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搶人”的“十八般武藝”

青島“搶人”的“十八般武藝”

西海岸一次性最高80萬元購房補助,市南高層次人才創業扶持高達5000萬,城陽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分別發放生活補貼5000元、10000元,連續發放5年……這幾年,青島在人才引進下可謂下足了功夫,青島政務網整理青島市人才政策分類概要,涉及生活補貼、醫療保險、子女就學、人才公寓、落戶居住、人才編制、辦公場所、資金扶持、金融扶持、人才激勵、平臺激勵等11個方面,應該說覆蓋了青島目前最全的人才引進政策,同時青記也將各區市人才引進新政附在其後,供希望來青島創業落戶的有志人士取閱,有具體需求的可以對照相關文件。這些政策是否還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文件中涉及到的補貼領取是否方便?各區市的人才引進新政是否方便查找?(比如,是否可以在各區市政務網上很方便找到相關文件?)在領取補貼過程中遇到過什麼樣的經歷?歡迎留言。

NO. 1|壹

青島“搶人”的“十八般武藝”


青島市人才政策分類概要

一、生活補貼方面

1.全職引進、自主培養的頂尖人才給予安家費(青發[2018]26號);

2.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人選、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長江學者”、中科院“百人計劃”、“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國家級教學名師;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二等獎的前3位完成人;享譽國內外的經濟學家、大師級文化藝術名家和知名人士等給予安家補貼(青發[2008]19號);

3.對全職引進或自主培養的全國技術能手、國家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世界技能大賽獲獎者,給予一次性補貼。(青發[2018]26號)

4.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山東省“泰山學者”或相應層次人員;一級演職人員或在國內外享有較好聲譽的文化藝術名人;培養出在奧運會或世錦賽上奪得金牌的運動員的國家級教練員;獲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前2位完成人;獲中華技能大獎或全國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擁有獨立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來青進行合作研究或實施成果轉化的創新創業型人員給予安家補貼(青發[2008]19號);

5.新引進的衛生、教育、體育、文化等急需高層次人才給予安家補貼(青辦發[2012]19號);

6.青島市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可獲得安家補貼(青科字[2016]4號);

7.全職引進的科技創新高層次人才團隊,按照認定的頂尖、傑出、領軍層次,對應給予團隊帶頭人生活補貼(青廳字[2016]45號);

8.為來青在站博士後2年內發放生活及住房補貼;對出站(基地)留青、來青工作的,給予安家補貼。(青發[2018]26號)

9.對在青購買首套商品房的海內外博士、碩士研究生,分別給予一次性安家費。(青發[2018]26號)

10.對在青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學歷,且獲得博士、碩士、學士學位的,分別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標準發放不超過36個月的住房補貼;其中,對列入緊缺急需目錄專業的博士、碩士分別給予1500元/月、1200元/月的住房補貼。(青發[2018]26號)。

11.從“雙一流建設大學”的高校中遴選一批有意來青創新創業的優秀在校生,並與用人主體簽訂“信用合同”,給予每人每年全額學費補助。在此基礎上,對國內在校研究生根據所獲獎學金額度的50%給予生活補貼;對在國外留學的給予補助。(青發[2018]26號)

二、醫療保險方面

1.國際知名科學技術獎項獲得者、中國“兩院”院士、發達國家院士以及被評為青島市頂尖人才團隊的核心帶頭人等國內外頂尖人才享受優診保健待遇,並聘請1名保健醫生。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入選專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國家級領軍人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外專雙百計劃”專家等省部級領軍人才;青島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省首席技師等高層次人才每年免費保健查體1次,並享受就醫綠色通道。(青發[2018]26號)

2.海外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均可按我市社會保險有關政策參保繳費,並享受養老、醫療、生育等保險待遇(青人社字[2013]133號);

