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400名大學生既不還錢也不應訴,並稱「校園貸借錢不用還」這件事?

夜雨如書

以前聽說的都是借貸公司怎麼怎麼著威脅學生,沒想到這次劇情反轉了,被學生給威脅了,這樣的例子挺好玩。


據悉,借貸方是 廣西的一個金融公司,很多學生通過他們公司的平臺借了錢,並且大多都是用來買手機了。到了該還款的日期竟然沒有人還錢,這真是讓人大跌眼鏡,理由竟然是校園貸違法,可以借錢不還。

這樣的邏輯,真是枉為大學生啊。

其實通過事件的內容,我們就可以很容易抓住核心問題。首先這個借貸公司並非市場上的高利貸公司、或者非法利用學生個人信息的行為來威脅學生的公司,只是一般的借貸公司,利息比市場高一點而已。

而且雙方都簽訂了借款協議,這是生效了的。借款人都已經滿了18歲了。完全有民事能力了。所以產生的行為是要自己負責任的。


那為什麼會出現集體不還款的行為呢?

很簡單,中間有人想教唆大家一起逃單,那麼這樣他自己的行為就不是個人行為了,就是集體行為,這樣要罰罰大家,要交一起交,最後很可能就矇混過關了。所以拉這個qq群拒絕還款的學生一定是有自己的陰謀的,對於這樣的學生不重罰怎麼能行?這並不是我們想要的大學生的樣子,這樣撿漏,這樣不遵守法律法規,一定要付出代價。


親愛的讀者,您說呢?


小夏座出租車逃出生天

這種情況對於704校花這個平臺已經是家常便飯,幾個被捱打的大學生告訴我們,他們一般請打手的價格是每個人八十,發不到內部群中,然後毆打的錄像或者直播可以換取一千元。
4,學生群體自發形成群,與這種高利貸進行抗爭,在這個“704校花誓死填坑”群內,共計還款遠超過逾期的有一千多人,五倍十倍還款不計其數,大學生本是善良的想用自己的勞動來獲取想要的東西,但是最後卻掉進這個公司布的這麼大的陷阱,他們身邊全部都是受騙上當的同學,被騙的人比比皆是,這四百人辛辛苦苦聚集到了一起進行維權。
相信還有更多的人已經妥協,讓這個蛆蟲繼續啃食這些具有活力的肉體,而在群裡的學生遇到這種情況,聽聞身邊同學的悲慘經歷,他們想的是,我恨的不殺了它,吃他骨吞它的肉。呵呵,還要還垃圾的錢嗎,他幹了多少壞事,坑了我多少兄弟,難道我們就要放縱他的存在嗎?
在我們在被這些黑暗所碾軋,所折磨的時候,這些大V在哪裡?這些媒體做了什麼,看到什麼銀行,什麼政府就怕了?現在輪到我們這些無辜的學生,我們這些好不容易凝聚了一點力量的學生,這些人就發聲了,說什麼法律正義,說什麼雖然,但是。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藥的民族中,一定有許多英雄,專向孩子們瞪眼。這些孱頭們!孩子們在瞪眼中長大了,又向別的孩子們瞪眼,並且想:他們一生都過在憤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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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希望大家不清楚事件的真相請不要詆譭他們,學生以及他們的家人在這期間所受到的催收公司的恐嚇內心的煎熬不是鍵盤俠可以掩蓋的,如果有公正,公正本應該早點到臨。
即使沒有,我們希望他不會缺席。
對於這些真正的英雄,他們只是希望法律能夠公正,先把這家非法借貸公司收拾了,所有學生都願意將銀行的貸款本金還清!
我們何曾停止圍觀冷血的盛宴,我們看到了很多事情,大學生被賣到工廠,被欺詐與恐嚇,我們以為跟兇手不是一張桌子,只不過是暴徒拿著鋼管猛擊無辜者頭部,我們拿著薯條去蘸血色番茄醬徒增樂趣罷了,還能嘆息一句現在的大學生越來越不行了。
圍觀者的冷漠和指責,是對暴行無聲的縱容與鼓勵,那些笑聲和批評是殺害世界上為數不多光明的工具。
最悲哀的是,中國百年已去,仍有這種情景仍然存在!
魯迅說 “一箇中國人被砍頭,周圍圍觀的中國人面目麻木沒有感情,甚至有的中國人拍手叫好,沒有絲毫覺得被殺之人是自己的同胞,很是麻木不仁”,中國人的《歸來》之路,坎坷而暴虐。
這個時候,說什麼都顯得蒼白無力,做什麼都充滿無力感。
唯有祈福,那個曾經的中國,請《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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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持續關注事件的進展,幫助學生們進行維權,歡迎大家關注我 @曹偉鵬 獲取事件進度。
這一階段結束之後,其他遇到類似遭遇的可以私聊我,如果黑暗使你迷茫,我願帶給你光明。
(我的回答加署名和鏈接歡迎任何人轉發)
(與這個軟件推廣的地區負責人,背鍋的員工以及諸多受害者溝通的聊天記錄)
1,根本的商業模式就是704拿了學生的身份證低息向銀行借款,然後高息再給學生,再通過製造逾期讓學生支付天價逾期費用,本金兩千逾期費用四千,更有甚者本金兩千支付違約金一萬八千。

