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姻,三妻四妾之间如何相处?妻与妾之间地位如何?

吕益磊


这是一夫多妻与一妻多夫问题。还涉一点家族婚式问题。

父系时代后,必婚后可生肓孩子,不婚生仔为私生子或野孩子了。

由母系转为父系中,通婚人群居于周边共地处不变,现世界各地乡村的各农庄分局仍依此分布的。是确保自人群不婚的保证措施。

母系时男无家无业无产,谱不录男只录女,自人群所生男游弋于自人群居处周边外缘处,除吃食时可入居地内及所获物交公外,不得入内。

外庄通婚族男夜可入通婚女居处过夜,但女拒不得入外,非同辈不可相过夜。从而同辈女喜者可入女居处过夜的,决定权除通婚人群否及同辈外,女喜否为关键。不强调同辈具体哪个具体人的。此学术述成群婚式。

父系初期改男入女居为女入男居处。因家.财.产仅男有,谱记男不记女。

男家兄弟共妻,但主动决定权仍由女喜决定。且通婚庄里女,过夜后返本庄边缘处游弋,且助庄里劳做而得入庄食饭的。

再后世娶女入男家永居且劳做于男家了。

再后世为占地盘。多生仔可多封土地,一夫多妻现,且除自人群外,不论辈份都可婚了。直至发展成父妻妾兄妻妾弟妻妾可父死子死互承制。只不过父妻妾中自母仍为长辈之母供奉的。此为族婚。因除生母有血缘外,其她女无血缘,且不继女无家.财.产的,无处活命。

其中汉族在后世限定父妻妾入长辈的父母代,子不得婚只供养了,从而兄弟互承其妻妾,孔子独尊后的宋朝时兄与弟妻妾不可承了,但并不严达成法律与习俗的层面。

而母系坚持人群,仿父系也嫁男入女家定居且在女家劳做,从而女母为岳母了,即真可依靠的母,因自母家在男12岁后不许居家内了。入女居处男非血缘母与姐妹可承继,由是也可形成一妻多夫式,男无家无财无产不承无处可活。

再后世家财巨的散财用一夫多妻式,家贫穷聚财用一妻多夫的兄弟共一妻式,现西藏地区有保留,母系单婚男仅过夜的走婚保留于罗姑湖畔处,而女入男过夜婚保留于福建沿海。还有哭婚.抢婚.偷婚.唱婚.试婚.三次婚等。

三次是迎入门.生子.有孙,有孙后可入男家祖坟了。

试婚是嫁男或娶女后不可入家内居,在村边外扎奄棚居住,有孩子后才婚成功,可居男或女方家内了,算家内正式成员了。

唱是对山歌谈婚论嫁。偷婚虽独型,但唱婚时被拒,拒者没相中人返家,对唱人可夜致其家窗外唱情,也可钻窗入室唱情,其家人装不知,此为偷。

抢是男女已定情,约婚日后,女装独自外出,遭抢入男家,再去女家求定婚的形式。

哭是不喜,因离自家入他家,从而悲哭表示舍不得自家意。

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被嫁娶者间为姐妹或兄弟,多夫的妻门有布袋,袋内装石头,有石为妻屋内无男,无石为有男,从而有序不乱。而多妻民家有定日子该在那房过夜的规定存在的。

悟空问看后咱也在其上留上点啥。


味哎儿


首先古代没有三妻四妾,而是一妻多妾。

古代是男权社会,但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有资格纳妾的,必须朝廷大官,或者平民四十岁无子,所以一般来说纳妾的都是身高权重之人。

古代有很多传统习俗,在一妻多妾制家中,男人说的算,其余以正妻说的算。

日常生活中,每天辰时要向正妻请安,并听从正妻的工作安排(家内劳动)不经正妻允许不得上街,回家探望父母。吃饭时要在饭桌旁侍立,为丈夫和正妻服务。




小史微课堂


在封建社会 人们所谓的三妻四妾其实是不确切的说法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就是说一个男人的原配只有一个正妻 与正妻生下的孩子称为嫡子 与妾生下的孩子称之庶子 就像古代皇帝与皇后所生的孩子是太子 在我们现在社会叫做有优先继承权


一个漂流的皮卡丘


古代男人三妻四妾,你怎么看?

封建社会,讲究男尊女卑。这是一种带有歧视的思想观念。

在当时的社会风气影响之下,认为男人是该做大事的,是该挣钱的。考功名的,做生意的,都是男人抛头露面的。所以就有一家之主,老爷之称。

有钱人家,讲究正室和妾室,都是有规矩的。一般都是传宗接代,续香火。或者纯粹是因为面子,欲望。纳个三妻四妾的。

至于相处的怎么样,还是看家风如何跟正妻如何了。不然基本都是因为家中老爷压制和牵制着过日子的。大事没有,小事不断啊。


一曲秋悲凉


确切的说在我国古代并没有三妻四妾,有没有一夫多妻的制度,而确切的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而妻子与妾的地位也是不言而喻,妻子地位高于妾,而在妾之下还有通房丫鬟。


衮雪Eminem


其实等级越严格就越好管理,妻子地位肯定大于妾的,红楼梦里,妾都是站着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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