3.為駐青院士聘請健康保健醫生和安排健康查體(青人社發〔2016〕2號)。

三、子女就學方面

1.建立人才子女優質基礎教育學位“蓄水池”,市教育局指定2所局屬優質普通高中和1所局屬優質初中學校安置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各區(市)政府在各學段至少指定2所優質學校(幼兒園)安置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園)。(青發[2018]26號)

2.國際知名科學技術獎項獲得者、中國“兩院”院士、發達國家院士以及被評為青島市頂尖人才團隊的核心帶頭人等國內外頂尖人才的子女就學可在全市範圍內統籌。(青發[2018]26號)

3.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入選專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國家級領軍人才的子女就學可在所在區(市)內統籌。(青發[2018]26號)

4.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外專雙百計劃”專家等省部級領軍人才的子女就學根據戶籍所在地統籌。(青發[2018]26號)

四、人才公寓方面

1.青島市人才公寓分為產權型和租賃型兩種類型,以租賃型為主,給予引進優秀人才人才公寓租住,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申請購買產權型人才公寓(青政發[2015]27號)。

2.落戶人才特區創業人才給予免費三年人才公寓租住(青廳字[2011]38號)。

3.教育、衛生、文化等領域急需高層次人才給予免費三年人才公寓租住(《青島市引進急需人才公告》)。

五、落戶居住方面

1.符合條件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可一次性簽發有效期不超過5年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居住證》(青人社發[2013]32號);

2. 兩院院士、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人選、國家特支計劃、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長江學者、中科院百人計劃、新世紀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選、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泰山或齊魯系列人才工程等人員;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50週歲以下,取得博士學位或碩士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人員;45週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依次選擇在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市或區人才集體戶申請落戶(青政發[2018]13號)

3.在城區有接收單位的,45週歲以下,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具有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近3年獲山東省一類職業技能競賽一等獎或青島市一類職業技能競賽前10名的人員;40週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專科學歷,或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後且在青島市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的人員;35週歲以下,取得中級工職業資格後且在青島市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2年的人員,可依次選擇在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市或區人才集體戶申請落戶。(青政發[2018]13號)

4.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持《青島市居住證》滿5年並繼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且符合青島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條件的,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單位給予引進的優秀人才個人購買住房補貼所繳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財政給予補貼(青發[2008]19號);

5.特區創業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成年未婚子女可在“人才特區”內落戶(青廳字[2011]38號)。

六、人才編制方面

1.建立人才及其配偶編制“蓄水池”,專門用於已滿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以及其配偶隨調安置。(青發[2018]26號)

2.使用機動編制引進的人員,佔用機動編制,與所在單位在編在崗的同類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在管理使用上一視同仁,納入所在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其組織人事關係、工資福利待遇等事項,由用人單位按照在編在崗人員現行規定執行。人員所需經費按用人單位在編在崗的同類人員現行經費來源渠道解決。(青編辦發[2014]30號);

3.當用人單位出現編制空缺後,使用機動編制的人員應當佔用用人單位編制,機動編制相應收回。使用機動編制引進人員的單位,原則上應在3年內將實有人員調整到本單位編制限額內。(青編辦發[2014]30號)。

七、辦公場所方面

1.對入駐青島院士專家創新創業園(院士智谷)的院士及其團隊,提供2000平米以內的辦公、科研和專家公寓等用房,對入駐的其他專家及其團隊,提供1000平米以內的辦公、科研和專家公寓等用房,3年內免收租金,第4-6年租金減半(青人社發[2016]1號);

2.對批准入駐青島市高層次人才創業中心的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提供100-240平方米辦公用房,3年內免繳租金(青人社字〔2016〕6號);

3.人才特區創業項目給予第一年免費提供10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第二年按70%免繳房屋租金,第三年按50%免繳房屋租金(青廳字[2011]38號);

4.為入駐青島博士創業園博士提供100-200平方米辦公用房,三年內免收租金。(青人社發〔2017〕9號)

