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出嫁女要留户口在娘家村里参加集体经济分红,其子孙后代是否也能参加分红?

桂农通


这个问题,有点类似如何确定集体经济成员的问题,因为只有本集体经济成员内的人,才可以参与本集体经济内的分红。那么,出嫁女不迁出户口,是不是就可以算本集体经济成员呢?其子孙后代算不算本集体经济后的成员呢?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

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

法律法规是什么呢?无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和婚姻法等相关法规。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也就是说,女方到男方落户,还是男方到女方落户,完全根据婚姻双方的约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哪里落户,往往是认定其属于哪个集体经济成员的主要条件和依据。从这一条说,不仅出嫁女可以不迁户口,而且其老公和孩子的户口都可以迁入女方家庭户。只要户口在这里,凭什么不让人家享受村集体的分红呢?而我国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在确定申请宅基地条件中,也指出“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可以申请宅基地。这也是许可了男到女方落户的情况。

但是,确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又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那么,问题来了,许多农村旧习惯,将出嫁女儿视做泼出去的水,如果尊重这样的历史习惯,大部分群众倒是可以认可,但又与法律相冲突,难道,村规民约比国法还大吗?显然也是行不通的。所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意见,又指出要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如果出嫁女儿仅户口没有迁出,但不在本村生产生少,对集体积累没有任何贡献,又凭什么要求参与集体分红吗?

所以,农村的事情,一个理儿说不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意见是:“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那么,结合法律,尊重历史和现实,再结合村民自治的规范程序,各地可以制定不与法律相冲突的意见,以此来指导集体经济成员的确定和集体分红的人数。

总体来看,现在很多地方对出嫁女户口问题的认定是,双女户只允许一个招婿入赘,将男方和孩子户口都落在本村,在本村定居和生活,享受村集体的各种福利;独女户可以选择外迁,也可以选择招婿入赘。但是,对于只把自己户口留在村里不外迁,而男方和子女户口不迁入,也不在村里居住和生活的,不算做本集体经济以内的成员,不参与集体各种利益分配。只要不符合招婿入赘条件的,结婚后三个月内必须把户口迁出,不迁出者,停发全家福利,以此来做为制裁。

晏子个人以为,这种村民规约,和国家的法律基本没有抵触,虽然不是每个女孩都可以自行决定是招婿还是外嫁,但每个家庭都可以有一女儿招婿入赘,这符合了农村的历史传统,也不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是比较切实可行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些农村集体经济不错,女儿结婚往往都不想离村,如果没有一定的办法,也势必造成集体经济成员只进不出,影响了全体村民的权益。所以,每个家庭允许一个女儿招婿入赘,尊重了农村传统习惯,同时与国家“女儿也是传后人”的观念不相冲突,应该是符合法律又得到广大村民认可的。而符合规定留在村里的女儿,不仅自己可以享受村集体福利,其子孙后代只要户口不迁出,也可以享受村集体福利。


齐东晏子


农村里面出嫁的女孩子把户口留在娘家的村里面。也就是户口没有搬迁出去,那么这种情况他是能够参加经济集体的分红的,那么对于他后代能不能够参与到分红吗?

这个就得看他是否把孩子的户口也落户在农村这边,如果落户在农村这边是可以参与到的

农村里面的经济利益分红根据户口分配

对于农村里面的集体分红来说,只要户口留在农村里面,那么这种情况是能够获得这个利益的分配

如果你的户口不在农村里面,又想参加这个利益的分配分红,那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面对这个问题,我们第1个要考虑的就是农村里面的户口问题户口在这里面,那么我们确实是能够获得一定的分红和收入的

能把户口落在当地,分红肯定是有的

比如说女孩子出嫁了,户口没有搬迁,这种情况多半呢,这个利益的分配还是有他那一份。

那么对于他的后代子女能不能够分配到呢?这个时候就应该去看看户口能不能落户到这个农村里面。

如果能够落户到农村里面,也是可以参加相对应的经济利益分配的

所以面对于这个问题,大家不必过于担心或者过于确切的想去解决这个问题

农村里面是否承认,让你把户口落在当地?

对于这个问题而言,我们觉得最重要的还是村委,这个能不能够把你的户口落在当地。如果可以把户口安在娘家这边,那么对于所分配的经济利益来说肯定也是一同参加的,毕竟你户口在哪里,哪里的分配就会得到。


占小便宜可能要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现在很多农村里面有这个经济利益的诉讼,或者说集体经济的分红,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人都想去占这个便宜,比如说出嫁的女孩子不愿意把户口搬迁出去,还想把孩子落户在娘家这边。

这种情况呢,就是属于一种占小便宜的情况,我们不建议这样做,毕竟有可能会对于后面的改革制度形成一定的影响和关系。


江南农歌


想要参加集体经济组织分红,前提必须得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而是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不是最终决定因素。那么,谁,或者什么才是决定因素?是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比如:

——很多村子通过“村规民约”规定:出嫁女及其孩子,无论户口是否迁出,都不属于本村村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也就是:出嫁女及其子孙后代,无论户口在不在娘家,都没有资格参加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分红。这就是农村俗称的“外甥(女)”

——同时,很多村子也规定:娶进村的媳妇及其孩子,无论户口是否迁入,都属于本村村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本村村民待遇。也就是:媳妇及其子孙后代,无论户口在不在婆家(进城落户除外),都有资格参加婆家所在村集体经济分红。农村俗称“侄子(女)”。

所以说,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孙后代要参加集体经济分红,跟户口还真没大关系。决定权在村里和村民代表会议怎么定。



二胡说三农


可以村里户口,有权分红和各种利益有你的份


秀忠秀


现在实行股份制了,有股份才有分红,太多数子女没有股份。


家和万事兴142859043


应该可以的!按照户口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