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華統肉製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公司2018年度擬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專項說明

證券代碼:002840 證券簡稱:華統股份 公告編號:2019-02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浙江華統肉製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度合併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50,208,674.18元,2018年末公司合併未分配利潤 554,167,588.71元,資本公積餘額431,305,983.25元。2018年度母公司實現的淨利潤為83,323,208.24元,提取2018年度母公司法定盈餘公積金8,332,320.82元,2018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潤為314,507,874.01,資本公積金餘額433,972,874.15元。

一、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根據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公司章程》以及《未來三年分紅回報規劃(2017-2019)》等有關規定,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2018年度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二、公司 2018 年度擬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原因

公司實行積極、持續、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回報併兼顧公司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公司利潤分配不得超過累計可分配利潤的範圍,如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資金支出,單一年度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度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20%。其中,重大投資計劃是指:

(1)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50%以上,該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賬面值和評估值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依據;

(2)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營業收入佔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3)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淨利潤佔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淨利潤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4)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5)交易產生的利潤佔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的 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重大資金支出是指單筆或連續十二個月累計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淨資產的50%以上且金額超過5000萬元的投資資金或營運資金的支出。

2017年4月公司與江蘇省興化市人民政府簽訂了《興化華統生豬全產業鏈一體化建設項目協議書》,由公司在興化市區域範圍內投資建設“興化華統生豬全產業鏈一體化建設項目”,項目分期建設實施,計劃總投資20億元人民幣。2017年7月公司與浙江省仙居縣人民政府簽訂了《仙居華統農業綜合體建設項目合作協議》,由公司作為主要投資方在仙居縣範圍內投資建設“仙居華統農業綜合體建設項目”,項目分期建設實施,計劃總投資3.5億元人民幣。2018年4月公司與衢州市衢江區農業局簽訂了《衢江華統股份生豬全產業鏈項目投資框架協議》,公司計劃在衢州市衢江區投資建設“衢江華統股份生豬全產業鏈項目”,項目分期建設實施,計劃總投資8.5億元人民幣。2018年12月公司與蘭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辦事處簽訂了《蘭溪永昌華統食品加工產業園配套豬養殖建設項目投資協議書》,計劃在蘭溪市永昌街道區域範圍內投資建設“蘭溪永昌華統食品加工產業園配套豬養殖建設項目”,項目總投資約2.5億元人民幣。此外公司在麗水市蓮都區也建設有生豬養殖場,以及在溫州市蒼南縣、台州市仙居縣、麗水市蓮都區、河南省固始縣分別通過子公司蒼南縣華統食品有限公司、仙居廣信食品有限公司、麗水市華統食品有限公司、河南華統固佳食品有限公司新建有生豬屠宰場項目。

隨著上述項目的逐步推進,對資金的需求也開始日益增大。經公司綜合分析測算,預計2019年公司投資資金需求累計將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淨資產的50%以上。因此,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維護股東的長遠利益,公司董事會經研究決定2018年度公司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公司董事會認為:鑑於公司目前正處於重要發展期,資金需求大,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是基於公司目前經營環境及未來發展戰略的需要,從公司長遠利益出發,有利於維護股東的長遠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公司章程》及《未來三年分紅回報規劃(2017-2019)》等相關規定。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公司2018年度不進行現金分紅,符合《公司章程》中現金分紅政策,具備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有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2018年度不進行現金分紅是基於公司戰略發展和經營現狀的考慮,從公司發展的長遠利益出發,有利於維護股東的權益,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本次董事會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不進行現金分紅,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及使用計劃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潤主要用於上述項目投資以及償還銀行貸款、補充日常運營所需流動資金,以逐步擴大企業經營規模,優化企業資產結構和財務結構,促進公司高效可持續發展,落實公司發展規劃目標,最終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公司將一如既往地重視以現金分紅形式對股東和投資者進行回報,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和監管部門的要求,綜合考慮與利潤分配相關的各種因素,積極履行公司的利潤分配製度,與股東、投資者共享公司成長和發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華統肉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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