2,學生還清的款項,704不給銀行,直接挪用資金,從而導致很多學生,徵信逾期。

3,有的地區的704員工離職後,704說這個員工捲款走人了,讓這些欠款再還一次,共計二十四萬。

4,已經還清的欠款,APP顯示還清,五個月後欠款上千。

5,宣傳是每月工作四天就可以拿走手機一部,很多學生抱著兼職的心態去磨練自己,下載APP後發現30份工作兩千人搶,沒有搶到工作的人只能交錢。如果不交錢黑社會威脅,銀行上徵信。


曹偉鵬zero

整個過程真是看的我極其無語,吐槽地方太多。

借錢主要都用來買高檔手機,普通手機就沒法完成學業?

這400多名大學生,通過某金融公司借款,借款不多,金額均7000左右。

這筆錢大多都被學生用來買了高檔手機,手機到手後,他們卻都拒絕還款,被該公司全部告上了法庭。這400多名大學生,並不是來自一個學校,而是來自廣西、江西、貴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


集體拒絕應訴,不來調解,本金都不想還,不僅法盲還無恥

最意想不到的是,立案後,大學生們集體沒有應訴,甚至不少人還直接拒收了應訴材料。


而在法官專門前往高校,企圖調解時,所有大學生都沒有人自願參加調解。

最後法官和金融公司共同商量的方案。只要被告,也就是大學生,

肯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那麼金融公司就不再追究利息,手續費和違約金,以上都體現在了合同中。


然而在這樣的方案中,目前四百多名大學生裡,僅僅只有3名主動接受了這個方案,同意還錢,而還錢的原因是,他們馬上要畢業,已經找到了工作,怕欠錢不還影響工作。

而之所以這群大學生集體不還錢最大原因,居然是他們有一個內部的QQ群,他們一致認為,由於國家在打擊高利貸和非法放貸,

他們認為他們使用的“校園貸”就屬於非法放貸,因此,他們借的錢根本不用還。


這個觀念是對的嗎?當然是錯的

校園貸並不代表都是高利貸和違法的,合理的利息是被保護的

這麼說吧,並不是所有的校園貸都是高利貸和非法的。並且既然自己強行認定就是違法的,幹嘛一開始要去借,這不是典型的抱著佔便宜的形態去嗎?


並且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合同是自己簽訂的,在我國只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沒超過年利率36%,那麼利息就是有效的,沒效的僅僅是超過的部分。

何況法官還只要求給本金,本金怎麼就不應該還了?

最不可思議的是,作為大學生沒有誠信可言不說,居然還敢直接不前來應訴,如此法盲的讓人瞠目結舌,完全不知道什麼叫做徵信和老賴黑名單嗎?不知道有個手段是強制執行嗎?




大學生如此,父母們也如此沒有基本常識和道德?還真以為自己可以把法律當做笑話了。

別把法律當笑話,為了7000徵信都不要了,何必呢?

為了虛榮心,借錢7000元非要用高檔手機,借錢了各種不還,起訴又不去,本金也不肯給。

7000元多嗎?可能每個人感受不一樣,但是

7000就把自己徵信弄毀了,還上黑名單,還真是相當讓人無語了。


長點心吧,儘量不要觸碰校園貸,沒高檔手機你真不會死掉,這麼說吧。你們運氣好,遇見的都是合理的起訴你們,就讓你們還本金而已,真遇見非法的了,你還真以為就是起訴這麼簡單,可以輕易逃脫嗎?你以為放貸款的都是傻子在開公司嗎?

下文更新在7.4日

看評論,挺顛覆我三觀的,即使說再多法律知識,插圖是法官在解釋,說再多並不是校園貸就絕對等於違法,並不是校園貸本金就可以不還,但是支持的人永遠處於裝睡的出來。

我其實本可以置之不理,畢竟你們罵我也好,評價我也好,對我其實沒多大意義。

我只是可憐這些學生,在你們的支持下,堅持不還,上了黑名單,後果只有自己承擔,而且調解下來法官讓給本金,可能很多人理解不到法院判決和調解的意義。

除了上黑名單,不履行判決還會面臨刑事責任

我真不希望這樣錯誤的思想蔓延下去,我就只問一句,哪些支持的人,你們認為不還應該的,你們怎麼不去找貸款公司借幾百萬發大財啊,反正不還是應該的?


