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科普贴”之“软暴力”

全国扫黑办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

扫黑除恶“科普贴”之“软暴力”

近日,全国扫黑办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

其中,《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软暴力”基本概念、表现形式及客观认定标准

扫黑除恶“科普贴”之“软暴力”

暴力

作为法律名词,指使用武力或人身攻击的行为。对于罪犯或者犯罪组织,暴力也是其用以实施侵害行为的主要方式,因而“暴力”也是涉黑恶犯罪的主要特征。例如,在日本诸如山口组、稻川会、住吉会等黑社会组织也被称之为“暴力团”。

但是,暴力并非黑恶势力犯罪的唯一手段,影视作品中常见的“刀光剑影”、“枪林弹雨”在现实中也渐渐地鲜有所见。黑恶势力犯罪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为其不法行为编织“合法”外衣,往往使用威逼胁迫等非明显暴力手段以达成非法目的。

有见及此,依法承担“扫黑除恶”天职的黄小明在此就要向各位科普一下,何谓“软暴力”?

扫黑除恶“科普贴”之“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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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暴力”的定义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无论是一般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逃避司法机关的打击以及掩饰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会更多地采用滋扰恫吓、造势摆场等“软暴力”手段来达到不法目的,但软暴力手段同样可以形成非法控制并能够对社会公众形成心理强制。

也正因为使用“软暴力”进行违法犯罪,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秩序等所造成的危害与使用暴力的不法行为无异,所以同样属于法律所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

扫黑除恶“科普贴”之“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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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暴力”的表现形式

常见的“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主要有:

(一)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二)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三)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

其中,在黄小明办理的一宗涉及恶势力的强迫交易案

中,被告人就是通过恶意举报农村村民违章建筑作为威胁手段,胁迫村民在建筑房屋时购买被告人所销售的建筑材料或者选择被告人作为房屋承建商,借此“软暴力”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实现强迫交易的非法目的。该案中,涉案被告人在一审判决中均以触犯强迫交易罪被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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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黑恶势力名义实施的“软暴力”

由多人实施的,编造或明示暴力违法犯罪经历进行恐吓的,或者以自报组织、头目名号、统一着装、显露纹身、特殊标识以及其他明示、暗示方式,足以使他人感知相关行为的有组织性的,应当认定为以黑恶势力名义实施软暴力。

扫黑除恶“科普贴”之“软暴力”

在当年那些风靡一时的黑帮犯罪题材电影中,无论是黑西装黑墨镜外加身上张牙舞爪的纹身,还是夸张发型大金链子搭配奇装异服,黑帮成员结伙收“保护费”或进行欺凌恐吓,总会以各种方式显示其有组织犯罪的“黑恶”特征。而现实生活中,总存在某些人选择模仿电影中的黑帮分子而“狐假虎威”地用黑恶势力名义实施不法行为。

但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论是真“黑”还是仿“黑”,实施违法犯罪终究躲不过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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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嘉濱

图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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