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教官指揮幫新生"憋氣"致其死亡 4名未成年學員被判刑

4月19日,是小豪、小偉、小哲、小宇四個學生向山東省高院上訴的最後期限,四名男生強烈要求自己的家長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因為他們都認為,自己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才陷入這樁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

大約一年前,四名在山東雅博教育培訓學校“戒網癮”的男生,在兩名教官的要求下,配合教官幫助按壓受害人王某某四肢,對其實施“憋氣”處罰,造成王某某死亡。2019年4月9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兩名教官王某森、於某某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四名未滿18週歲的男生中,小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小偉、小哲、小宇均獲刑四年。


聽教官指揮幫新生


意外丨教官指示四男生幫新生憋氣 結果人死了

雅博教育培訓學校位於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王某某被教官“憋氣”處罰致死一事,在事發後就曾經被媒體大幅報道。後來,雅博學校因此事被關停。

曾在該機構培訓過的學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該機構長期存在虐待學生的情況,學生們總結了“雅博十大酷刑”,其中就包括“憋氣大法”。就是教官用溼毛巾或者塑料袋捂住學生口鼻,由四個學生按住學生四肢,被捂的學生在一分鐘左右就會因呼吸困難而出現暈厥。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4月上旬,天津市民王某瑞與雅博學校聯繫,將其子王某某送到該校進行培訓。


聽教官指揮幫新生


4月16日19時,該校教官於某某將王某某(男,卒年13歲)接到該學校。在教學樓一樓大廳處,因王某某反抗、拒絕進教室,於某某與其發生衝突。

另一名教官王某森見狀上前將王某某摔倒在地,騎坐於身上並扇其耳光。因擔心無法控制王某某,於某某叫來小豪、小偉、小哲、小宇四名學員幫忙,並指使他們去拿塑料袋,準備實施“憋氣”來管教王某某。

後來,小豪拿來一個黃色垃圾袋,小偉拿來一個衛生紙塑料包裝袋。於某某、王某森指使四名男生將王某某拖進一樓西側多功能教室內,四名男生分別控制王某某四肢,於某某拿起黃色垃圾袋準備對王某某“憋氣”,但被王某森制止。

王某森親自蹲坐在王某某跟前,對王某某實施憋氣,持續多次後垃圾袋破損,王某森又讓學員再去拿塑料袋。隨後,小哲又拿來一個橙色塑料袋。

因王某某遭受持續“憋氣”後反應微弱,王某森還讓小偉擊打王某某左腹部一拳,以觀察王某某是否異常。

此後,小偉被其他教官叫出教室,離開案發現場。於某某也曾接聽電話並就餐兩次離開現場。王某森則繼續用衛生紙塑料包裝袋和橙色塑料袋多次對王某某實施”憋氣“,最終導致王某某呼吸脈搏異常,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後經法醫鑑定,王某某符合在捂壓口鼻、控制肢體等作用下,致上呼吸道閉塞、胃內容留物返流阻塞下呼吸道到造成機械性窒息死亡。

判決丨脅迫辯護未獲認可 4男生被判刑

王某某死後,王某森、於某某曾商議到公安機關投案,王某森和於某某找來小豪等四名參與此事的男生,提出向公安機關隱瞞用垃圾袋捂壓口鼻致人死亡的情節。

當晚22時30分,王某森到公安機關投案,公安人員趕到雅博學校將餘某某和四名參與此事的男生抓獲。但六人均隱瞞了用垃圾袋捂壓王某某口鼻的事實。

公安人員在對屍體體表進行初步檢查後發現六人所供述與事實不符,遂對正在接受詢問的小哲進行針對性問話,小哲才供述了王某森用塑料袋捂壓王某某口鼻的事實。後其他五人也如實交代了作案的具體細節。

2018年12月14日,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對六名被告人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因小豪等四名男生不滿18週歲,2019年1月10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六名被告人當庭均供認不諱,未提出辯解。在王某森、於某某的辯護人做出答辯意見後,四名男生的辯護人也先後提出辯護意見。