廖彩琳律師

這件事真的是應了一句話:欠錢的是大爺,要債的是孫子。

這件事怪誰?既要怪稂莠不齊的校園貸行業,更要怪法律意識淡薄、厚顏無恥的借錢者!

網貸行業良莠不齊,合規網貸受牽連權益難保障

本案曝出伊始,很多的網民都在痛罵網貸平臺,但是卻忽視了一件事,那就是網貸不等於就是非法的,校園貸也是如此。儘管說校園貸中存在一些裸貸、超過法定標準的高利息貸款等問題,但是,還是有正常合法的校園貸項目的,並不是說在現下這種嚴打非法網貸的背景下,所有的校園貸都會失去法律的保護,成為過街老鼠。無論國家政策和法律如何嚴打非法網貸,合法的網絡貸款都是被允許的,並且法律當然的會保護合法網貸出借人的權益。並且,即使是非法網貸,本金及約定利息中法律所能夠支持的部分也是借款人必須償還的。

真的同情這家網貸公司,有欠款人的信息,能夠也敢於訴諸法院維權,說明其涉及的貸款項目還是比較合乎法律規定、能夠得到相關法律保護的。同時,在這麼多人不還錢的情況下,沒有用違法或者一些過度的威嚇行為迫使對方還錢,最後妥協到只要本金和訴訟費用歸還,都說明這家公司算得上是網貸行業的“良心企業”了。

這些大學生不僅法律意識淡薄,還寡廉鮮恥

這些大學生竟然認為,由於國家在打擊高利貸和非法放貸,他們認為他們使用的“校園貸”就屬於非法放貸,因此,他們借的錢根本不用還。

這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要記住,合法的利息永遠是受法律保護的!

拋開法律不談,即使是從一個人最基本的誠信意識出發,借錢也應當償還!不說利息,連本金都不願意償還是什麼樣的人?這樣的人即使踏上社會,也絕對不值得信任和聘用。

大學的素質教育真的應該重視法律基礎教育了,家長們除了讓你們的孩子接受好的知識學習外也請教會孩子如何做人。這些法盲舉動完全是可以在正確的教育和適當的法律知識普及的情況下得到控制的。


劉輝律師

一年一度的大學生上當受騙高峰期又到了。


這些大學生並非直接借了“校園貸”,而是通過一個APP上面的“兼職換購”去買的手機。

買了手機後,學生需要打工來還工時,每個月要做夠一定的時間,沒有做滿的話就要直接還當月的分期。這聽起來是很美好的一件事情,然而這種方式最大的問題就在於,APP提供的”兼職“,質量真的好嗎?


不少人反映,APP提供的兼職並不穩定,有些兼職一發出來就被別人搶光,自己總不可能去很遠的地方就為了做個兼職;兼職的時間和學習的時間衝突,很難協調;總之各種各樣的原因,導致學生們沒有辦法按時還錢。


那直接還本金總可以了吧?然而這個APP總能找出各種各樣的理由去收你的逾期費。


2016年的新聞截圖


光看新聞,的確會容易讓人聯想到這些大學生是不是“借錢不還”、“法律意識淡薄”、“讀書讀傻了”,但瞭解這件事情後,才發現原來沒有表面上看起來那麼簡單。


然而,錢既然已經欠下了,就是要還的。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但是該還的,還是跑不了。


所以“不少大學生還認為:他們借的錢可以不用還”這一句話,的確是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佐證。因為一筆歸一筆,就算沒辦法還、是因為受騙才欠錢的,也應該收集好證據,在法庭上表達自己的觀點,而不應該拒絕出庭。


當然,法律方面老王並不是專業的,但至少如今並非《復活》裡所寫的那樣不講公義的世界,大家既然湊在一起了,湊點錢請一位律師,在法庭上把事情說清楚了,事情可能會有轉機。


在網貸盛行,消費慾高漲的當代,大家都很容易對“分期付款”、“提前消費”動心,尤其是大學生,因為他們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想買點貴的手機電腦包包衣服,就只有提前消費,然後再用生活費、兼職賺錢慢慢還了。


