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一些專家教授和律師公開力挺“視覺中國”,為“視覺中國”辯護?

宇宙之崖


中央政法委長安利劍官方公眾號表態要嚴懲視覺中國,央視說要切除視覺中國這個毒瘤,人民網、新華社、共青團中央等官媒口徑步調出奇的一致,很多人說,視覺中國這回要徹底涼涼了。

我們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一切都必須在法律的尺度範圍內進行。央媒也好,自媒體也罷,看熱鬧的吃瓜群眾也罷,都要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和分析問題,不能借此打壓視覺中國,更不能挾公報私。

那麼,視覺中國究竟有哪些方面涉及到法律法規層面的問題呢?我們一起來細數一下:

1、“視覺中國”的“中國”二字,涉嫌違規。《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五條,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全國企業名稱,需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並負責核准。但是,視覺(中國)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資料顯示,註冊地是在江蘇常州,登記機關是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顯然,作為地級市的常州市工商局是不具備“中國”這兩個字的核準資質的。因此,從法規層面來說,這是一個無效的、非法的、未具資質核准的企業名稱。

2、企業名稱的違規註冊,是否涉及商業賄賂或其它非法的利益輸送?既然常州市工商局不具備“中國”二字的審批和核準資質,為什麼竟然還通過了?並且堂而皇之的上市?當初在註冊和審核名稱時,是否存在商業賄賂和其它非法的利益輸送?就像康美藥業的董事長行賄當地政府一樣,視覺中國是否有類似行為?這需要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徹查,更需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也就是現在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排查。如果沒有,那最好,還視覺中國一個清白。

3、與攝影師簽訂的單方面格式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攝影師與視覺中國簽約,所履行的合同是視覺中國單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合同條款完全是視覺中國自行擬定,攝影師不具備辯駁和修改的權利。

4、對攝影師是否存在合同欺詐行為?很多攝影師都在網上叫苦,說自己實際收到的攝影作品到賬收入每張只有幾分錢?那麼,自己的攝影作品到底賣了多少錢?真正交易金額是多少?攝影師們是完全不知曉的。有可能某張作品賣了8000元,但攝影師到賬收入只有1元錢。作為版權所有者的攝影師本人,竟然沒有看到視覺中國與圖片購買者簽訂的購買合同,也無法知曉作品的真正售賣價格。包括最近兩天出事之後,視覺中國也是讓攝影師們背鍋,說出問題的圖片都是攝影師供稿人的責任。這裡順便說一下,視覺中國把攝影師們玩得這麼殘,可憐有些無知的攝影師們還站隊替視覺中國叫屈,真是夠賤的!


影像旅行


這一做法簡直不可思議!

一批專家專門召開了一個座談會,說不能因為這件事情(黑洞照片)就否定視覺中國的這種商業模式,認為不能因為一個黑洞照片事件否定一個公司,這個企業是行業標杆企業應該給予支持,云云。這種做法和言論真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專家說否定這個公司這種經營模式,這純粹是偷樑換柱!誰否定集體管理知識產權的商業模式了? 恰恰相反,大家否定的是這個公司種種違反集體管理知識產權規則的行徑!

專家還說不能因為一個黑洞照片事件否定這個公司, 這個企業是行業標杆應該給予明確支持。那麼大家看看,這個公司僅僅只有黑洞照片問題嗎?

首先,它公開用的公司名稱不合法,它取得的合法名稱是‘’視覺(中國)‘’,但它公開用的名稱和logo 都是“視覺中國”;

第二,它沒有取得知識產權集體管理權資格,所開展的業務是非法經營;

第三,它把法律禁止商用的國旗、國徽、領袖像等打上水印賣錢;

第四,它把諸如黑洞照片、蒙莎麗娜等失去版權的照片打上水印賣錢;

第五,它把很多別人有知識產權的照片打上水印賣錢(如別的公司的logo,演員、名人自己攝影師照的照片);

第六,它違反原來的分成合同盤剝眾多攝影師,一張照片賣上百甚至上千,攝影師分成僅幾塊、十幾塊錢;

第七,它在前面一系列不合法取得照片的基礎上,用釣魚的方法起訴別人違法以達到敲詐目的。

這樣的企業是行業標杆,應該給予明確支持?難道我堂堂大中國不靠這個無良公司,圖片知識產權保護和利用就開展不起來?

最讓人不解的,是專家為視覺中國專門召開座談會這種做法。這是一家上市公司,而且正處在股票基本面發生重大變化時間節點,召開這樣的座談會等於為這家公司背書,明顯影響上市公司股價,這難道法律允許嗎?如果能夠這樣做,是不是其它上市公司什麼時候都可以操作這樣的座談會拉昇自己的股票?

