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传媒演员“胖丫”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获刑3年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判决书显示,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旗下两名演员赵丹(艺名:胖丫)、郭静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于2018年3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

搜狐财经注意到,2018年12月28日,北京东城区法院一审认定赵丹(胖丫)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刑期至2021年2月6日。


本山传媒演员“胖丫”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获刑3年

判决书显示, 2016年3月至10月间,赵丹(胖丫),伙同郭静等人,在北京市东城区刘老根大舞台员工宿舍等地,通过映客直播、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纯中药减肥胶囊”,称该中药为老中医独家配方,无副作用。

郭静等人负责对胶囊进行瓶装及袋装、自制说明书,通过微信与购买者联系,使用快递向各省市购买者邮寄。

其中,郭静销售金额为1.89万元,另有两人销售金额共计110余万人民币。

本山传媒演员“胖丫”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获刑3年

法院判决书显示,部分购药人在服用药物之后产生了不同程度的不良症状,经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的“纯中药减肥胶囊”应依法按假药论处。

本山传媒演员“胖丫”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获刑3年

东北二人转

赵丹(胖丫)供述称,“我之前吃减肥药瘦了很多,2016年我在映客做直播时很多观众问我怎么瘦下来的。我说是吃了减肥药,他们就问我在哪买,我让他们进直播去咨询郭静等人。”

根据郭静证言,2016年4月,赵丹找到其卖减肥药,郭静注册了本山传媒郭静的映客直播号对外进行直播宣传。赵丹在映客直播时,对郭静进行飘窗宣传,让想了解减肥药的人关注郭静的映客直播,然后向他们销售。

“我通过淘宝网买的塑料瓶,把药分装到塑料瓶里并附上1张我自己制作的说明书,内容是告知顾客怎么服药,减肥药的销售价格是1900元,我每套赚400元。”郭静称。

涉案的另一位谷姓人士供述称,“2016年三四月份,我妻子王某开始帮赵丹卖减肥药,赵丹以每瓶15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她再以每瓶1700元至1900元的价格向网友销售。前期是以‘胖丫’赵丹的名义卖的。”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认定,被告人赵丹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郭静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赵丹非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郭静非法所得人民币4000元,予以没收。

“公司深读”获悉,本山传媒是赵本山旗下的核心公司,股东分别是本山控股有限公司、赵本山及其夫人马立娟。三方持股比例分别为60%、19.6%、20.4%。同时,马立娟与赵本山持有本山控股51%和49%的股份。

经此计算,马立娟为本山传媒单一自然人大股东,持股比例51%;赵本山持股本山传媒49%。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均由赵本山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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