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艾溪湖隧道工程西側二期施工順利進行,保障施工路段及其周邊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之規定,決定採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自2020年3月22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
1、高新七路(金廬北路-金廬南路)段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2、火炬大街(京東大道-高新七路)段禁止機動車通行。
3、金廬北路(京東大道-高新七路)機動車由東往西單行調整為由西往東單行。
4、火炬二路(京東大道-高新七路)機動車由西往東單行調整為由東往西單行。
車輛可經金廬北路、金廬南路、火炬二路、京東大道繞行。
二、請廣大市民和機動車駕駛人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上述規定;違者,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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