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年輕時代
青春萌動、情竇初開
對異性好奇 ,對愛情嚮往
是一個必須要經歷的階段
然而
不乏一些小年輕
為爭風吃醋,訴諸武力
以為靠蠻力戰勝對方就可以得到愛情
殊不知卻要因此付出代價
被告人劉某某,男,1997年生,烏蘭察布市人。
被告人孫某某(在逃)和劉某某是朋友關係,孫某某和張某某是戀人。
2018年2月21日晚上張某某和被害男子田某某等人在托克托縣雙河鎮火鍋店內吃火鍋,途中張某某碰見被告人劉某某和孫某某等人在飯店內用餐。孫某某看見戀人和不認識的男子吃飯心裡不舒服,張某某在飯店內和孫某某打招呼,孫某某也沒理會。之後,孫某某和張某某打電話得知張某某與朋友去KTV 唱歌,孫某某和劉某某就去KTV唱吧,進入張某某所在包房內隨即兩人發生揪扯,之後引發打鬥,劉某某和孫某某將在場的被害人田某某打傷。經鑑定:被害人田某某左耳廓損傷評定為輕傷二級,面部損傷及胸部損傷評定為輕微傷。
托克托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害人劉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輕傷和輕微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在此,
託小檢督促參與該案的其他在逃人員
儘快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
近日,托克托縣法院對被告人劉某某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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