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新規下,我們該如何應對?然後做到合法節稅?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國家稅務總局發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徵管銜接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確保新舊稅制平穩過渡。

稅法新規下,我們該如何應對?然後做到合法節稅?

一、居民個人的預扣預繳方法

《公告》明確了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採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非居民個人則依照稅法規定計算並扣繳個人所得稅。同時,因綜合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與居民個人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存在一定差異,《公告》同時明確居民個人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之間的差額,年度終了後可通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申報,稅款多退少補。

二、非居民個人的扣繳方法

《公告》明確,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個人所得稅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其中,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稅法新規下,我們該如何應對?然後做到合法節稅?

種種跡象表明,高收入人群徵稅嚴管時代已經來臨!

說到稅收優惠,很多人想到的可能是通過個人公益捐贈的方式來降低整體的應納稅收入,從而去適用更低的稅率檔!

還記得傑克馬說過的那句名言嗎:“每月掙一二十個億很難受,一個月掙一兩百萬很開心。”

馬雲眼中幸福的人兒說的不就是任澤平嗎?

不過,去年看到這則通知時,我的第一反應是任澤平每個月需要繳納多少的個稅?

當然,無敵的網友已經回答過這個問題了:

125萬月薪,交稅54.5萬。年薪1500萬交完個稅後就只剩下840萬!雖然不知道真實的稅金有多少,但任澤平45%的個稅,應該是怎麼都逃不掉的。

那麼對於像任澤平這樣的高管,如果要做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的話,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大幅降低個稅?

稅法新規下,我們該如何應對?然後做到合法節稅?

在直銷行業,高收入人群更是比比皆是,很多經銷商短短几年掙得千萬資產,是社會的進步,靠自己的能力賺錢光榮,問題是現在高收入人群,企業家的情況又是怎麼樣呢?到底交稅幾何?

這就需要我們學習專業的稅務知識,做到合理、合法的避稅,讓自己的收益在合法的情況下,利益最大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