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大變!事關買房,今日起執行!

  國管公積金貸款收緊的“靴子”終於落地。12日,國管公積金中心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進一步優化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明確對二套房貸款實行“認房又認貸”,二套房首付比例調整為最低六成且最多貸60萬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執行,以網籤日期為準。

政策大變!事關買房,今日起執行!

變化一:賬戶連續繳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請貸款

  根據規定,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或經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金中心)審核同意,處於緩繳、封存或者退休銷戶狀態的繳存職工。

  同時,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政策性貼息貸款。

變化二:二套房認定“認房又認貸”

  借款申請人家庭在本市無住房且名下僅有1筆住房貸款記錄的,以及在本市僅有1套住房且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或僅有同一套住房貸款記錄的,按二套住房貸款政策辦理。換句話說,曾經貸款買過房,無論是商貸還是公積金貸,現在賣小買大,從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認定。

  被認定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

變化三:二套房最多貸60萬

  新政此次也同時調整了首付款比例。

  首付款方面,根據規定,借款申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20%;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30%;購買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60%。借款申請人購買存量房屋的,購房總價以房屋評估值和購房合同總價兩者中較低者為準。

  貸款額度方面,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執行貸款基準利率;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貸款利率為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此外,在保證借款申請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根據借款申請人所申請貸款金額、期限及適用利率,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月均還款額不應超過借款申請人月收入的60%。

  同時,貸款期限不得超過25年,最長可計算到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最高不得超過65週歲。

政策大變!事關買房,今日起執行!

什麼是國管公積金?

  中央國家機關及在京單位等國管單位的在職員工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歸納為國管公積金,區別於市管公積金,國管公積金由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另外還包括中直公積金(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

  國管公積金政策調整之後,各地市管公積金是否會相應調整,政策還有待觀察。

泰州目前執行的公積金政策:

  3月18日起,我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雙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調整為40萬元。單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30萬元調整為25萬元。

  同時,暫停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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