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丟槍,警察和軍人受到的懲罰卻大不一樣,這是為何?

眾所周知,西方國家對槍械的管控相對寬鬆,只要符合規定,民間也可以合法持有槍械。我國卻恰恰相反,只有軍警部隊或者其他特殊部門才能擁有槍械,而且每一支都登記在案。一旦發生丟失現象,後果很嚴重,不過警察和軍人因為持有槍支的類型不同,處罰也有差異。

同樣是丟槍,警察和軍人受到的懲罰卻大不一樣,這是為何?

一般來講,警察丟槍要第一時間上報有關部門,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槍支尋回。一旦別人利用丟失槍支作案,那麼該警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即使在短時間內尋回槍支,並不是說就沒事,也會受到嚴厲處罰,更有甚者被開除黨籍。曾經有名所長不小心丟了配槍,結果直接被撤職了,毫無商量的餘地。由此可見,丟槍很嚴重。

同樣是丟槍,警察和軍人受到的懲罰卻大不一樣,這是為何?

而軍人丟槍和警察丟槍又有所區別。因為一般警察配備的都是手槍,體型小且易於攜帶;而軍人配槍一般以突擊步槍為主,擁有火力猛、殺傷力大的特點。正因如此,軍人丟槍的後果更嚴重,即使被及時找回也被嚴厲處分,一旦對社會或者人民造成危害,那麼就會被送到軍事法庭判處監禁。

同樣是丟槍,警察和軍人受到的懲罰卻大不一樣,這是為何?

我國對槍支的管理很是嚴格,就算是彈匣也不能丟。正是在如此嚴格的管控下,我國的社會秩序才能安定,老百姓才能過上安居樂業的日子。就算是他國公民想要進入我國境內,也需要接受檢查,所以特種兵在中國也無用武之地,我國也被評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而美國之所以暴力事件頻發,與其槍支氾濫分不開,我國更要以此為戒。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