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暂停对原产于美国的 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

根据财政部网站的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从2019年4月1日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1所列28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2所列116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3所列67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所加征5%的关税。

中国暂停对原产于美国的 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

二、暂停加征关税措施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公告是对2018年年12月14日政策的延续。

2018年12月14日,财政部在网站发布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

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实施日期将视美国政府对我商品加征关税实施情况,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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