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東華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學大偉業教育精英計劃(bjxdwy)

根據教育部教學廳[2019]3號文件,為進一步擴大高水平大學選拔政策在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的覆蓋面,為長期學習和生活在這些地區且自強不息、德才兼備、品學兼優、勤奮上進的高中畢業生提供更多享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我校實施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秀、名列前茅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考生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所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具體的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區、市)的相關規定。

二、招生計劃

2019年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擬定招收計劃175人(最終以教育部部署為準),招生科類為理工科(浙江生源選考科目要符合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新疆地區為理工類漢語言計劃),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具體招生專業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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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考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請在即日起2019年4月25日登錄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報名完成後,請考生將報名申請材料郵寄至我校。相關材料須中學校領導簽字蓋章,並在校園公告欄或中學網站顯著位置公示一週以上。考生須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提交公示信息的張貼欄照片或網站截圖(相關材料所涉考生姓名等關鍵信息需清晰可查)。郵寄截止日期2019年4月27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建議使用郵局EMS。所有材料請用A4紙打印材料,並按照以下提交材料的順序裝訂,裝訂時請確保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和底面。所有申請者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提交的申請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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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系統生成的申請表(須經中學校長簽字加蓋中學公章確認);

(2)身份證複印件;

(3)考生自薦信;

(4)高中階段的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須經中學校長簽字加蓋中學公章確認);

(5)獲獎證明覆印件(須經中學校長簽字加蓋中學公章確認);

(6)獲獎證明公示截圖、網址。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如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高校專項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資格;已經入學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將上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考生或將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2、各省(區、市)對考生的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3、學校審核

學校將依據考生高中學習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實踐表現、特長展示和證明等申請材料,綜合評定並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初審合格名單將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4、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學校根據各省份初審合格入選人數和科類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並在東華大學本科招生網公佈。

5、志願填報

初審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其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所在省份相應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於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按自願原則,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佈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計劃,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專業志願。未按照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願的考生,將不再享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6、高考錄取

學校根據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投檔名單,依據公佈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並根據專業志願和學校招生章程確定的原則錄取專業。如生源不足,招生計劃將調整到生源較好的省份,或轉入其他批次。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最終錄取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四、監督機制

學校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管理監督機制,加強對報名、審核、公示、錄取、計劃等各環節的監督管理,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切實通過有效的監督保障機制,確保高校專項計劃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本方案由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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