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爾木市人民檢察院組織全院學習新《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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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在2018年11月5日的電視電話會上強調,要不折不扣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職責,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司法,努力實現檢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發展。為適應刑事訴訟法對檢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為切實貫徹落實好張軍檢察長的要求,2019年3月28日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專職檢委會委員陳永潔同志主持並召開了全院大會,由刑事檢察局幹警對新《刑事訴訟法》給全體幹警進行了講解和培訓,並制定專題培訓計劃,以期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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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刑事訴訟法》修改,既不是全面大修,也不是個別條文的調整,而是根據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司法改革和司法實踐發展的最新情況,增加完善新的訴訟制度。《關於修改

通過本次學習全院幹警深刻領會法律知識及訴訟制度的特色和內在邏輯,自覺更新和轉變司法理念、增強能力素質,把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神聖職責落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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