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務員法:公務員涉及以下5種情況,不允許離職!

2019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公務員法,規定這5類公務員是不可以離職的!各位公務員們注意一下:

新公務員法:公務員涉及以下5種情況,不允許離職!

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

報考公務員的崗位一般都會有最低服務年限三年或者五年,期間離職的話,對自己以後的影響還是非常大的,所以規定未滿崗位服務最低年限的公務員是不可以離職的。

涉密崗位或者不滿脫密期限

涉及國家機密的公務員是不能夠隨便離職的,因為這些人的隨便離職會對國家的安全產生很大的威脅,而且不光如此在脫離秘密職位的時候還要在非涉密職位工作滿一定的年限才能夠離開。

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

需本人處理的重要公務未處理完是不可以離職,會對機關工作的運行產生很大的影響。這類人在辭職的時候需要提前打辭職報告,把自己手上的工作做完之後,滿足上述條件的話才可以允許離職。

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未終結

所有的公務人員在離職的時候都要經過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不允許離職。

新公務員法:公務員涉及以下5種情況,不允許離職!

另外一種就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你瞭解了嗎?還有什麼疑問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其實小編覺得公務員如果對工作不滿意,參加遴選考試要比離職更好一點,你覺得呢?更多內容請點擊下方瞭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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