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不仅是一个交通标志,
还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地方。
我市对机动车在斑马线前
不礼让行人行为持续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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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有的私家车主很好奇:
不礼让斑马线如何取证?
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答案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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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在具体处罚中,公安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对不同情形下未礼让行人的进行如下处罚: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罚款100元,记3分;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罚款100元,记3分;
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200元,记3分。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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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上图中,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侧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越过分割线
图解:行人准备越过或已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3.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图解: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
图解: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
图解: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转弯遇行人
图解: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轿车路口转弯时,车辆必须让行。
7.行人闯红灯
因行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从交通安全角度考虑,原则上机动车应当避让。从4月10日起,针对行人随意横穿街道、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利用公众号、现场直播执法的形式进行曝光,扩大影响力和震慑力。此外,对于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处罚。违法行为人实施辱骂、阻挠、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阻碍交管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实施暴力或其它手段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细节关乎生命,生命不能从头再来
“礼让行人”
希望驾驶员和行人都能
遵守交通规则,
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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