡內。

具體投資模式為,劉某購進“茅臺醇”系列白酒,溢價十倍後,供投資人選擇,每一單投資人支付購酒款15000元,可取得標價45000元的白酒,投資人可領取15000元白酒,剩餘30000元白酒,由投資人與酒業投資公司簽訂代購代銷合同,交由該公司進行所謂代銷,公司收取6000元作為管理費,另24000元分64周返利給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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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2016年7月,因該公司資金鍊斷裂,無法繼續兌付投資人返利致案發。其間,劉某共計非法募集資金9.99億餘元,造成4252名投資人實際損失本金金額4.14億餘元。其中,由揚州地區的劉某州、李某的報單點及發展的二級團隊在揚州等地非法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86億餘元,涉案投資人1727人,投資人實際損失本金金額1.41億餘元。

目前,劉某在鎮江,被當地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判處相應刑罰。劉某州、李某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廣陵區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6年4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網警提示:天上不會掉餡餅,一夜暴富是陷阱。對於許諾以高額回報的各類集資、投資項目,廣大群眾一定要警惕,擦亮眼睛,不要輕易參與。對於一些以國家扶持、國家資金、國家項目、國家工程等以“國”字號冠名的各類投資,更要注意,因為這類騙局的欺騙性更強。在投資這類項目時,要到有關主管部門查詢,辨別真偽。總之,要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遠離非法集資。


防範非法集資

一算、二查、三思三拒、四看

1、一算:

計算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率。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率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我國法律規定,借貸利率超過國家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4倍以上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2、二查:

查詢工商登記資料,查明相關企業是否是經過法定註冊的合法企業,是否辦理了稅務登記,是否經金融監管部門許可等。如果主體身份不合法、不真實,則有欺詐嫌疑。

3、三思三拒:

一思是否瞭解該產品及市場行情?二思投資是否符合市場規律?三思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

“三拒絕”:拒絕相信高息“理財”和承諾高額回報;拒絕被贈送禮品、“先返息”等誘餌打動;拒絕與銷售人員以個人名義籤投資理財協議以及銷售人員以個人名義出具收據等。

4、四看:

(1)看融資合法性。合法的融資,如發行股票、擔保公司、開展P2P業務、小額貸款等都應得到有關部門批准,可到金融監管部門網站查詢或電話諮詢。

(2)看宣傳方式。看是不是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微信群、 QQ 群等方式獲取的集資信息,或者以各種途徑向社會公眾傳播吸收資金的信息。

(3)看經營模式。有沒有實體項目?為什麼不向銀行貸款?集資款用在實體經營項目還是投向不明?獲取利潤的途徑是什麼?

(4)看參與集資的主體。是不是誰都可以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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