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男子無證醉駕無牌車,衝卡撞人被批捕, 你怎麼看?

鄧賢輝


雖然這名男子被逮捕了,但是對於他的懲罰我覺得還是太輕了,無證醉酒駕駛,而且還衝卡撞人,雖然沒有人員財產損傷,但是這種情節我覺得十分惡劣,為什麼這麼惡劣的行為最終才拘留12天和罰款3960元,



這種懲罰我覺得對他們來說根本就是不痛不癢,根本不能讓他們牢記於心,說不一定下次他還是會醉酒駕駛,這次運氣好才沒有出現人員傷亡,但是下次呢?下下次呢?沒有誰的運氣會一直那麼好的,總有把運氣用光的時候,到那個時候如果出現人員傷亡,就已經遲了,他自己出現傷亡是罪有應得,但是傷到其他無辜人員呢?這根本就是對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負責,所以我覺得對於這種不在乎他人生命安全的人一定要重罰,罰到他刻苦銘心,讓他再也不敢再犯,這樣才能起到根本的作用,不然這種不痛不癢的懲罰根本就是治標不治本。

每年因為醉駕產生的車禍多的數不勝數,到處都能看到或者聽到酒駕的警示牌警示語,但是又有多少人真正的看進去聽進去了呢?而且每年因為醉駕產生的車禍還在慢慢的增長,這說明了什麼,說明了還有很多人根本就不重視這個問題,一直都抱著僥倖心理,這也間接說明了酒駕懲罰力度還是太輕,像薩爾瓦多隻要抓到酒駕就是槍斃,像保加利亞只要抓到2次酒駕就是槍斃,雖然我們國家不能學習他們這些國家,但是可以像法國學習啊,我們國家只要規定抓到酒駕不僅坐牢而且還沒收汽車終身吊銷駕照,這樣我看誰還酒駕,只有讓那些喜歡喝酒開車的人痛到心裡,他們才會真正的重視“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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