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有經濟補償金嗎?離職需要做哪些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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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可以在以下七種情況下與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多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

一、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

三、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

四、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 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 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 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者

六、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七、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符合以上七種情況的,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上述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若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依法索要賠償: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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繩法網


我自己經歷,今年3月27日公司以訂單不足為由放長假,沒有寫明覆工時間,也沒有寫明放多長時間而事實是公司所有業務訂單已經遷移到外地,公司所有高層也遷到了外地,那邊的公司也已經正常開工,原公司所有值錢的產品也已經轉移,但是公司還是繼續給員工買社保,發放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公司目地就是不想給補償金,我們去了勞動局,也去了司法局,都說公司的做法的合法的,除非公司註銷營業執照或者不發工資不買社保,否則是維權不了的。 如果想拿經濟補償金,必要是公司主動和你解除勞動關係(理由一定不能是個人原因),補償由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最多12個月。如果公司有違反勞動法的行為也能得到補償,例如不買社保等等,如果和公司有爭議的,必要留存證據。 具體還是到勞動局問問,每個地方不一樣。


彩在嗎


證據一:勞動合同書1份

證明目的:1、申請人於2017年11月18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2017年11月17日至2019年11月16日。崗位為公司秘書長,工作內容為負責公司的運營,管理,市場、團隊建設等到各項綜合性工作。

2、勞動合同第11條約定勞動報酬為年薪制(具體見合作協議)。

3、勞動合同約定被申請人發放工資時間為每月11日發放上月工資。

4、勞動合同第二十條約定雙方解除勞動應遵守的法律規定,被申請人因申請人曠工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人,程序合法。

5、勞動合同第三十二條明確約定申請人必須遵守被申請人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考勤制度》、《薪酬制度》。說明申請人對被申請人的考勤制度是清楚的。

證據二:合作協議1份、關於開展半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1份,高層管理人員半年度履職考核評分表1份、丁娟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考勤記錄彙總1份,公司半年度工作及幹部履職情況考核報告1份


EHSManagement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解除勞動合同有經濟補償金的問題;

第一)如果因為你個人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且這種制度在程序上和內容上都是合法的,(制度經過員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核審,並且制度沒有違反法律法規),那麼這樣的被辭退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第二)如果因為你個人原因想要在勞動合同期內辭職的話,那麼這樣的解除勞動合同也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第三)如果企業方在勞動合同期內因為自身的各種原因想要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則是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支付給員工經濟補償金的。

第四)如果企業方在勞動合同期滿以後,同意繼續維持或提高原來勞動合同條件,而員工個人不同意續約的話,這種情形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但是勞動合同期滿以後,員工個人同意續約而企業方不同意續約勞動合同則是需要向員工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其次回答你的第二個問題:離職前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第一: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員工個人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想要辭職,則是需要提前一個月(轉正員工)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申請;

第二:將自己手裡的所有工作進行梳理,那些工作已經完成了,哪些工作待完成,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如何,每項工作的負責人以及聯繫電話都清晰無誤的標註出來以方便後續的人老接手跟蹤。

第三:清欠自己因公借支和各種因公報銷的各種財務手續;

第四:留存和企業勞動關係的相關證據(勞動合同,辭職申請的0A截圖或者郵件)以備查用;

第五:站好最後一班崗,不因為辭職而抱怨企業諸多的不滿,越是這個時候,越是要管理好自己的言行。

聚焦職場生態構建,關注企業管理實踐;

長期堅持原創不容易,懇請大家在閱讀後關注或點贊,給我鼓勵!聊聊職場的那點事,如果你有職場中的任何問題和疑問,加我關注私信與我,粉必回。


麻紅衛HR


年初剛離職的。

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公司方面先提出的才有經濟補償金。一般來說都以工作年限來算,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的按照一年算,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再補償一個月工資。

工資按稅前標準計算,加班也算在裡面。

當然這種是得在你沒違反勞動法而又被公司解除合同的情況下。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自離解除勞動合同也是沒有補償金的。

離職前去人事問問看,有些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才行,不然扣錢。有些可以當天辦完手續就走,看各公司規定。按人事的要求去做就行。

失業金這一塊,一般來說自離公司不會出證明,也就辦不了失業金。不過假如有情況可以跟公司協商看。


自由飛翔89265


不是所有解除勞動合同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也不是所有的員工從單位離職時都能得到經濟補償金,關鍵是要具體情況,具體看待,看你的案件情況,是不是符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如果符合,那就應該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如果不符合就沒有辦法!可以諮詢15619325880


西安任勇亮律師


法定情況才有補償金

一般來說,有經濟補償金的情況,都是單位存在過錯(未上社保、拖欠工資、未提供勞動保護條件的,破產重整的)或者說勞動者值得同情(患病、不勝任工作、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同意續簽等)。這些情況下,單位應該給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則應支付賠償金!


離職前,保存好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勞動合同、工服、工牌、各種照片、工資流水等,如果認為單位違規辭退的,保存好單位辭退的證據。單純的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況,和公司協商好公司經濟補償金支付事項。


略懂法律的年輕人


簡單說:企業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主要是:1-企業有過錯 ,如五險未辦或辦得晚,加班無加班費,每週工作時間超過40小時,等等…。2-合同到期,由企業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支付情形:1-員工有重大違章。2-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3-不勝任崗位經培訓後仍不勝任的,但須提前30天或多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尤其文化


各個單位可能管理方法有差異。我只能說說我原單位的管理方法。

如果合同到期,不打算和某個職工續約的,公司辦公室主任會提前一個月通知這個人。讓他做好工作手續移交準備。象我們的工作就是監理資料,日記。現場的檢查層次或項目。提前一個月,是為了讓離開的職工有時間尋找下一個單位。

如果是公司原因,提前和某個員工解約,會提前一個月告知,並多給一個月工資。


荒山無泉


當然有經濟補償金,做好這些準備;第一:你的工資條、上班打卡記錄;第二:你的勞動合同,包括試用期的證據;第三:準備好了下一家單位再離職,有備無患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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