呼籲有關方面、特別是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來管管這件事情!

4曰18日補充:今天,《人民日報》文章打了這些專家的臉,看他們怎麼收場!

《人民日報》人民時評:以規則意識保護知識產權

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9/0418/c1003-31035709.html


同花大順888888


避重就輕、偷換概念,才是道德綁架!把視覺中國綁回推動和捍衛版權保護這艘道貌岸然的大船上!它打了水印的所有圖片,是否事先都100%獲得了出品方合法的版權授權?它通過訴訟或者收取服務費的形式獲取的收入,是否和出品方,有透明的分成記錄?如不是,第一條,涉嫌賊喊捉賊州官放火地侵權!第二條,涉嫌通過違法手段獲取不當得利!

不要把一個打著保護版權的幌子,賊喊捉賊地挖空心思,行盡各種敲詐勒索手段肆意謀取私利的違法行為,說成是維護版權的正義事業!這些專家們,我就問:你們良心都去哪兒了?學術界這樣黑白顛倒,這個社會還有希望嗎?


蕩寇大將軍


版權保護,必須合理合法!商業謀利,必須正當合理公正公平!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劉曉春等教授、律師認同“視覺中國”這種商業模式,將“視覺中國”用未獲作品版權所有人授權的作品向第三方使用者收取版權費的謀利商業模式與版權保護混為一談,是以偷橋樑偷樑換柱式謬論偷換概念,目的是誤導社會誤導法律和規則制訂,意在將不合法不合理不正當不公正的謀利商業模式合法化,也可以說是逼良為娼,這不是現代有序法治社會可以允許的事。

使用非自己原創亦未獲得作品版權所有權人授權的作品來為自己謀取商業利益,這不是保護版權,這是在偷盜版權。一個正義正當、公正公平、合理的法治正型國家與社會難道可以保護偷盜行為嗎?肯定不能!

教授、律師等專業公知人士應該是國家與社會正義正當、公正公平、合理規則等公序良俗的倡導者、引導者、追隨者、維護者!切勿成為不當利益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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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外國公司,把中國的版權保護事業當成自己的事業,不遠萬里來到中國,把中國的國旗國微,中國偉人的圖片據為已有,瘋狂斂財,甚至黑洞這樣的圖片也不放過,是不是罪大惡極?但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仍然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力挺這家外國公司,只能說明,這些人力挺視覺中國,無非是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軟,也好,讓我們看一著這些喪失良知,無節操的人的表演。順便說一下,本人支持版權保護,但動輒一張圖片10000萬元人民幣的釣魚訛詐,3000元一張圖片的協議使用費是不是太過份了?以此類推,天津重罰該外國公司30萬元是不是太少了?讓我們猜一猜,這些不要臉的專家單個人的紅包會不會超過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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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在人大召開的所謂有關"視覺中國"問題的研討會,除了在這個敏感不合適宜的時間點一一"視覺中國"的股價二個跌停,和那些個掛著重量級頭銜的磚家叫獸幾乎一邊倒的為"視覺中國"開脫,背書,幾乎成了"視覺中國"的代言人。此情此景,除了憤怒和無奈外,深深感到了"資本"的力量!

本來象"視覺中國"事件這樣反映強烈的社會熱點問題,專門針對它的研討會,應該是各種觀點和意見的激烈碰撞,可從研討會傳出的消息卻象是為"視覺中國"這種海盜般的經營模式加油打氣,一一怪不得"視覺中國"的股價沒有象人們預料的那樣繼續下跌,反到漲停了!

太奇怪了,"視覺中國"剛開始二連跌,這些磚家叫獸就不約而同的座在了一起,討論什麼"不要道德綁架",什麼"視覺中國"促進了中國的版權保護。

一一不正是"視覺中國″不道德的偽造授權,把"黑洞"照片攫取為己有的嗎?

一一不正是"視覺中國"喪心病狂的把國旗,國徽,黨旗等一糸列國家標誌性圖片攫取為己有的嗎?一一不正是″視覺中國"瘋狂的把海量的歷史上的各類無主的圖片經過蒐集整理和編輯,打上水印而據為己有財產的嗎?他們的這種行徑與盜墓賊有曲別嗎?惟一的曲別是,盜墓賊會進大牢,而"視覺中國"卻用他們盜竊的國家財產,堂而遑之賺大錢。

一一請問,那些忿忿不平的公眾,到底是用什麼樣的"道德"綁架了"視覺中國"?

一個靠先釣魚,進而敲詐勒索為主要盈利方式的公司,是如何保護版權的?

中國的版權保護事業難道要靠二個外國人才能保護的嗎?

