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主管贪污上千万领刑14年

财务主管贪污上千万领刑14年

其中800余万用于网游消费及打赏女主播

财务主管贪污上千万领刑14年

庭审现场。

本报讯(都市新闻记者王剑 摄影报道)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贵阳一名国企员工,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经不住诱惑,他将公司的1200余万元据为己有,用于打赏主播、买房买车等。

4月8日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贪污案件。

财务主管贪污12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曾是贵阳市白云区一家公司的员工。在职期间,他曾主管公司的财务工作。2015年,公司向职工和家属集资筹建项目建设流动资金共计6200余万元,用于公司自营项目和挂靠项目,该笔资金通过王某的5个银行卡账户进行管理。

在管理这些资金的时,王某动起了歪脑筋,他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了其中的1200余万元。

但是,占有了这些钱,他也没有把大多数用在自己身上,而是用在了其他方面。法院查明,他用于网络聚星秀场充值消费人民币882.54万元,向网络女主播于某某转账11.19万元,赠与哈尔滨老家亲属王某某等人110万余元。

此外,王某还用公款用于购房、购车、装修等个人消费等。另查明,王某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还私刻11枚公章,用于在财务审计、财务对账等工作中私自加盖。

获刑14年零6个月

一审法院以贪污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对其进行判决。

法院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犯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1万元。

一审宣判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王某认为,他私刻印章这个量刑过重。

在庭审现场,面对审判长的询问,王某表示,自己抱有侥幸心理,想着能以利息差的方式套取资金,企图蒙混过关,谁知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审判长问他,为什么要用这笔钱去打赏主播。王某回答:有时候痴迷于网络游戏,控制不了自己。

在当天的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法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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