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为大,还是养母为大?

飘7713


毫无疑问。生母不如养母恩。我的侄女就是堂哥和嫂子的养女。哥哥嫂子结婚多年一直没有生育。婶子就从邻村抱来个女孩子一一我现在的侄女。当时孩子刚刚出生两天,她的生母连续生了三个闺女,生父母想生个儿子。那时候计划生育很厉害,无奈生父母就想把刚刚出生的小女儿送人。正好我的堂哥堂嫂想抱养一个孩子,双方一拍即合,于是邻村的女孩就成了我的侄女。堂哥堂嫂和别的父母一样,一把屎,一把尿的将侄女养大成人。付出的比别的父母还要多,因为他们没有母乳。靠奶粉将孩子养大,其中的辛苦养过孩子的都明白。后来他俩又生了一个女儿,但对养侄女的爱一点也不比亲生的少,甚至爱养侄女更多些。唯恐别人说有了亲生的慢待了养女。现在俩女儿都出嫁了,俩女儿结婚陪嫁都一样。婚后养侄女的生母找人给孩子捎话说,想去认亲,养侄女根本不认。说只有一个爸爸一个妈妈。现在他们一家依然很幸福,希望他们永远幸福下去。当然不是说不认生父母就好,毕竟是生身父母,而且送人也是有原因的,不是买卖,也不是遗弃。真心希望侄女也替生父母考虑下,尽早相认。


秋枫22296102


悟空此问符合本人的身世。我生父母一共生了我们兄弟姐妹八个,弟兄排行我为老三,兄弟姐妹我排第六。由于旧社会有多孑多福的传统习俗,生父母虽生了我们,却无能把我们撫养成人,于是我和我的一个姐姐、我、还有一个妹妹都给人家抱养了,家中还留有大哥,二姐,三姐,四哥。(还有一个头胎的姐姐过世了)最后出生的三个都离家分别姓了外姓。我是三岁时被生父母送人抱走的,那时是一九五四年国家三年困难时期,养父母为了撫养我,他们受尽了饥餓,把仅有的一点粮食给我度命,养父吃草根,啃榆树皮充饥,终于因饥饿得了浮肿病离开了人世,以后我就是由我养母把我养成人。如今我已是古稀之人,生父母和养父母均不在人世,如果把生父母和养父母放在同一天秤上,谁重谁轻?我内心中是怎样想的?你们应该清楚。但是我最后还是要说一声,养父母恩重如山,我的这一生以及我的下一代永远是养父母的继承人。


深山老林148190934


我认为养母大

虽然生母,生育了你,怀孕十个月,但是出生就抛弃了你,这样的母亲,不要也罢。

我就是这个情况,我母亲生下来,就走了,我从小和婆婆,爸长大。

现在最近一年,她突然联系我,虽然有了微信,我从来不和她聊,她给消息我就回,她不给,我也不会主动。

不知道说什么,完全就是陌生人。

小时候读书,经常看到别人妈妈给自己孩子,送吃的,下雨送伞,我从来都是一个人,顶雨回家

也从来没人送吃的,那时候好羡慕别人的。

不说了,这感觉太难受


2019努力奔跑的蜗牛


养母为大!,

我有一个邻居大姐,一生没有自己的孩子,她要了一个女儿。女儿的父母孩子多,又因为她是个女孩,所以送大姐了。大姐是个老实善良的人,把这个女儿养大,并且上了大学,考上了公务员。这个女孩后来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知道了,她表示:也不回到生母身边,她说:没有养母,我不能上大学,我考不上公务员,我来不到城市……!

现在这个女孩50多了,过年过节带着养母回老家走走,也顺便看看生母。


沐清风明月


在这个问题面前我是冷血动物,有人会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从三岁离开的生母,被亲生父亲趁生母不在家把我送给了亲叔叔的结拜弟兄后来走到养母那边我过得怎么样只有我自己和那边的街坊邻居知道,由于各种原因我被养母扫地出门二十年了,所以我现在对谁都没感情说真的,我从小时候因为别的原因我就想将来一定做个大孝子可是后来成长的经历让我无法如愿,我现在不后悔当初和养父母分开,但是我也愧疚毕竟在他们手下长大的,说实话我对养父母存在在他们手里长大的那么点感激之情,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我现在和亲生母亲已经相认可是由于从小就离开了,现在我生母说话我都听不懂(因为她岁数大了不会说普通话)我自己平时一直在想|自己为什么我对她不像别的母子那样有感情?可是无论怎么想怎么劝自己,自己真的感觉没有那样的母子感情,所以我经常在想我简直就是冷血动物


张其玉独闯天下


生母都是迫不得已啊!可养母家怎么也是瞧不起生母的。流传一句话养母大于天,生母抛一边。我想说这话是无稽之谈,生母怀胎十个月到下地犹如起死回生,几乎是生命换一个小生命,养母把你养大也十分辛苦,但也应知道怀胎的艰难。总不致于教养大的子女把生母丢一边吧!人生相逢都是缘。我认为把你生下耒和另有人把你养大了,你是非常幸福的,最起码痛爱你的人你比别人多啊!你若不认生母这只能说明你没有懂得人情世故。三父八母你都不懂,指望你行孝道怕也会是空谈。要知道生母是母,养母是母,这都是修耒的亲情,你会感到幸福,你有许多亲人也会感到自豪。所以养母离不开,心里也要装有生母,不可抛一边啊!


