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也不可肆意 一男子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被拘留

借着酒劲阻碍、辱骂正在开展例行检查的民警,4月15日,一男子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4月14日晚21时许,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娱乐场所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检查工作,检查至西环路“麦乐迪”时KTV,民警正与KTV负责人沟通,一男子无故对检查民警多次恶意辱骂、威胁、并试图抢夺执法记录仪,男子朋友试图将其拉走未能成功,在民警多次警告无效后,民警将该名男子传唤到冠山派出所。

经派出所民警调查取证,男子白某,重庆市人,现在龙里县某工地务工,4月14日晚与朋友到麦乐迪KTV消费过程中,见到民警在场所检查,借着酒劲以辱骂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龙里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白某处以五日的行政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龙里公安提醒,公民有义务、有责任配合民警开展执勤执法工作,任何以暴力方式抗拒检查、言语辱骂甚至殴打威胁民警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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