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南昌市選拔鄉鎮(街道)機關領導幹部啦,共58人~

一、選拔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人選業績,突出鄉鎮(場、街道)黨組織推薦和縣區(開發區、新區)組織部門的審核把關作用;

(二)堅持競爭性選拔,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幹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操作;

(三)堅持分類選拔,按照“三方面人員”的不同特點,分類提出計劃,分類組織測試;

(四)堅持在規定的編制和職數限額內選拔。

二、選拔範圍

鄉鎮(場、街道)在編在崗的優秀事業編制人員(含縣區直單位派駐鄉鎮街道工作的事業編制幹部,不含學校、醫院)、鄉鎮(場、街道)所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主任、大學生村官。履行鄉鎮街道職能的管理處所轄“三方面人員”一併納入。

三、選拔名額

全市從“三方面人員”中共選拔58人擔任鄉鎮(街道)機關領導幹部。其中:從優秀鄉鎮(場、街道)事業編制人員中選拔32名,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中選拔11名,從優秀大學生村官中選拔15名。

四、選拔程序

選拔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部署,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負責具體實施。具體選拔程序和步驟如下:

(一)個人報名。報名採取個人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符合選拔資格條件的人員按照自願、誠信的原則,經所在鄉鎮(場、街道)審核同意後,到縣區(開發區、新區)組織部門報名,不得跨縣區(開發區、新區)報名。報名截止2018年8月24日。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鄉鎮(場、街道)進行初審、縣區(開發區、新區)組織部門複審。資格審查貫穿選拔工作全過程。

(三)差額組織推薦。各縣區(開發區、新區)根據資格複審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及選拔名額情況,制定差額辦法,明確差額數量,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差額署名推薦,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確定為參加筆試的人員,須在其所在單位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獎勵加分。根據報考人員個人榮譽獲得情況和年度考核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加分。獎勵加分情況須在其所在單位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筆試。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命題,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具體負責實施,採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筆試時間定於2018年9月8日,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六)面試。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命題,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具體負責實施。根據“獎勵加分+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3:1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選,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併入闈面試。面試入闈人選確定後,即徵求人選所在縣區(開發區、新區)紀檢、計生、綜治等部門意見,並審核人事檔案,對徵求意見存在影響任職和對檔案存在惡意塗改、造假和重要材料缺失影響關鍵信息認定等情形的,取消其面試資格,並根據“獎勵加分+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下一位入闈面試人選並徵求意見和審核人事檔案。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決策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創新應變能力、責任心和崗位匹配性等。

(七)確定考察對象。各縣區(開發區、新區)按照“獎勵加分+筆試成績”X50%+面試成績X50%計算總成績,並根據總成績排名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據以下比例確定各選拔職位考察入闈人選:選拔職位數量為2人及以下的,考察入闈人選按擬選拔職位數量2:1的比例確定;選拔職位數量為3人及以上的,考察入闈人選按擬選拔職位數量1.5:1的比例確定(如入闈人數不是整數,按“四捨五入”進一位列入,最後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則一併列入)。

(八)差額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縣區(開發區、新區)組織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具體表現,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崗位匹配性。考察過程中,須再次認真審核考察對象人事檔案,對檔案存在惡意塗改、造假和重要材料缺失影響關鍵信息認定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進入考察程序後,如發現考察對象存在影響任職情形經查核情況屬實的,取消其考察資格,且不再遞補。

(九)研究決定。各縣區(開發區、新區)綜合考試、實績考察等情況綜合分析研判,經組織部門研究後,按照選拔職位數量“N+1”的差額比例提出票決人選,提交縣區(開發區、新區)常委會(工委會)票決,產生擬任人選,並報市委組織部審核。

(十)公示和任用。對確定的擬任人選在本縣區(開發區、新區)和所在單位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間收到的信訪反映,由所在縣區(開發區、新區)負責查核瞭解,經查核屬實並影響任職的,取消任職資格,且不再遞補。經組織任命或選舉當選後,按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公務員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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