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芬:雄鹿罰球41次是決定比賽的因素

格里芬:雄鹿罚球41次是决定比赛的因素

今日活塞主場104-127不敵雄鹿,遭雄鹿4-0橫掃出局。在這場比賽中雄鹿得到41次罰球,雄鹿前鋒揚尼斯-阿德託孔博個人得到20次罰球,而活塞全隊只得到了12次罰球。賽後活塞前鋒布雷克-格里芬表達了對判罰的不滿。

“對於我來說這就是決定比賽的因素。揚尼斯一個人比我們全隊就多了8次罰球,這樣我們是沒法贏球的。他們全隊41次罰球,我們是沒法贏球的。他們得到那麼多的罰球,一部分原因是我們自己多次犯規,讓他們輕鬆2+1,我自己就有兩次。所以一部分原因是我們自己,但也有一部分是我們無法控制的。我覺得這真的搞亂了我們的比賽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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