這其實也沒有什麼問題,畢竟是個人選擇,問題就在於,很多大學生並沒有一個獨立、冷靜的意識,他們極度容易上當受騙,而且一般比較在乎眼前的消費滿足,而忽略了長期規劃。


第一,習慣做伸手黨,自己很少搜索確認信息的真實性:


購買電腦,手機的時候,沒有什麼防備心態,覺得對方給的一定是正品;拿到手之後發現一點都對不上,但是想退貨也找不到人了。常見於二手面交、網絡買賣、地下電腦城、分期換購,買之前一點都沒想到要確認真實性,只想著趁便宜入手,等買回來了一搜,全網都是受害者的血淚教訓。


聽說只要做兼職就能免費拿手機和電腦,就覺得這個任務一定很簡單,所以才會容易受騙。這跟兼職黑中介的套路是一樣的,你先辦卡,先交錢交押金,說會給你推薦很多兼職信息,一星期就能賺一千塊,結果押金交過去,推薦來的都是時薪低於平均行情50%、地域偏遠的兼職。


你要是找他們講理,他們也會說你自己不去做這些兼職,把責任推回你身上。


第二,習慣把所有人都當好人,不瞭解社會的套路:


去年,西安的一位大學生在師姐的帶領下去做了一份兼職。只要用自己的真實信息在借貸平臺上註冊,並且借一筆錢,就能得到100元的提成獎勵,而且所有貸款的錢都不用自己還。對方稱是走流程,會有公司幫他們還錢。如果成功拉一個同學進來做兼職,還能另外再得到提成。


結果該公司卷著他們的錢跑了,現在這些同學全都收到了催還款的短信,當初帶他們做兼職的學姐也聯繫不上,他們每個人,只能揹著自己的數萬元貸款,報警求助。


他們是上當受騙了,問題這筆錢是用他們的名義借的,還不上就等於影響個人徵信,怎麼樣都是自己吃虧。


無獨有偶,一名男子在海南師範大學以「刷單有提成,貸款幫你還」的名義,誘騙該校學生貸款買手機,當學生把貸款買的手機交給他之後,他會給學生好處費,還會幫學生還貸。


但一段時間後,該男子就消失無蹤,也不幫學生們還錢,導致學生們被貸款平臺催收。該男子從200多名學生手裡騙了554部手機,未還貸金額高達250萬元。讓人哭笑不得的是,該男子一開始也是因為被人用同樣方法騙了,才想到用這種方法去套手機的。


第三,習慣放縱自己的慾望,在貪婪的驅使下忘卻理智:


如果你不是天生超有錢,就不要學他們提前追求物質生活。因為最後到你手上的,只有求而不得的焦慮,和貸款享受的慾望。


廈門一名女大學生以自己的裸照作為抵押,借下257筆總共57萬的貸款,最後因壓力太大而在賓館燒炭自殺。


裸貸事件裡的女生,大多都已經在各個平臺把徵信借爛了,只為了追求更好的物質生活,只為了能像網上看上去那麼光鮮。


農村學生小王,在第一次的校園貸中嚐到甜頭,但當他越借越多,越還不起的時候,他動了連換套款補債務的念頭,甚至開始借私人高利貸。無需抵押,籤雙倍借條,借5000元還15000元,逾期一天多收3000元手續費,滾成22萬債務。


第四,習慣抱有僥倖心理,以為自己不會倒黴:


“既然不是100%的人被騙,那自己就有機會不被騙”,是很多大學生看到高額工資後的第一想法。


鄭州的一個大一女孩小張,在某8同城上搜索兼職時,看到了一個招聘模特的信息,上面標註時薪300元,且工資日結。結果對方等她來面試時,說她符合要求但還需要微整形,就帶著她去整容了,費用高達7萬。


對方擔心小張猶豫,便又告訴她說這份工作月薪一般能到達5萬元,只要在公司工作滿半年,整形費用也會由公司承擔,實則上卻引導她使用網貸平臺借款。



沒想到整容之後對方說小吳還是形象不符合要求,就把她推薦到另一家KTV,但是那裡需要陪酒才能拿到錢。面對著每月還款超過5000元的高額貸款,每個月工資只有3000多塊錢的小吳感到很無奈。



刷單、打字員兼職騙局到現在還每天都有人在上當受騙。


誠然,有部分上當受騙的年輕人,的而且確是因為他們內心的貪婪和無知驅使的,也因為他們的膽怯和懦弱,使得他們有意地逃離債務,主觀或被動地變成了老賴;


但是,因為碰上校園貸、套路貸,在最青春的時候背上他們負擔不起的幾十萬、幾百萬債務,最後只能走投無路自殺,這個代價為免也太高了。


還是那句話,老王不建議大學生過早接觸網絡貸款,因為他們的套路層出不窮。培訓貸、整容貸、披著兼職外衣的套路貸,看上去沒有什麼問題,吹得天花亂墜,等你上鉤才發現有問題就太晚了。


