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駛無違章,撞死了人,家屬要200w,否則不給諒解書,不賠的話會判實刑嗎?

被帶魚咬了106878036


如果司機正常行駛且沒有違章,那麼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哪怕不答應對方的200萬索賠,也不會因此坐牢。

不過,機動車一方畢竟撞死了人,還是需要承擔次要賠償責任的,在這種事故中,行人一方是屬於弱勢群體的。《交通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換句話說,畢竟撞死了人,多少還是得掏錢的。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司機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說,開車撞死人且司機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非機動車或行人逆行,司機有駕駛證,汽車有緊急制動的剎車痕跡且不存在超速、超載、醉駕、毒駕等違規行為,那麼司機是無責的。此外,如果交通事故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那麼司機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此前有過碰瓷者碰瓷大車,結果鑽入大車的視線盲區被軋死的案例,最終司機無責。

當然,這裡還有需要強調的一點,司機在撞死人之後千萬不要逃逸,如果肇事逃逸,那有理也成了無理了,這就對司機很不利了。

回到問題中,司機遇到這種情況,正確的做法是保存現場拍照報警,通知保險公司,最好不要留在原地傻等,畢竟撞死了人,遇到對方家屬情緒失控,捱打是免不了的。司機一方確認無責的話,也要積極同對方協調,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堅持要200萬賠償,那就走法律程序。最終,司機一方只需要承擔不超過事故責任百分之十的賠償,除了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給予賠償之外,司機需要賠償的金額也是有限的。

綜上所述,如果司機正常行駛無違章,那麼不需要答應死者家屬的200萬索賠,不會因此承擔刑事責任。不過,只要對方不是故意碰瓷的,還是要儘量在能力範圍內給予一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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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自處理過親戚交通事故,我家打親戚走在路邊給撞,送到醫院去世了。為這事情搞得前後2個月,身心疲憊。肇事者是個年輕人,他說沒撞到我親戚,但車頭有一明顯撞擊痕,像足球這麼大,最後沒辦法做法醫鑑定,報告出來是確定是對方撞車死亡,承擔主要責任是百分百。交警通過雙方溝通協調賺錢事宜,一直談不合適,我們準備弄到法院判刑事了。對方在銀行工作,但沒什麼錢,我們也沒要多。如果不是他過年前幾天親自跑我們家來道歉,我估計談不成。起主要責任鬧到法院肯定要留案底,3年以下。如果獲得家屬諒解可能緩期執行。如果不是主要過錯方,沒刑事。但交警希望大家談成,談成了就出責任報告,寫成55開,這樣不用坐牢,家屬獲得最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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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實話:不賠錢,還不想坐牢,基本是不大現實的,但是,這個錢也不是對方要多少就賠多少的。

因為我表哥之前出過類似的事情,我也全程參與了處理,所以對整個事的處理還是比較熟悉的,下面,就來講一下我的親身經歷。

首先,大概說一下事情是怎麼樣的,我表哥以前是開那種大貨車的,主要就是拉那種鋁石,有一天晚上,我表哥正常開車走著,後邊一個喝了酒的醉漢騎摩托車直接追到了車屁股上,撞死了,但是,因為路況比較差,顛簸得很厲害,所以我表哥就沒有察覺到。後來,被當地的村民攔下來了才知道有人追屁股撞死了。所以,就稀裡糊塗地成了肇事逃逸了。

但是,那家人知道是他們自己喝酒喝蒙了追尾的,所以,很有可能不會賠錢太多。當時,去看那個被撞死的人的時候,身上還是滿身酒氣。因此,那家人還沒等到把屍體送去屍檢,就把屍體火化了,就造成無證可查。然後,那家人就開始獅子大開口,要80萬。否則,就不出諒解書,讓我表哥坐牢。

因為,當時對方家屬把屍體火化了,所以沒法進行具體的屍檢,然後當時也沒什麼監控,再加上對方人死了,就初步認定責任是五五開,但是,賠錢的事具體商量。不過,對方家裡仗著自己人死了,就是不讓步。八十萬,一分不能少。沒辦法,只好通過打官司來解決,最後通過打官司雙方再具體協商,把賠償降到了十三萬,然後對方也諒解了。

所以,有時候對於那些無賴,千萬不要跟他們講道理,該打官司就打,畢竟,獅子大開口的人本質還是衝著錢去的,而不是衝著讓對方坐牢去的嘛。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正常行駛無違章的情況下撞死了人,對方家屬開口就是200萬元,這種情況我認為已經沒有取得對方諒解的可能性了,也沒有必要簽訂諒解書啦,還是直接走官司吧。

你有一個非常有利的前提就是,你是正常行駛無違章,那麼是構不成交通肇事罪的,那麼自然也就不適用於交通肇事罪的相關條款,別說是實刑了,就是緩刑也判不上。

因為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當中,交通肇事的判決是基於責任劃分之後基礎之上的,只有“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的區別,而你的責任明顯不屬於此,那麼交通肇事罪也就無從談起。對方家屬對責任劃分有異議的話,可以起訴,帶著自己認為有利的證據訴諸法院就是了。

很多人會講,作為機動車一方,雖然沒有責任,但出於人道主義考量,還是會判定一二成的責任,但這個責任和刑責是本質上不同的,對方畢竟死了人,在交通責任的劃分上有所照顧情有可原,但基本的規則還是會按照正常法律來處理的。對方家屬多要點錢可以理解,但若以自己死人為藉口要挾,獅子大開口,走到哪裡也得不到支持,特別是交通事故現在的判罰越來越透明,耍賴的空間越來越小。

所以說,對方不願意出就不出吧,打官司就是了,雖然過程折磨人,麻煩一些,但總比花那麼多的冤枉錢好。


元芳有看法


律師:問題前後矛盾,提問者顯然沒有說實話。肇事車輛不僅違章,而且在交通事故中承擔的責任一定比死者重,否則的話,為什麼需要諒解書?為什麼擔心判實刑?

