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正確理解電動車新國標,不要聽信傳言!掛牌不必扎堆

闢謠︱警方告知:電動自行車掛牌不必扎堆

近日,大量電動自行車車主爭相前來辦理掛牌業務,綜合服務大廳人滿為患,窗口加派人手仍難滿足大家的需求。現對大家誤以為的15號停止掛牌的傳言,黍蜀明確告知:這是謠言!不要輕信!

關係大家切身利益的政策規定的實施,一定會有正式的渠道事先宣傳告知,市民朋友不要聽信傳言,請以正規渠道發佈的信息為準。現對大家普遍存在的一些疑惑做以下解釋。

請大家正確理解電動車新國標,不要聽信傳言!掛牌不必扎堆

請大家正確理解電動車新國標,不要聽信傳言!掛牌不必扎堆

一、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誤解

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意在於嚴格電動自行車的生產管理、銷售監管,讓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能夠符合安全上路行駛的要求,能夠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產品目錄要求一致,實現登記上牌管理。而對於還在使用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政府部門也會採取有效的過渡期管理,逐步予以考慮,大家不必無端慌亂。

二、警惕銷售商的促銷宣傳

銷售商因政策變動對自身的影響所採用的促銷(或去庫存)的營銷手段大家要理性看待。新國標的實施,會對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銷量存在一定的影響,但在道路通行上,交通管理部門依然遵從掛牌上路行駛即合法,原先在產品目錄內能掛到牌的車型,15日以後依然能夠正常辦理,而在通行規範上,交通管理部門倡導分道靠右行駛,走非機動車道,不闖燈越線和亂行亂穿。

三、駕駛證辦理不存在前後不一

不存在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需要辦理駕駛證的前後區別。電動自行車即非機動車,駕駛人不需要駕駛證,新國標實施後對不符合新標準的,但是原來標準認定的非機動車不會改變機非屬性,會採取合理的過渡管理辦法,不存在前後不一致的需要辦理駕駛證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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