之前兼職貓做過一些用戶調查,大部分用戶要購物的時候,首先會想到自己的積蓄、向爸媽拿錢,找理由和爸媽去逛街、分期付款、貸款,最後才會想到去做兼職。因為“先得到”再痛苦看上去比較容易接受。


希望這類案件發生後,更多的人能夠重新考慮自己的生活和消費方式,學會明辨大學裡常見的騙局,做一個獨立思考,不會被騙的上進青年~


分期買東西就分期買,選一個安全一點的大平臺,別抱著自己能佔便宜的心態去買東西,不然還是很容易被騙。


做兼職就做兼職,選一個靠譜安全的平臺去做,比如兼職貓→拒絕黑中介、低工資,這個APP可以幫到你;


最後,如果有一件事,你很想做但是又糾結做不做,想做是因為你覺得能從中佔到便宜的話,那就別做。


王銳旭

校園貸有問題,但這樣的學生更是腦殘,後果可能無法承受!

很多校園貸確實因經營資質等問題可能不規範,甚至違法,有些甚至屬於“套路貸”,使用“裸貸”等方式在運作。即使不存在上述違法行,針對沒有收入能力的大學生進行借款,助學貸也就罷了,這種針對學生買高檔手機的需求,根本就不該放貸。

本案放貸的公司是否有資質、此次活動是否完全合法,缺乏足夠資料,我們還無法判斷。但本文不想多說這方面的問題, 因為,這400名大學生實在讓人看不下去了!大學生雖然還是學生,但畢竟已經是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要有點兒基本的法律常識,否則吃虧的只能是自己!


1、作為成年人,不該脫離自己的消費能力進行支出!

從資料來看,這些學生借校園貸大部分本金都在7000元左右,用途是購買高檔手機。這當然比賣腎買手機要強,但大學生真的有必要追風買高檔手機嗎?尤其是在自己沒有這方面資金的情況下,要借款用於高消費,這顯然是不明智的行為!最後又沒有償還能力,得虧這次碰到的不是那些真下套路的“黑貸”!

這些學生認為“校園貸”等於非法放貸,可如果真是傳說中的“非法放貸”估計他們就這種狀況了。這種事兒,違法放貸的人通常用這樣幾個手段:

一、砍頭息。借條寫一萬,實際給六千,利息先扣。這種情況,法律上的規則是按實際給付數額算本金。

二、到期後以貸還貸,不斷累加。原借款到期,放貸者會施加壓力的同時找其它放貸人再借錢給學生用於還之前的本息,幾次倒手下來的本金可能是最初本金的十倍甚至幾十倍。可從最後一筆借貸,你還看不出毛病來了。被逼死的學生,大多是中了這套路。

三、以非法手段催債,施加壓力。不管是威脅、暴力、裸照、騷擾。

要是這家放貸公司不起訴,而是採取那些非法手威逼,也許這幫巨嬰就沒這麼勇敢地、理直氣壯地應對了。

2、作為成年人,借錢要還是基本道理!

“校園貸”等於非法放貸,國家打擊“高利貸”,借的錢不用還。這相想法完全是法盲的表現。這家公司有無資質我們還不清楚,即使這家公司沒有資質,也是違反行政管理法規,銀監等政府管理部門可以處以取締、罰款等行政處罰措施。並不能直接得出借了錢不用還的結論。

也不是說所有的校園貸都是違法的高利貸,從法律上講,對民間借貸的利息確實有約束,法律上年24%以內利息是絕對受保護的,24到36之間的如果自動給付也是受保護的。即使利息超過國家標準,如果沒有其它違法行為,其實也不過是超過合法部分的利率不支持罷了。不代表連本帶息都不用還了。要知道即使是賭博這類違法犯罪行為,從法律上處理賭資也是國家沒收,而不是讓一方留下獲得益。即使這個校園貸有問題,也不可能讓學生們連本金都白拿了。想得太美了!


3、作為成年人不但不尊重法律,甚至缺乏基本法律常識,是腦殘行為!

