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之混戰計19—釜底抽薪

三十六計之混戰計19—釜底抽薪

[原文]

不敵之力,而消其勢,兌下乾上之象。

[譯文]

不要迎著敵人的猛勁與之硬拼,而要設法消弱敵人的氣勢,採取以柔克剛的策略制服他。

[戰例]

御史丟御狀救李靖

李靖是唐朝人,他當岐州刺史的時候,有個人為了討好皇帝,控告他有野心,要聚兵造反。唐高祖得到這一情況後,立即命令一個御史前去調查,並告訴御史:“如果李靖果真要聚兵造反,可當場處死。”

這個御史知道李靖,奉公守法,體恤百姓,不可能圖謀造反。說他造反,肯定是誣告,陷害。可是,怎樣才能把這件事弄個真假分明呢?

御史思前慮後,想出了辦法。他請求那個控告人一起去辦這個案子,皇帝答應了他的請求。御史領了聖旨,和那個控告人一起直赴岐州。

走了幾百裡地,管行李的隨從向御史報告,控告人原來寫的那個狀子丟了。御史大為惱火,用鞭子狠狠抽那個隨從,隨從驚恐萬狀,只顧磕頭求饒,很是悽慘。

看著隨從那可憐的樣子,御史不忍心再打了,嘆了口氣,對那個控告人說:“李靖的謀反事實很清楚,我們奉旨去查辦,誰曾想,隨從把狀子弄丟了,這是要掉腦袋的。我們倆辦不成此事,也有和李靖勾結的嫌疑,會受到嚴厲的懲罰。”那個控告人一聽,覺得不妙,問御史怎麼辦才好。

御史又搖頭又嘆氣,表示事情非常棘手,躊躇了半天,說:“想要我們都不受連累,救隨從一命,我看只有一個辦法,你再重寫一張狀子,我們還是照常查辦。”那控告人覺得也沒有第二個好辦法了,就重新寫了一張狀子,給了御史。

控告人哪裡知道,這是御史和那隨從定得一計,狀子並沒有丟,它就在御史的衣袖裡。拿出來和重新寫了一對照,發現和原來的內容有大不同。御史立即返回京城,向皇上報告了這個情況。

皇帝一時鬧不清楚這裡面有什麼文章。御史說:“如果李靖造反真有其事,控告人不管在什麼時間,在什麼地方,也不管是在什麼情況下,寫出的狀子應該是一致的,現在卻出入很大,有些甚至是驢唇不對馬嘴,說明是控告人憑空捏造的。”

皇帝立即對控告人進行了審訊,果然是控告人捏造事實,進行誣陷。皇帝把那個控告人判為誣告陷害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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