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股份:公司股東與京基集團的股權交割因涉及外匯風險而暫停交易

中國網地產訊 9日晚間,陽光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第一大股東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LTD. (EPDP)與京基集團的股權轉讓交易仍在談判協商中,尚未簽署任何協議。本次交易存在的核心分歧為股權交割涉及的外匯風險,即使雙方最終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仍可能存在由於外匯審批因素導致的股權轉讓款無法匯出給予轉讓方的交易風險。

公告稱,陽光股份於2019年4月2日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關於對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現就相關問題回覆如下:

1、EPDP轉讓公司股權給京基集團的原因:

EPDP認為京基集團就本次股份轉讓的報價符合其自身回報要求,但考慮到京基集團系國內著名企業,EPDP認為京基集團有能力完成本次股份轉讓,因此EPDP沒有對京基集團的財務狀況、收購資金來源、收購意圖進行背景調查。據陽光股份《2018年年度報告》及京基集團提供相關數據說明,該股權轉讓交易具有真實性與可行性。

2、就公司股票停牌、復牌存在矛盾,結合本次股權轉讓交易進行說明:

2019年3月28日,公司發出《重大事項繼續停牌公告》,披露由於EPDP上層股東結構複雜,簽署正式協議的內部決策及審批流程較長,故預計將於2019年4月1日完成正式協議的簽署,公司股票承諾於2019年4月2日復牌。

由於EPDP提出若本次股份轉讓完稅後的全部價款未能於2019年8月30日前辦理完畢外匯手續並匯出至該方境外賬戶的,則儘管相關股份已經完成過戶登記,EPDP仍有權終止股份轉讓協議及沒收定金,而京基集團則認為相關外匯風險不應由其承擔。截至2019年4月1日,雙方並未就該等分歧達成一致,故未能按照原定計劃於2019年4月1日簽署股份轉讓協議。

3、就京基集團(康達爾控股股東)、康達爾集團與陽光股份在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競爭領域的說明和解決措施及本次收購的目的和必要性:

在房地產開發業務方面,陽光股份與京基集團、康達爾之間不產生實質性競爭,不對上市公司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在商業管理與經營方面,京基集團控制的深圳市京基百納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與陽光股份存在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竟爭。京基集團控制的康達爾主營業務中不包含商業管理與經營業務,康達爾與陽光股份之間在商業管理與經營業務方面不存在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競爭。

在商業管理與經營業務方面,京基集團及其實際控制人本著有利於陽光股份發展和維護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原則,將在五年內逐步採取資產重組、委託管理、股權置換、業務調整等多種方式,穩妥推進業務的整合以解決同業競爭問題。

京基集團本次收購主要是基於對陽光股份未來業務發展前景的認同,擬通過本次收購取得陽光股份的控制權。

陽光股份和京基集團雙方業務互補和協同效益明顯,本次收購有利於進一步擴寬上市公司在商業經營與管理領域的業務,提升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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