拋開校園貸是否合法的事兒不談,人家是到法院去起訴了,是法院在發傳票,甚至人家法官異地到學校來做工作,最後讓原告妥協同意如果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就放棄利息、違約金。應該說這已經是一個很有利的結果了。

可這些學生們什麼反應呢?法院發傳票不理、法院開庭不來。法官上學校去做調解,學生們還是不理。形成只還本金、承擔訴訟費的最優惠調解結果後也就3名學生找法官辦了和解手續。

就算你覺得校園貸違法,你也得依法維權呀,被人訴到法院不認可,應該是及時應訴、答辯提出自己的證據和理由,爭取推翻對方的訴求。躲著法官不去開庭,法律上視為放棄抗辯,既是對法律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不負責。

法院上門做調解還不接受,非逼著法院判決,那本金肯定是要判的,訴訟費肯定也是要承擔的,利息只要不超過24%以的部分肯定也會判的。等判決下來後果是什麼?

法院審理案件的時候確實沒什麼強制力,所以審理期間你把傳票當廢紙可以,你不開庭可以,可一旦等法院判決生效,原告申請強制執行,你就可能上失信名單,法院也可以採取強制手段查封賬戶、拘留被執行人等等,即使你作為學生真沒有償還能力,光是上黑名單就夠受了。有人說我不考公務員,去一般公司上班不查失信吧?可公司要安排你出差,別人坐飛機你坐不了?別人坐高鐵,你不讓上,你這工作還怎麼做?社會上確實有老賴不怕上黑名單,那一般是上了年紀,不太乾正事兒,或者確實沒有能力還錢的。年輕人,為萬把塊錢上黑名單,你還真扛不住!

(本文由 北京楊文戰律師 提供,首發於悟空問答)


楊律說法

看到這一則信息,就想起了十幾年前,我和我的同學校園借貸的事情,在我和我的老鄉(同一個地方,一所大學不同系)都借學校的錢了,但我們走的是兩條路,我每個月生省吃儉用,堅持還錢,直到兩年後還完。我同學+老鄉卻大吃大喝,一分錢都不換,我問他為何不還,他說,反正有學校擔保,怕什麼,有這錢,可以乾點其他事情,那麼急還幹嘛?從那時候起,我才知道,這個社會還存在大量這種不講信用的人,毫無誠信的人。



我們都是來自西南的山區裡,家裡都非常困難,99年考上的大學,學費基本都是借的,2002年到2003年之間大四時,剛好國家開始推行大學生助學貸款,就是學校給你做擔保,向銀行借貸,用於你的生活費和學費,主要幫助家庭困難的大學生,當時我和我的老鄉都是學校貧困生,第一批列入助學貸款對象,學校擔保向銀行貸款,給每個人借貸5000元,畢業後,兩年還清,每個月下來是250元,這個還款數目,並不大,畢業後,基本有這個還款能力,當時我們還簽訂了還款協議。

我畢業後,分擔一家大型國有企業,但工資只有1100元,最為主要的是,企業效益不好,已經拖欠職工6個月工資了,每個月都沒法按時發工資,沒辦法,我只好每個月向公司提前預支600元作為生活費,每個月找公司黨委副書記簽字,就這樣,每個月堅持還250元的助學貸款,剩下350元作為自己的生活費,堅持兩年,還完。

我的那個老鄉+同學,畢業後分配到我們縣城當老師,一個月也有1500元,在我們小縣城,在那個時候,這個工資,日子算是比較滋潤的,但後來我才發現,他從來沒有還過助學貸款,我問他為啥?他說,有學校擔保,怕什麼?你把這個錢用作其他投資,或者存到銀行,還有利息呢。

我真的是無語了,竟然還有這樣的人,當時這個助學貸款是無息貸款,學校幫忙做擔保,不管是銀行還是學校,都是自己的恩人啊,也是他們對學生的信任,才給予無息貸款的,但竟然還有這樣的人,不按時還款(主要不是沒有還款能力,而是沒把這個當回事,不講信用),這陷學校不義,也會讓學校心寒啊!

不知道後來我這個老鄉還款了沒,反正是知道他是這樣不講信用的人後,基本沒啥往來了,也不過問他的事情了。

在給銀行還款過程中,唯一讓我至今內疚的是,有一個月,我忘記了還款,超過了一天(每個月10號還),11號才想起來,趕緊去打款,但最後聽說學校公佈的不講信用黑名單裡,有我,我也認了,因為我晚了還款一天。


烏魯木齊我的家

最近總被“校園貸”刷屏。

前幾天在某地,一個大學生被逼自殺。從一方面看出,網貸確實很猖獗和囂張,能把人逼死。但是從另一方面講,大學生也是成年人,應該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明知道那麼高的利息,卻還要去借,為什麼有膽借,卻沒錢還?