水木年华70761988


生母是唯一,养母可多位。谁都可以是养母,但生母不可以。

所以,生母天定是主。

所以,养母天定为次。

至于未成年阶段,养母可能在照看培养方面,付出的辛苦较多,但也难抵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之辛苦。

何况,生母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生母生育之恩是无法回报的,是回报不完的。而养母是为将来养老要回报的,即养你小,你就养我老,养老以回报养小,已报答完养小养育之恩,赡养责任已然尽到,互不相欠了。而生母生育之恩是永久相欠的。

当然,有些特殊情况较为例外,比如被生父母遗弃的孩子视同孤儿院孩子,属于无主的孩子,主位缺失了,只剩次位了。有的随便送人后与孩子再无来往,也不相认,也属主位缺失,只剩次位了。这类孩子少了一份生母的疼爱,同时也少了一份赡养义务责任,少了一份负担。

所以,主次天定,主次可分。

所以,生母为大,养母为次。

文章中常曰:伟大的母亲,指的是生母,非指养母。所以,从未有人写文章:伟大的养母。现在可以明白了,中国的文化传统早已确定:伟大的母亲,生母为大。

如有得罪为生母或为养母之处,请多加原谅为盼。

自古对十月怀胎及一朝分娩,圣人及常人,均未有评论是对或是错之说,所以,当今之人也不应评论是对是错。因为,如果没有了十月怀胎,没有了一朝分娩,也就没有了人类。当今竞有人讲究自己的生母怀孕自己是为了快活才生了自己,真是对生母大不敬、大不孝愚蠢之极也,真埋怨其生母生他这孽种之时真应该两腿一使劲把这孽畜夹死。

十月怀胎,时刻要提心吊胆,怕磕碰着肚子里的孩子,动转不便走路不便,睡觉不便翻身不便,吃喝禁忌各种禁忌,翻肠倒胃呕吐数月,发胖身体,沉重负担,天天跑医院保胎养胎,等等麻烦,辛苦自不必说。

更是到了一朝分娩时之痛苦,俗话说:生个孩子半条命,关键时刻难产决择是保大人的命还是保孩子的命,许多人难产死于非命。分娩痛苦难以尽述。

以上所说,十月怀胎,及一朝分娩,之辛苦,之痛苦,这哪里是养母所能想象所可比较,养母负担的吃喝穿用之劳是难以与生母比较的。更不是以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来计算功劳大小来分主次的。何况,你有义务赡养待奉养父母,养父母卧病瘫痪在床时,可能需要你床前尽孝每天端屎端尿,擦腚洗澡喂饭喂药,没白天没黑夜,10至20年之久,你到那时就全明白了。养母养你不是白养你的。这时的养父母对养子的期望值很高,特别是没有生育过的,他们希望象从小抱着你疼你一样,你也这样对待养父母,但你根本做不到,所以,这时候的亲情很可能变成仇恨,养子变成忘恩负义之人,再重新审視养母怎么变成无情无义心狠之人。有可能一切全变了,变的都互不认识了。

到了这时的养子,年令也已老迈,悲痛之余,才忽然想起亲生父母,生身之恩亲情无以为报,只因做人太难,难在多数人太无知,刚才知道,自己已老,明白之时,为时已晚,大错铸成,无力回天。迟了。


没了尖的球军事头盔


生育恩没有养育恩情大,因为怀胎十月是有限期限,养育之情需要二十几年,其中包括婴儿,幼儿,学龄前,童年,少年,青年,从呱呱学语到大学毕业,每一个点点滴滴都是用血汗助成的,其中辛苦不可用一言一语能表达或代替。

我朋友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男孩,不知生父母有什么难言之隐,把孩子丢到路边就走了,没有留下字条写上原因,孩子生日都不知道是哪天?我朋友就按捡到的时间计算上的户口,花了好大心血扶养孩子,就说孩子可怜,比自己的孩子都金贵,孩子现在十多岁了,就说自己是朋友生的,全家人其乐融融生活在一起可幸福了。

养母也好,生母也罢,都是爱孩子的,目标一致,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孩子也是一样,善良才是根本,无需争论恩情大小,拿出一颗善良的心去面对父母,不愧于人生的最基本底线,无论是父母还是儿女,都拿出自己的担当责任和义务,苍天不负有心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只为那夕阳余晖


当然养母为大了,生只是一种偶然罢了,不是你及生你之人可以选择的!没办法,怀上了你,除了打胎只能生下了,这并没有什么感人的成份在内,整个大自然的动物生命,都是这么来世的!

生而不养何来恩情?生只是不小心怀上了,不得以,不得不生,真的谈不上什么恩情,仅为一种天意及本能使然而以!而养才是责任所在,这过程中的辛苦才是为人父母者最伟大无私之处!

生母未经你的同意就把你生下了,这有什么可以感激的?生母不经意地怀上了你再把你生下来,这有什么值得称道的?而真正让你感激而应感恩的,是父母把你从嗷嗷待哺养护成人的这一过程,母亲在你成长中的呵护,她的哺育、她的怀抱、她的无私……这一切才是令儿女们动容的原因,恩情不在于生下你的身,而在于养护你成人!


死就死呗谁人不死


不奉承的说: 养母为大!

无论什么原因,做为生身母亲,生了不养,她已失去了做母亲的意义!

养母的伟(为)大之处,就在于她和你并没有血缘关系,能救你于水火、能赋予你第二次生命、能无私的为你付出一生。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做为养子,该善待养母。养母养子间才是活生生的母子情深!

那亲生母亲,除非是不可预见的理由,否则,说的好听些,她也是你的母亲,说的务实些,她真的不配做儿子的母亲。虎毒不食子,或重男轻女、或生了个残疾、或生的不尽人意,便狠心的把孩子送人、或道旁遗弃、甚有丧尽天良良的卖去,似乎孩子的死活于她没有关系。

请问,生母弃了你,养母救了你,凭良心说:你说谁伟(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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