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達控股股東變更為京基集團 11月26日復牌

11月23日晚間,*ST康達公告稱,京基集團要約收購*ST康達股份的過戶手續辦理完畢,此次要約收購前,京基集團持有公司123677371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31.65%;要約收購完成後,京基集團持有公司162754238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41.65%,成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同時,公司控股股東由深圳市華超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變更為京基集團,實際控制人由羅愛華女士變更為陳華先生。此外,公司股票將於11月26日開市起復牌。

*ST康達控股股東變更為京基集團 11月26日復牌

對於此次要約收購,京基集團表示,看好上市公司發展潛力,通過本次要約收購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京基集團將利用自身資源優勢和業務經驗,幫助上市公司提升管理效率、優化資源配置,進一步增強上市公司持續盈利能力、促進上市公司穩定發展、提升上市公司價值及對社會公眾股東的投資回報。本次權益變動對公司生產、經營不會產生影響。

根據公告,京基集團自2018年10月22日起向*ST康達除京基集團外的其他股東發出部分要約收購,收購公司39076867股股票,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0%,要約價格為24元/股,有效期為2018年10月22日(包括當日)至2018年11月20日(包括當日)。

本次要約收購的生效條件為:在要約收購期限屆滿前最後一個交易日15時,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臨時保管的預受要約的上市公司股份申報數量達到或超過1953843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5%)。

截至要約收購期限屆滿,根據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數據統計,在要約收購期間,最終有453個賬戶共計64575753股股份接受收購人發出的要約。預受要約股份的數量超過39076867股,收購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要約類型為主動要約,並非履行法定要約收購義務。本次要約收購不以終止*ST康達上市地位為目的。根據《公司法》等規定,本次收購完成後,公司的股權分佈符合上市條件,上市地位不受影響。

京基集團也承諾,本次權益變動完成,上市公司仍將具有獨立的經營能力,在採購、生產、銷售、人員等方面保持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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