我覺得,他們可能壓根也不覺得這個錢是需要去還的。在他們心裡可能覺得:網貸本身就是非法的,我借非法的,他們又不受法律保護。

心寒啊,一個個貌似對法律瞭如指掌。

前陣子南寧400多大學生借了高利貸,竟然集體不還錢。在他們心裡,借來的錢,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不借白不借,白來的錢,誰不要?據說這批大學生,是通過廣西某投資金融公司的某品牌業務借貸,借來了錢,全部用在了買手機等奢侈品上面,平均金額在七千元左右。借到錢以後他們還達成了默契不還錢,借貸公司沒招,把他們集體告上了法庭。法院也是處於保護大學生的考慮,跟借貸公司談了好多的挑揀,最後借貸公司方表示:同意調解,免除利息,違約金,手續費等等,秩序把本金歸還就可以,但是這幫學生仍然表示:不還。估計借貸公司的老闆,行走江湖這麼多年,從來沒想到有朝一日會栽在一幫孩子手裡,最後弄得法院和借貸公司束手無策。

後來,經過法院從中的折騰,其中三個學生把錢還了,原因竟然是要找工作,怕打官司把工作給折騰沒了,而並不是良心發現!

作為吃瓜群眾,本應該幸災樂禍才對,因為大家印象中的借貸公司,都是流氓公司。流氓與騙子之間的過節,你說該維護稅?讓他們自己解決吧,要麼拿命要麼拿錢,半斤八兩,繼續鬥吧。很多的校園貸流氓公司,利用未踏出校園的學生禁不住金錢的誘惑的特點,在大學裡肆無忌憚,利用不合法的利息,甚至不合法的渠道,比如說“裸貸”。有的人現在居然有一點點理解裸貸, 為什麼?因為就憑藉一張紙,還沒有一張張裸體照片更有威脅力,說照片上的人士大學生,其實有幾個是真正懂法的?真正懂得法律常識的人,要麼就不會去借,就算是借了,也會按時歸還。就算你不懂法,你總不是傻子吧?有一個東西你起碼該知道吧?這個叫“徵信”。我的大學同學讀書的時候,信用卡有10塊錢沒有還清,結果上了徵信名單。幾年後他要買房子了,突然傻了眼,沒有一家銀行願意貸款,折騰了好久,最後交通銀行願意擔保借款,但是要收高額的利息。現在這個年月,不守信用規則的人,到時候別說房車貸款,就是你想出國旅遊簽證,都辦不下來。

現在也有很多校園貸,是合法的,一些小額貸款,校園貸,app等等都是控制年化在百分之36以內的,就是為的合法。這次被400壯士“戲弄”了的公司,就是在合法的範圍之內進行運營的。如果這些大學生不接受執行調解,那麼肯定就會上老賴名單,信用系統也會受到影響,如果你現在覺得借錢不還沒事,那等你以後出國旅遊,旅遊局就會跟你說:對不起,你的徵信不合格,無法辦理。”你想貸款買房,銀行會跟你說“對不起,徵信不合格,無法擔保。。。。。。”


撒野的孩子

哈哈哈,這個新聞怎麼看得這麼有喜感呢?放貸公司居然混成這樣了,真是網貸界的恥辱啊。

大學生們組團結夥,對抗網貸公司,打起官司來,當然律師們是會支持放貸公司的。但這事有趣的是,平時不可一世、坑害學生、劣跡斑斑的網貸公司,居然一時拿學生們沒什麼辦法。網貸公司居然放低姿態到了“只用還本金“,可見學生們組織起來後,真不好對付了。

學生們敢於出手借7000元並集體不還,也是因為網貸這個行業過去出了太多的惡事,名聲太差。確實有新聞說,有關部門表態說要規範行業,不支持違法放貸追債行為之類的說法。那麼學生們結夥出手,也算是校園貸這個行業裡的一種實踐,不能光借錢的學生有風險,放貸的公司卻沒風險吧?

如果能等到這個網貸公司倒掉,例如員工發不出工資了,沒法運營了,沒錢請律師要債了,要債成本太高了。那學生們可能會很爽,真的7000塊不用還了,討債主體都不存在了,什麼事也沒有就過來了。

實在是不行,如果這個公司一直追,要上徵信,那就還7000元,就當沒佔這個便宜了。

除非說這個公司一直追,不接受還款,就是要學生們徵信留下不良記錄。那這事就鬧大了,操作起來並不那麼容易。

從經濟學現象看,賴賬行為其實很常見。只不過這回是一堆人賴賬,常見的是一堆人被騙。

很多公司會起個名,叫”XX有限公司“,這個”有限”,其實就是為了賴賬,說責任是有限的。公司用各種歪招找銀行或者其它公司、個人借到了錢,然後說,沒錢了,破產關門!債主其實也沒什麼辦法的。公司經營者把資產轉移走,自己跑路,或者光棍一條變老賴,別人也沒什麼辦法。

