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不該管的請別管好嗎?

老闆,不該管的請別管好嗎?

財經類書籍(配圖)

一個企業想要做到管理有條不紊,就要有管理層次,而現代管理就有著明顯的層次分別。

像一個公司中有決策層、管理層、執行層。各層次都分有與之相對應的職責和權利:

1、決策層負責企業的經營戰略、規劃和生產任務的佈置;

2、管理層負責計劃管理和組織生產;

3、執行層負責具體的執行操作。

如果企業老闆不能正確對待這一管理中存在的客觀事實,便會在管理中不可避免地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

有一名公司老闆,見到工人遲到就訓斥一番,看到行政人員的態度不好也要批評一頓。表面上看他是一位挺負責的領導,而實際上他卻違背了“無論對哪一件工作來說,一個員工應該接受一個領導的命令”這樣一個指揮原則,犯了越權指揮錯誤。

員工的出勤本來是人力資源部的管理範圍,行政人員的態度好壞是公司辦公室主任活行政部門的管理範圍,老闆(總經理)的任務則是制定企業的經營戰略和生產規劃,他管理的人員應是各車間及職能科室的負責人。


作為老闆,管理過多過細往往會打破正常的管理秩序,使管理處於紊亂狀態,影響公司的效益。對於員工來說,一會兒老闆說個東,一會兒主任道個西,前後指令不統一,令出多門,交叉重複,會令他們無所適從。管理應具有層次,而企業領導在管理中應體現出這種層次,避免“越俎代庖”的現象發生。

聰明人喜歡自己思考,獨立行事,只有懶蟲、笨蛋才會愛事無鉅細地完全受命於人。如果企業的老闆越權指揮,包辦一切,什麼都不放心,從企業的經營策略到車間的生產計劃,再到機器的螺絲是否擰緊了,辦公室的窗戶擦得是否乾淨,他全管,這就恰好適應了那些懶蟲的心理習慣:他們不願動腦,不願思考,只需伸手,便可完成工作了,出了問題也不承擔責任。而此時正好有老闆事事都包攬,誰會不喜歡這樣的“好”老闆?

我認識一個企業的老闆,儘管現在公司做的很大,可他依舊採用的是小店鋪的老闆作風,對公司的上上下下,關切個徹透:哪個管理者做什麼,該怎麼做;哪個員工做什麼,該怎麼做,他都佈置得精微妥貼。而當他出外公務時,才出門不到三天,反映公司問題的信件和電話就源源不斷,而且盡是些公司內部的瑣碎小事。這使得我這個老闆不得不提前結束原來準備一週的業務活動,緊急回公司處理那些瑣碎的問題。


假如這個老闆在企業管理中做到層次分明、職責清晰,怎麼會出現如此低級問題呢?究其原因,在於他的管理有問題,滋養了部下和員工們的惰性,造成了事無大小全憑指揮的缺乏思考和創造性的局面,以至於離了他,公司便無法正常運轉。就管理成效而言,這是一種十分糟糕的情況。

企業老闆全面管理、包辦一切的另外一個害處,是不利於調動部下和員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不能盡人才之用。創造性只有在不斷的實踐中才能體現出來,而越權指揮的領導恰好就截斷了通向創造性的通道,使員工和部下的行為完全聽從於個人的命令和指揮。長此下來,會使他們認為想也是白想,老闆一切都安排好了,即使有再好的創意也難見天日。

個人的創造性不能在公司創業的過程中得以體現,人也就無什麼積極可言,慢慢地人就變成機器一樣,出了問題,出了毛病,便停止工作,只有等老闆趕來修好,才能繼續運轉,沒有一點的能動性。對於那些有才華,有能力的部下或員工,他們會比普通人更加迫切地希望體現自己的價值,而工作中卻處處都得不到體現,在這種情況下,難免會有一種壓抑感,時間長了,要麼就在此磨洋工,要麼有些能耐的就乾脆辭職走人。

給員工們以相當程度的自主性,並不意味著高層領導對管理人員的紕漏、員工的錯誤等等就應該不管不問,聽之任之。問題是要採取對路的管理方法,管教合適的對象,如果在十分緊急的情況下,把越權指揮當做臨時的應急措施也未嘗不可,但事後一定要馬上向分工管理那件事的部下通報情況,以免造成管理上的紊亂。

在管理中,老闆要和部下、員工打成一片,但在涉及到具體的權利和職責,或處理公司內部中的種種問題時,老闆就必須注意管理的層次,切忌越權指揮,對一個現代的企業,企業領導更不宜全方位插手大大小小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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