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海外投資 反規避風險逼近

文 | 劉馨澤 李華端

中企海外投資 反規避風險逼近

自中國入世以來,以美國、歐盟為主的多個國家和地區實施了大量針對中國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2018年美國更是對中國超過2000億美元的進口產品實施301措施。這迫使大量中國企業不得不採取在第三國投資設廠,對產品開發、改變,甚至轉口貿易等方式,以繞開上述壁壘的限制。然而,這些行為並非安全之舉,反而時刻面臨著反規避調查的風險。

通過反規避調查,調查機關可以將反傾銷、反補貼措施的實施範圍擴大到第三國的廠商、上游零部件、新開發和改變的產品等。反規避調查有著極大的“殺傷力”,主要體現在:肯定性裁決後,通常直接適用最高的稅率;還可能導致更嚴厲的處罰,如補繳稅款、罰款、罰沒貨物甚至刑事處罰等。

對於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並以出口歐美為導向的工廠,如未能做好反規避風險的防範和應對,則可能面臨巨大損失。一方面,投入大量資金建設的項目將無法進行出口銷售,進而面臨停產、廢棄、投資失敗的問題;另一方面,進口商可能被追溯徵收高昂關稅,甚至被處以鉅額罰款。由此導致與進口商的關係破裂,進而失去原有的客戶和市場。

近年來,針對中國企業或有中國因素產品的企業(以下合稱中國企業)反規避案件數量出現了爆發性的增長。與此同時,各國政府也加強了對反規避調查的調查力度。因此,反規避調查的風險,已經成為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絕不可忽視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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