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爾木完成34個市級黨政機構設置

青海新聞網·青海新聞客戶端訊 截至目前,格爾木市共設置34個市級黨政機構,其中黨委9個,政府25個,初步形成了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符合格爾木實際的機構職能體系。

為深化機構改革工作,格爾木市積極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查指導,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領導為組長,政府主要領導為第一副組長的深化機構改革協調小組,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全市機構改革工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審議工作方案,研究改革政策落實措施以及各部門編制重新配置、人員調配等重大事項,加強對機構改革工作的領導,督促改革工作有序推進,確保全市機構改革工作按照省州要求按期完成,保證了機構改革符合本市實際,突出地方特色。

根據省州部署和當地實際,格爾木市擬定了《格爾木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並報請州委審批。3月15日,該市新組建和更名部門掛牌、公章刻制等工作全部完成,合法性審查市政府25個部門的“三定”規定草案和“調整通知”後按照程序報市委、市政府印發。組織、人事部門和各單位黨委(黨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據市深改協調小組確定的各部門編制重新配置調整意見,調整人員到崗。全市機構改革各項工作有效銜接,有序推進,按時限要求完成了機構改革任務。

改革中,格爾木市政府工作部門較改革前增加2個,重點加強了發展改革、工業、經濟、應急管理、數字經濟發展、退役軍人事務等方面的機構設置和編制配置,注重加強部門間的職責調整及相互協調配合機制並在部門“三定”規定中予以明確,從改革實效上體現了格爾木特點。同時,在不突破省核定格爾木市行政編制總額的前提下,根據部門職責調整變化情況,打破編制部門所有、單位所有的固有模式,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隨職能變化,對市委、市政府部門編制重新配置,落實省委、州委關於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的要求。嚴格把握內設機構編制配備標準,結合各部門承擔的職能情況,優先考慮根據新形勢新任務和履行新職責需要的內設機構,整合精簡內設機構,規範規格和名稱,力求部門內設機構更加精幹高效。

目前,格爾木市機構改革工作平穩有序,推進迅速,工作紮實有效,成效明顯。下一步,格爾木市將做好對各部門落實“三定”規定的督促檢查工作,確保人員調整、資產劃轉等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新組建部門運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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