四位辯護人均提出:被告男生沒有傷害他人的動機,由於學校長期存在體罰、虐待學生,被告男生曾遭受過虐待,對教官產生恐懼心裡,受到精神強迫,系脅迫下參與犯罪。

其中,小豪還曾經要求停止“憋氣”,小宇犯罪情節輕微。同時,四名男生均為未成年人,當庭認罪悔罪,監護人也願意積極賠償受害人。

法院審理認為,雅博學校存在體罰、虐待學院的情形,四名男生在校時遭受到體罰或“憋氣”,但該體罰、“憋氣”行為均非長期針對四名被告男生實施。

在該案作案前和作案過程中,王某森、於某某並未使用威脅或強制手段逼迫四名男生參與作案,因此四名男生脅從犯的辯護意見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其次,四名男生平時接受、服從王某森、於某某等教官的日常管理,四人參與作案也是受到王某森、於某某的安排,在共同犯罪中,四名男生取塑料袋、按壓四肢、擊打被害人均為受王某森、於某某安排、指使,客觀上為王某森親手實施“憋氣”提供幫助。

法院認定,四名男生作案時是年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且系從犯、初犯,依法減輕處罰。

小豪、小偉先後騎坐在被害人腹部,與小宇、小哲相比,二人作用相對較大,但小偉作案時不滿十六週歲,且中途曾離開現場,量刑時酌情考慮。

最終,法院判處王某森無期徒刑,於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小豪有期徒刑五年,小偉、小哲、小宇有期徒刑四年。


聽教官指揮幫新生


上訴丨四男生稱被脅迫 認為判罰過重

宣判後,四名男生及其監護人家長均認為判罰過重,表示將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在公訴機關出具的社會調查報告中顯示,小豪性格隨和,家庭成員關係融洽,家庭經濟狀況一般,無重大變故,上學期間迷上網絡。

小偉初中時迷上騎摩托車,經常與社會青年無證駕駛和組裝摩托車,為幫其戒掉騎摩托車的惡習,被送至雅博學校接受封閉式管理,上學期間與父母同住,不服從父母管教,法律意識淡薄。

小哲自幼學習不好,厭學,有抽菸網癮等不良嗜好,不服從家長管教,初二時曾與人打架,初中未畢業就上了技校,仍未改掉不良習慣,家庭融洽程度一般,無重大變故。

小宇未經歷家庭重大變故,初二輟學,沉迷網絡,法律知識匱乏,其父母平常忙於工作,對小宇疏於管教,較為溺愛。

公訴機關調查瞭解到,除小豪外,小宇、小偉、小哲都曾因為不服從教官而遭受過“憋氣”的處罰。四名學生的家長表示,自己孩子被“憋氣”或被毆打,他們也是在王某某死亡案發後才得知的。學校在入學前承諾,絕對不會打罵孩子,會給予愛心和善心幫助孩子成長。

四名家長表示,在雅博學校裡,如果學生不聽從教官的命令,輕則罰站、捱打,重則憋氣。而且教官經常讓學生幫助體罰其他學生,比如有學生罰站,就讓另外兩個學生在旁邊盯著,如果罰站的學生偷懶,負責盯著的兩個學生就會被捱打。他們的孩子就曾遭受過這樣的處罰。

在上訴書中,家長認為,雖然案發時教官並未當場直接脅迫四名男生,但因為長期在學校內遭受體罰與虐待,教官已經對孩子形成精神強制,唯有對教官無條件服從,才有可能避免自身受到更多傷害。在本案中是迫不得已,是在特殊環境下為了保護自己不受同等傷害,淪為教官的犯罪工具。

“無論是多麼叛逆不聽話的學生,凡是遭受過"憋氣"處罰後,都會變得言聽計從。因為他們體會到了死亡的恐怖。”事後,小宇的父親潘先生說。小宇告訴他說,“醒來時候感覺很絕望,跟死而復生一樣,再也不敢不聽話了。”因此,四名獲刑男生均表示將提出上訴。

4月19日,四名男生的監護人已將上訴書提交至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收下後表示將依照程序提送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子淵,編輯/白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