現在是學生們賴公司的賬,如果不管道德,應該是和公司賴賬對稱的一種現象,出現並不奇怪。既然公司賴賬,別人沒有辦法,那麼也很可能學生們集體賴賬,公司也沒啥好辦法。


風雲學會陳經

在以往曝光“校園貸”新聞事件中,公眾幾乎全部都一邊倒的去同情身處於“弱勢群體”一方的學生們,但此次的事件從媒體報道的角度來看學生們無疑成為了目無法律的反面典型。

“校園貸”的放貸者們之所以願意將錢借給學生們並非是他們有多麼善解人意、江湖救急,其目的還是為了獲取高額的利息彙報。他們將資金放貸給那些在校學生,而學生們由於沒有經濟收入來源,以至於貸款到期後很多學生不得不選擇借新債還舊債的方式來獲得一時的喘息,這種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最終導致高額的利息猶如滾雪球般地越滾越大,甚至遠遠高出了本金的數額。越陷越深的學生們還未走上社會便已親手毀了自己的人生,個別絕望者在走投無路之下甚至會做出一些令人惋惜的極端之舉。

我們譴責“校園貸”的放貸者唯利是圖,但是反觀那些被公眾所同情的學生們,他們的身上就不存在問題嗎?答案顯而易見。

曾幾何時大學生是人們心目中的天之驕子,而如今不少大學生們其心思壓根就不在學習上,不僅荒廢了學業,還盲目攀比、過度消費,入不敷出仍不知收斂,最後只得將手伸向了他們口中萬惡的“校園貸”。

前不久我的一位警察朋友和我閒聊時說到了一起被他半個小時就“破獲”盜竊案。事發當天,有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姑娘到我朋友的單位報案,當天正好是我這位朋友值班,於是乎他接待了那名小姑娘。姑娘自稱在十天前從單位出來到銀行去辦理業務的途中上了一趟廁所,前後幾分鐘的時間她停在廁所外面電瓶車車簍內的6萬元公款被盜,由於害怕被單位領導知道將自己開除於是乎只得自己背鍋。為了背鍋她找人借了高利貸,家裡人知道後幫她還了這筆短期高利貸還主動陪同她一起過來報案,希望能夠追回被盜的6萬元。

按理說被盜6萬不是個小案子,我的朋友聽了事件經過後並沒有急於開展調查,因為有著多年工作經驗的他發現姑娘所講述的“被盜”經歷中間有著很多不符合常理的地方。他便深入地追問姑娘很多細節性的問題,而姑娘卻一再含糊其辭。除此之外他還在姑娘的手機上發現了一些網貸的APP,裡面的記錄也頗為可疑。最終在我朋友強大的心理攻勢下,姑娘眼淚汪汪地坦白自己在校期間為了買包包和化妝品開始接觸到了“校園貸”,此後便越陷越深無法自拔。為了騙家人幫其還款於是編造了被盜鉅款的故事。雖然姑娘的行為屬於報假案,但考慮到這樁假案實際上並沒有造成太多的警力浪費,同時也考慮到對姑娘今後人生的影響,我朋友在對姑娘一番法制教育後最終沒有對其處罰。

我舉例中的這位姑娘被“校園貸”禍害不淺值得同情,但是很明顯我們可以看出她自己也是存在很大問題的。

400名大學生借了“校園貸”既不還錢也不應訴,其理由竟然是校園貸是非法的高利貸不需要償還,對於他們這種見解我覺得實在可笑。

大學生接受的是高等教育,雖然不一定每一個大學生就讀的專業是法律系,但是最最起碼的法律常識應當具備吧,遺憾的是這400名大學生很明顯就不具備。

我們不能排除“校園貸”有涉及高利貸的可能,高利貸在我國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但關於具體不受保護的部分法律有明確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也就是說所謂的非法部分是指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但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合法利息以及本金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這部分錢大學生們是必須歸還的。

法官給出的調解方案是學生方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金融公司則放棄利息、手續費、違約金等訴訟請求並同意結案,我認為這份方案體現了法官保護在校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的良苦用心。而這份良苦用心,身為法盲的大學生們顯然不能領會。

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在調解不成的基礎上法院必定會依法判決,其結果必然是學生們一一敗訴。

法院判決後假若學生們依舊不還錢,法院還會將他們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也就俗稱老賴名單,作為即將走上社會的學生們將無法乘飛機坐高鐵,無法買車買房高消費,生活將受到諸多不利的影響。

為了7000塊錢而選擇當“老賴”我覺得實在有些不值,諸君又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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