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跑路”頻發 誰來管管不靠譜的“預付卡”?

剛開不久的健身房突然“跑路”,剛充值的會員卡打了水漂,維權舉步維艱。預付卡模式成為健身房等行業的運作模式之一,卻頻頻發生經營者“跑路”事件,誰能來管管“預付卡”呢?

突然關門的健身房

“1500平方米的大場地、高大上的健身器材、年卡僅需400元……”2018年8月在廣州市南沙區水晶灣小區附近開業的“共享健身俱樂部”,以各種優惠方式吸引會員,短短几個月時間吸納會員上千人。然而,今年4月初,這個開業還不到1年的健身房突然關了門。看著緊鎖的大門、黑著燈的健身房,消費者莉莉心裡很不是滋味。

除了廣州,北京、上海、哈爾濱、保定等地也曝出健身房經營者“跑路”的情況。三體雲動數據中心發佈的《2018中國健身行業數據報告&健身房生存白皮書》顯示,目前內地健身俱樂部門店數已超4.6萬家。隨著健身房數量的不斷增加,有關健身房吸納會員辦預付卡後經營者“跑路”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今年初,一家名為GuCycle的“網紅”健身房在上海的4家店和北京的2家店突然關停,據維權群會員自發統計,該店拖欠130多萬元課時費。這並非該團隊第一次“跑路”,該運營團隊2015年運營一健身項目時就曾發生過攜款“跑路”事件。

中消協發佈的《2018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顯示,在具體服務投訴中,2018年全國各級消協組織受理的健身服務投訴量達11948件,進入所有投訴項目的前十位。健身服務也是預付卡消費投訴的“重災區”。

“我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目前健身房等行業多采用預付費的方式,消費者在健身房預存少則數百元,多則數萬元。每遇健身房開業、節假日等,很多健身房便用折扣、0元體驗、現金返還等形式吸引消費者預存不菲的金額。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國家相關法律對經營者的預付方式進行了規定,但很多健身房卻並未依法執行。

業內人士透露,健身房在建設前期需要投入較大的資金,採用招募會員收費的形式能夠在較短時間收回資金。如果資金被挪用、甚至發生經營者捲款跑路,消費者就會面臨無處退款的境況。

記者發現,面對侵權,很多消費者選擇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方式組團維權,但實際效果並不理想。

廣州“共享健身”會員李某說,自己已經去派出所報警,但是派出所不受理,原因是個人涉案金額太小、屬於合同糾紛,建議派代表寫委託書訴至法院。記者瞭解到,目前已有超過100名“共享健身”會員提交了相關信息,準備到法院起訴。

“辦理預付卡之後捲款跑路,這屬於詐騙性質的犯罪行為。”北京勇者律師事務所創始人易勝華認為,金額不大、責任主體不明、維權成本高等成為阻礙消費者維權的重要因素,所以很多人都選擇自認倒黴。而對於管理部門,究竟該把這一事件定義為刑事犯罪還是經濟糾紛,該如何對成百上千名消費者完成取證工作,都對管理提出了挑戰。

誰來管管預付卡亂象?

事實上,除了健身房以外,美容美髮、課程培訓等領域都發生過消費者預付後,經營者捲款跑路的情況。

商務部曾發佈《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但健身、培訓等行業並不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行業分類中。上海今年1月正式實施《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建設統一的單用途預付消費卡協同監管服務平臺,並建立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但不在該地區登記在冊的企業又很難受這一規定約束。專家認為,一份更全面、具備更廣覆蓋範圍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的出臺非常必要。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建議,消費者在消費時要保持警惕,要選擇信譽好的多年老店、品牌店,及時關注這些店的異常行為。另外,銷售預付卡的店家應引入擔保、保險公司,讓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保障。

廣東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維權時應理性客觀,積極蒐集證據,準確闡述客觀事實,依法提出維權訴求,尋求合理合法的維權途徑和方法;而誠實守信、依法依約履行義務,最大限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則應當成為每一家企業的責任。

總編:汪 彬

主編:龔節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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