夠了!一個研討會,顯示的是這幫磚家叫獸在資本驅使下的無恥咀臉,真不知道這些與會的磚家叫獸都拿了多少出場費?!一一他們可都是"大忙人″,若不是為了大把的銀子,他們會閒的蛋蛋痛而花了大把的時間為"視覺中國″扯蛋!

中國的不少磚家叫獸早己淪為金錢的奴隸,成為了資本的代言人,他們對"視覺中國"在經營方式和經營過程顯而易見的違法犯罪行法視而不見,他們究竟在維護誰的利益?是廣大人民群眾還是資本?

為什麼這些海量的無主歷史圖片不能成為共公財產,不能由國有的各級新聞機構管理並讓全社會共享,而讓其成為幾個外國人攫取中國人鉅額財產的工具?

一一國家的公權利難道不管嗎?


手機用戶25144930281


屁股決定腦袋,版權集中管理催生了版權管理方利益集團,這是這些教授生存的衣食父母,他們為什麼要說這是壞的?一旦視覺中國被查處,那麼對整個行業是近乎毀滅性打擊。你想想看,收了你音樂使用費的版權費的集中管理方比如你聽歌平臺或唱歌的平臺,他們真的有他們曲庫的全部版權麼?

好比軍隊從商,你去徵求軍隊從商從業人員的意見,那當然會說利國利民造福社會了。

版權集中管理在之初就有巨大爭議,但是後面能搞下去,得益於巨大的利益驅使,任何一個表面上看匪夷所思的行業都是因為有巨大的利益存在所以才能發展的。想一下推倒一個行業,一般情況下難度極大,這也是視覺中國漲停的原因。

但是仔細想,視覺中國有人保主要還是保整個行業,所以很可能最終還是要犧牲一些視覺中國的利益以平息社會輿論,從這點來看視覺中國的飯碗保住但未來業績會極大減少,因此股價腰斬是極可能的,估計未來還會大跌,今天追進漲停的資金,極大概率會被埋。


證券五分鐘


專家?一個小偷,偷了兩根玉米,因為路過玉米地!你把小偷抓了,要求賠償一根玉米兩千塊的價格!對,小偷或許做得不對,可你去要求賠償2000一根玉米,你說玉米是你辛辛苦苦種出來的,一根2000很合理!你解釋說,小偷偷你玉米產生了多少效益,如何如何!可是,你一根玉米的價值呢?有必要2000嗎?為什麼不是200?

好,換一個思路!你拍了張照片,你放自己電腦存起來,不給別人看,別人拿不了你來用!你去賣這樣得照片吧,10塊一張,你發現太便宜了!後來你發現一個漏洞,只要有人用了你的照片,並且達到某個點擊量,這個時候你利用法律的武器維權,10塊的圖片乘以2萬的點擊量,你的圖片變成2000一張了!結果,你開始釣魚執法,你一開始並不告訴別人使用你的圖片會產生2000的賠償,你只說你圖片要收錢,還可以讓人取走,結果別人傻乎乎取走了,你還等著他,等他半年後產生了點擊,好了,你記錄證據,開始起訴了!按照所謂的版權保護對吧,你成功了,一張圖片2000,嗯,賺錢真快!你開始複製這個模式,最後你還上了市!

計算機產品,計算機版權,計算機相關的任何信息任何軟件代碼,應該在正規渠道申請了版權之後,才生效,在沒有國家認證的版權上,感覺個人或者任何組織認為有版權的,都應該不成立!為什麼商標要註冊?你圖片有版權,為什麼你不去拿圖片註冊?註冊收你費用,你還註冊圖片的版權嗎?就是有人利用這些不完善的漏洞,才會這樣!

最後,大家都是自己說了算?你拿個手機到處拍照,傳網絡上提供給人用,你說一張1塊錢,別人不給錢拿去用,你就去搞他???亂套了!


黃小翻


如果這些磚家沒有收錢,那就說明他們是真的愚蠢,而且是特別的無知。理由很簡單,視覺中國的問題不在於它的維權行動而是在於它是否真的擁有其聲稱擁有的圖片版權,同時,它的盈利模式是通過侵權訴訟獲利而不是鼓勵使用獲利,而這種模式既不可持續,又違背了版權保護制度的立法原意。除此之外,視覺中國未經批准擅自從事版權集體委託管理業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何來冤枉可言?這些磚家一是偷換概念,將輿論批判視覺中國打著維權的旗號而行侵權之實和維護網絡知識產權混淆起來,二是公然肯定視覺中國的商業模式,似乎是鼓勵釣魚式維權,並鼓勵訴訟獲利,實在是匪夷所思。


beiker2010


社會發展過程中,會出現各種現象,“視覺中國”一事並不奇怪。在法治社會,任何現象,只需要依法對待,結果總不會離公平正義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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