八、資金扶持方面

1.青島市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可獲得創業創新研發補助(青科字[2016]4號);

2.柔性引進的科技創新高層次人才團隊,按照認定的頂尖、傑出、領軍層次,對應給予團隊帶頭人獎勵資金(青廳字[2016]45號);

3.對頂尖人才、領軍人才領銜的團隊項目,可給予綜合資助,支持人才、項目、平臺一體化建設。(青發[2018]26號);

4.落戶人才特區的具有世界一流水平、能引領青島產業發展、有效帶動區域性產業結構調整或者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特一類創業項目給予創業扶持資金(青廳字[2011]38號);

5.落戶人才特區的科研或者技術成果屬國際領先水平,能夠填補國內相關領域空白,市場發展前景廣闊,開發潛力較大,成果轉化或者產業化生產成效顯著的一類創業項目最高給予創業扶持資金(青廳字[2011]38號);

6.落戶人才特區的科研或者技術成果屬國際先進水平,能夠填補國內相關領域空白,市場開發前景廣闊,成果轉化或者產業化生產成效顯著的二類創業項目給予創業扶持資金(青廳字[2011]38號);

7.落戶人才特區的科研或者技術成果屬國內領先水平,能夠引進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領軍型人才,成果轉化或者產業化生產成效顯著或者能夠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重點配套服務三類創業項目給予創業扶持資金(青廳字[2011]38號);

8.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吸納就業的,按照每個崗位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青人社規[2018]8號)。

九、金融扶持方面

1.落戶人才特區一類創業項目可給予風險投資總額20%的特區風險跟投;給予當年利息額50%的貸款貼息(青廳字[2011]38號);

2.落戶人才特區二類創業項目可給予風險投資總額10%的特區風險跟投;給予當年利息額50%的貸款貼息(青廳字[2011]38號);

3.落戶人才特區三類創業項目可給予風險投資總額5%的特區風險跟投(青廳字[2011]38號);

4.“特區創業人才”可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且不得超過其註冊資本的50%(青廳字[2011]38號)。

十、人才激勵方面

1.在青工作的兩院院士每人每月享受院士特殊津貼(青發[2008]19號);

2.青島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一次性給予獎勵(青人社發[2013]82號);

3.青島市政府特聘專家一次性給予獎勵(青人社發[2013]83號);

4.青島拔尖人才連續4年每月給予政府津貼,享受二類醫療保健待遇,每年帶薪休假20天(青辦發[2005]3號);

5.青島名師名校長給予獎勵(青辦發[2012]19號);

6.青島優秀青年醫學專家給予獎勵(青衛政發[2013]56號);

7.青島文化名家給予獎勵(青政辦發[2013]15號);

8.青島市青年科技獎人選給予獎勵(青辦發[2012]19號);

9.青島市首席技師連續4年每月給予1000元政府津貼(青政辦發[2013]34號);

10.青島市鄉村之星連續4年每月給予1000元政府津貼(青政辦發[2012]31號);

11.青島市和諧使者連續4年每月給予1000元政府津貼(青政辦字[2013]74號);

12.2017年1月1日以後進站(基地)承擔具有創新性或創業前景應用研究項目的博士後,經專家評審後,給予應用研究項目資助(青人社發[2016]34號);

13.設立市科學技術最高獎,市自然科學獎、市技術發明獎和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獎金(青科服字〔2017〕2號);

14.對獲得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的國際、國內獎項的文藝作品和個人,給予獎勵;對人民群眾廣泛認可,思想性、知識性、藝術性、觀賞性有機統一,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力的作品和取得重大藝術成績的個人,給予獎勵(青政辦發[2013]15號)。

15.對柔性引進的頂尖人才和領軍人才,連續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青納稅的勞動報酬(作為第一大股東企業法人的,按照企業在青納稅額與個人佔股比例之積)的30%給予獎勵,上不封頂。(青發[2018]26號);

