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向公司监事会成员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19年4月 8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监事会主席杨震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天伟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天伟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天健审〔2019〕3-41号《关于天伟化工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报告》、天健审〔2019〕3-40号《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监事会独立意见。(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了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 2018年度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实施了监督和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

现对 2018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检查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转让泰安建筑、泰康房产股权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相关会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润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天伟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控股股东做出的股份限售、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得到有效履行。

4、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建立、建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了公司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文件的进程,加强各职能部门及审计部对内控方面的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得到有效的执行。

5、公司内幕信息的检查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指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在公司发布利润分配预案、定期报告各阶段均对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在2018年度重大经营活动中,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6、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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