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公司叫有限责任公司,有些叫有限公司他们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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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责任形式有两种: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简称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简称为股份公司。

所以,你看到的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都是同一种!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这个是公司法律责任的规定,相对于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可以将股东或发起人承担的则由无限连带责任变成有限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最重要的是责任有限。通过设立公司可以有效的将公司责任与个人责任区分开来。作为公司股东或控制人,只要在认缴的出资额内承担责任,只要最后认缴的资金到位,不存在抽逃出资等情形,原则上公司的债务则与股东个人无关。若企业最后因为资不抵债等情况,则可以通过企业破产清算等程序进行债权债务清理。


叶律师


先说答案: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区别,因为两者本身说的就是同一个事情,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我国的公司分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按照法律而言,目前我国的公司,实际仅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

1.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简称为有限公司,指的是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对于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有限责任公司不允许发行股票融资,一家企业如果要上市发行股票融资则必须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为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

现实中初始设立的企业,一般都为有限责任公司,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后续在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大企业基本上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主。

无限责任公司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股东都是以自己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比如一家企业破产时对外欠债得到1个亿,股东的出资额仅有1000万元,那么股东最多承担的责任也就是1000万元,这也是为什么不允许公司账户的资金随意转给股东,不然就会存在抽逃资金的情况)。

那么现实有没有无限责任公司呢?即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比如公司欠一个亿,那股东就要还一个亿)。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目前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不过国家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只能称之为企业,并且由企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其实这种本质上来说就是无限责任公司。

总结

综上所述:有限责任公司及有限公司是没有区别的,两者是同一个性质的企业。


鲤行者


先要弄清楚一个概念,在我们国家,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制的,即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具体而言,公司又分为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有限公司。

举例:

1.A B C三个股东成立一个公司,各自出资500万,300万,200万。如果将来公司倒闭破产了,他们三位只需亏掉投入的这些钱即可,即有限责任公司。此时代表三位股东权益的叫做“出资证明”。

2.公司经营不错,下一步想要上市,就必须将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由“有限责任公司”改造为“股份制有限公司”,上市的目的是发行股票,股改了公司才有股票,但股东的有限责任不变(照样是公司,照样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改后,三位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相应股份,A50%(大股东) B30% C20%。此时代表股东权益的就是他们手中拥有的股票了!

3.有了股票,下一步选一个合适的上市地点、合适的交易所、合适的中介机构,走完流程成功上市的话,就是上市公司了,有股票代码,老百姓可以买卖它的股票了。


陳總舵主1陈总舵主


浏览了下,代题主再说两句!

题主问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从公司名来看,名称中前者有“责任”二字,后者却没有!

很多人的回答都没正面回答,都讲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的相关定义!而题主只是单纯的问公司名中“责任”二字有和无的区别!

从名称上看,“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至于为什么有的公司名称中后缀有“责任”二字,有的却没有。我也不知道原因。希望大家能直面题主的问题,不要答偏了。想知道原因的很多!

对于那些长篇大论解释各种类型公司的,就请打住。请简单清楚解释题主的问题就行。什么无限公司,什么股份公司等等没必要解释。解释了也等于废话,最后还是没说清楚为什么有的有“责任”二字,有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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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在是很支持自主创业的,因此每年都会有很多新公司注册成立。很多用户也发现很多公司的后缀是有所不同的,有的企业为xxx有限公司,有的为xxx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不同的企业后缀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区别了。

其实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只不过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简称,因此二者毫无区别。我国的注册公司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为有限责任公司,另外一种就是股份有限公司,那么下面我们来看下这两种公司有什么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1、股东区别:一般来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由2-50人之间,股东不能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股东最少为5个,无上限股东人数限定。

2、注册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可以为10万元,但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门槛就较高,最低要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3、上市情况:一般股份邮箱公司基本都是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入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不会是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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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区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有限公司则规模庞大。

  一、拓展资料

  1、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规模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护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是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结合,公司运营上具有灵活性。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

  3、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4、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5、有限公司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6、有限公司则规模庞大,公众性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往往股东人数众多,公司的决策也按持股票数量掌握话语权,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7、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

  8、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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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与注册资本挂钩,破产清算按照公司剩余净值清算。比如公司负债1000万,注册资本50万,公司破产清算账面剩余10万,那么陪万10万即止。前提是所有法人股东都已实缴。

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雷同,只是公司形式和运行制度更加丰富

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团体有两种,个人独资公司的法人和合伙人公司中的普通合伙人,负债多少赔多少。


一路向南Durant


两者没区别,是一回事。

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而已。

咱们国家公司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者的区别在其它回答中都有了,不再重复解释。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

那为什么现实中有限责任公司的名字有的有“责任”,有的没有“责任”?

这主要是工商注册核名的时候,“责任”两字是否包括在公司名字中。公司名字,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名字是否包含“责任”两字,取决于股东会是否认可和同意。股东会认可后,进行工商核名。提交核名的时候,只要名字不是太离谱或重名,工商那里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限公司,都能通过。

以上,说的有点多。

就该问题来讲,再重复回答一遍,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没啥区别。


东岭财经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码事,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有限”指的就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就是说公司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一旦资不抵债宣布破产后,则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组以法定顺序和核定比例偿还债务,事毕则两清,相互解除债权债务关系。股东仅负有限责任,不会在出资之外再追究个人财产。比如某股东注册出资10万,公司破产后资产仅剩50万,而对外债务为100万,那么公司先交清税务,结清工资等,剩下的余额按核定比例偿还其它债务。那么股东损失的就是那10万,与个人的其它财产无关。公司仅以全部剩余资产50万为限承担偿债责任,以破产为终,这就叫“有限责任”,简称“有限”。公司以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可以冠以“有限责任”,也可以冠以简称“有限”,都是一样的。


子夏故坛


有限公司跟有限责任公司其实就是同一个意思,没什么区别,原因很简单,因为公司法规定的。

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八条,公司名称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是没有什么区别的。而有限公司跟股份有限公司则有较大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起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股东之间基于相互信任而认缴一定比例的股份,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也有限制,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比如华为目前有9.7万员工持股,这个是不符合上市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2、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一般情况下是2人到50人之间。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上限,只要股东人数达到5人以上就可以,比如目前有一些很大的上市公司,股东人数就达到了几千人甚至上万人。

3、股东的表决权

正常情况下,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是一个股份有一个表决权。

但是上市的股份公司就有些区别,目前A股是一票一权。但有些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实行的却是ab股,也就是同股不同权。比如A股相当于一票有10票的表决权,B股相当一票只有1/10左右的表决权。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创始人拥有较少的股票却可以掌握公司的控制权。

5、董事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6、债务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只要股东完成了出资义务那公司的债务就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但有限责任公司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个人独资。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持有人可以任意转让其持有的股票,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同意。

8、信息披露

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经营等各种数据。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及股东流动性比较大,所以必须定期向社会公开及财务以及重大经营决策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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