十一、平臺激勵方面

1.對獲批的國家級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給予資金補助(青發〔2016〕24號);

2.在孵和畢業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按每家企業給予所在孵化器獎勵(青政發〔2018〕24號);

3.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勵(青發〔2016〕24號);

4.對在青落地實施的中國創新創業大賽青島賽區獲獎項目給予獎勵(青發〔2016〕24號);

5.對新獲批或通過國家定期評估的國家級國際創新園和國際聯合研究中心給予一次性補助,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和國際科技合作示範類基地給予一次性補助(青政發〔2018〕24號);

6.對2017年1月1日以後新設立的流動站、工作站(不含分站)及基地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建站(基地)資助(青人社發[2016]34號);

7.對2017年1月1日以後每年招收至少一名博士後並於當年開題的流動站、工作站、基地,每年分別給予科研資助(青人社發[2016]34號);

8.對業績突出的院士工作站和專家工作站分別給予資金補助(青辦發[2012]19號);

9.對新認定的國家和省、市級研發中心,給予建設項目支持(青發[2013]4號);

10、對註冊為企業獨立法人並獲准建設的國家級、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按其實際投資額的 25%分別給予配套支持。對獲得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青政發[2017]4號)

11.對新引進(全職)、新培養的高層次人才,入選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人選的專家和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選的,給予用人主體一次性獎勵。(青發[2018]26號)

12.對全職引進頂尖人才的機構和個人給予獎勵,引進相應稱號專家主持的研發團隊、高新技術企業的分別按上述標準2倍給予獎勵;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兩年內獲得上述稱號的,給予引才機構和個人獎勵。(青發[2018]26號)

(備註:涉及的具體政策文件原文詳細可見http://rc.qingdao.gov.cn/jeecms/html/fgzc/zcml/index.html)

NO. 2|貳

青島“搶人”的“十八般武藝”


青島各區市人才引進新政

市南區:優秀人才團隊,最高可獲5000萬元扶持資金

市南區出臺《市南區鼓勵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辦法(試行)》,向新興產業的的高層次人才發出誠摯的邀請函。

此次的引才政策聚焦市南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優勢產業升級,涉及的重點領域包括國際金融、高端商務、健康醫療、海洋科技、大數據與雲計算、虛擬現實等領域,對市南區有直接經濟社會效益或能夠產生直接推動作用的各類人才,包括頂尖人才、高端人才、傑出人才、行業領軍人才四個層次。

《辦法》對引才進行了立體化的政策設計,對優秀人才團隊最高可提供5000萬元的扶持資金,對高層次人才最高可提供300萬元的扶持資金,不僅對人才提供辦公用房、人才公寓、配偶就業、子女入學、醫療保障等優惠政策,還對引進和培育人才的載體和中介機構有獎勵機制。比如:對頂尖人才、高端人才、傑出人才在市南區牽頭組建的優秀人才團隊(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歷的5人以上),積極推動市南區產業轉型升級,帶來突出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經評審認定為市南區“創新創業金牌團隊”的,提供最高5000萬元扶持資金,主要用於人才培養、科技研發等事項;扶持資金按20%、30%、50%分三年兌現。

市北區:設立2億元人才發展專項資金

為吸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帶團隊、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創業,市北區全面升級人才政策體系,設立2億元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大力推進實施城市生長力人才支撐四大工程。

市北發佈的《關於實施城市生長力人才支撐計劃,加快推進新舊動能轉換工作的若干意見》,在人才引進培養、創新創業、評價激勵、服務保障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競爭力強的政策措施,拿出真心實意,投入真金白銀,誠邀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區創新創業、共謀發展,以人才集聚支撐和引領新舊動能轉換。

市北區將實施高端人才項目集聚工程,建立“人才+項目”一體化引進模式,聚焦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主導產業發展方向,每年由市北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北區產業發展推進委員會、市北區人社局等部門,組織開展高端人才項目評價認定工作。人才創業項目經評審認定分為卓越、領航、明星、新秀四類,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創業扶持資金,連續五年分別給予每年最高3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500平方米、200平方米的租賃辦公用房補貼,或一次性給予每平方米2000元的購置辦公用房補貼,同時還將給予租房安家補貼、貸款貼息、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獎勵、企業上市資助等多項後續政策,支持人才項目快速發展。

嶗山區:最高給予500萬元生活補貼

嶗山區出臺了《關於鼓勵吸引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加快推動新舊動能轉換的實施辦法》,《辦法》共分為22條規定,也被稱為“人才新政黃金22條”。

辦法所稱高層次人才,是指圍繞嶗山區產業發展佈局,在智慧產業、智能製造、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虛擬現實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簡稱“5+1”產業)重點引進培育的高層次人才。

本辦法適用於在嶗山區行政區域內註冊(登記)、並在嶗山區稅務部門登記納稅的各類企業和機構等。比如:對新培育和全職新引進的兩院院士、諾貝爾獎獲得者等具有世界級水平、帶領核心團隊入區產業化的頂尖人才,經認定,給予500萬元生活補貼。生活補貼按照20%、30%、50%的比例,三年內逐年發放;對柔性引進的頂尖人才,經認定,每年按照勞動報酬給予生活補貼,累計總額不超過200萬元;對人才所在的單位,每新培育1名頂尖人才給予200萬元的獎勵等。

西海岸:最高獎勵千萬無償贈住房

西海岸扶持科技創業連出“大招”:多條政策全方位扶持、最高補貼1000萬。《青島西海岸新區(黃島區)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指出在西海岸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藍色、高端、新興產業體系,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海洋科技創新中心和國內知名的高端產業創新高地。

為了加大人才引進,西海岸加大補貼力度。比如:加大“頂尖人才”培育力度。對新區新當選和全職引進的市級“頂尖人才”,在享受青島市500萬元生活補貼標準的基礎上,按照不低於1:0.5比例給予配套,並在三年內按20%、30%、50%比例依據業績考核逐年發放。選擇免租住房的,在新區全職工作滿10年,貢獻突出並取得新區戶籍的,可無償獲贈所租住房。

近日正式發佈《青島西海岸新區人才安居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高端人才來西海岸定居的各項福利以及申報流程。

即墨區:給予最高1億元扶持資金

目前,青島市即墨區人才總量突破17萬人,匯聚“兩院”院士、千人計劃專家、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等高層次人才400餘名。即墨出臺了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及團隊創新創業實施辦法,引導和鼓勵高層次人才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在即創新創業。

引才分頂尖人才、傑出人才、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四個類別,全職引進及自主培養的給予最高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10萬元生活補貼。對於高層次人才在即墨創新創業項目,分A、B、C、D四類,分別給予最高1億元、1000萬元、600萬元、200萬元的扶持資金。

即墨還築巢引鳳,打造人才匯聚平臺。“院士之家”重點依託青島藍谷這一世界級海洋科研基地的引領優勢,規劃建設院士宜居宜業聚集區。海外歸國人才創業園、大學生創業園正在進行規劃建設中,力爭三年時間打造成為省內領先的人才創新創業基地。

平度市:“黃金十二條”助推智庫匯聚

平度出臺《關於實施“智匯平度”人才工程的12條意見》。圍繞能夠引領全市重點產業發展,引進培養世界級科學家、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等頂尖人才。對通過平度申報入選或全職引進的頂尖人才,由市財政給予每人500萬元的生活補貼。為通過平度申報入選或全職引進的頂尖人才租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3年內免租金。創新創業滿3年、自購住房的,經評審通過後,給予100萬元購房補貼。對新引進的科技成果領先、能夠突破關鍵技術、引領產業發展的頂尖人才項目,實行“一事一議”的辦法,視項目情況,分類給予200萬元、600萬元、1000萬元,以及最高1億元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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