分析題目:死者家屬敢漫天要價200萬,肇事方因為拿不到諒解書擔心被判實刑,一定意味著:肇事者已經因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了。而構成交通事故必不可少的條件就是:在交通事故中至少負同等以上責任(包括同等責任)。若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或不負責任,哪怕撞死再多人,都不可能承擔刑事責任,都不需要諒解書,更無需擔心被判實刑。而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以上責任,怎麼可能沒違章了。

附:交通肇事罪立案標準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另:按照現行的賠償標準,除非死者在死前接受治療花費了鉅額醫療費,否則交通事故的賠償很難達到200萬。所以,死者家屬要200萬,確實可能高了。

最後:交通事故若無逃逸等加重情節,刑期在三年以下。加之,又是過失犯罪,若無特殊情況,確實符合判緩刑的條件。但是:若不依法賠償獲取被害者家屬諒解,肯定是要判實刑的;但若依法賠償,即便滿足不了被害者家屬的過高要求,拿不到諒解書,也可判緩刑。所以,肇事方還是正視問題,既不要無視真相非強調自己正常行駛無違章,也無需過多理會被害人家屬過高索賠要求,依法賠償,爭取緩刑!


胡延美律師


看了幾個評論高的答主,但很遺憾他們都答錯了,真不知道為什麼那麼高的閱讀量,還是我來回答一下,正常行駛無違章,撞死了人,家屬要200萬,否則不給諒解書,不賠的話會判實刑嗎?


答案是:不會,因為前提都說了司機是正常駕駛,也就是說司機遵守了各項交通規則,但卻撞死了人,通常情況下,交警會判死者百分之九十的責任,司機百分之二十的責任,之所以說司機百分之二十責任,那是我們的交通法所規定的只要撞死了人,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司機必須擔責,通常也就是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左右。

法律規定的死者全部或者大部分責任,司機少部分或者無責任的情況下,賠償都是有一定的標準的,不會任憑對方獅子大張口的想要多少就是多少,像這個問題中對方開口要200萬,那基本絕對大達不到自己預期的,一般除了保險等各種賠付,到司機這裡基本也不會給多少錢,因為司機少則或者無責,因此也就不存在需要什麼諒解書了,如果對方堅持要200萬,那就有點碰瓷的味道了,我死我有理,你不給我就抬著死者棺材板去你家門口,搞得你不能正常生活工作,最後因為不厭其煩,你只能盡最大可能滿足對方的無理要求,但這種情況法律絕對不允許,卻不代表不會出現。

因此歸根結底幾句話中心思想就是,司機不需要有什麼精神壓力,只要你是正常行駛,撞死了人,法律框架內你承擔你應該承擔的比如人道主義責任,如果超出了你的心裡承受能力,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再者法律也不應該放任那種獅子大張口的碰瓷式的事件發生。


詩詞公寓


別拿違章不違章的混淆視聽,責任事故鑑定書呢?責任比例到底是多少,賠償細節根據本地死亡賠償金,依據比例進行賠償就行了。

至於賠償多少,反正就三個方面,分別是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精神撫慰金,筆者按照2019年的北京城鎮居民收入計算過,大概總數140萬左右。而這是在你全責的情況下,如果50%的責任,就是70萬。另外,三者險肯定還能報一部分,也就是說,正常賠償的話,車基本上是沒了。但就算是權責也花不到200萬,況且140萬說的是北京,其他地方可沒有6萬多的城鎮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

再來說說判刑的事兒

大家都知道,交通事故一般不會判刑,根據刑法133條內容,只有兩種情況可能會判刑,一種是交通肇事罪;另一種是危險駕駛罪。既然題主如此篤定自己沒有違章,也就意味著不涉及危險駕駛罪。因為危險駕駛罪一般涉及到酒駕、飆車、超載、運輸危險品等,這種違章簡直太明顯了,如果題主有這些情況還稱自己沒違章,那這話題咱們就不用聊了。

至於交通肇事罪,大家可看下條法規的描述: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法規描述,我們一般認為存在違章的情況下撞死了人,才會涉及到交通肇事罪,但是一些特殊情況,如車主確實存在明確責任時,也會依據交通肇事罪進行判罰。

而根據題主的描述,我們姑且可以認為其可能會承擔最低判罰,也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時候死者家屬來索償,並稱200萬賠償可以提供諒解書

對此,我們要這樣來判斷,在該事故中,最高賠償不超過140萬。也就是說死者家屬要求最少額外賠償60萬,才能夠提供諒解書。

在題主可能會被判刑的情況下,以三年為限,60萬值不值呢?

對此,我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中第三部分,第九款內容,其中描述了“獲取對方諒解後,最大的減刑空間為基準刑40%”的信息。也就是說,當你賠償了,對方原諒你了,你的犯的錯誤並沒有嚴重危害社會。這種情況下可以減40%,也就是從三年變為一年零八個月。

具體值不值,自己去算。但是有一點要說明,只要案件被檢察院起訴了,也就是說相關案件進入到司法裁判的流程,並且其中明確存在刑事責任。那麼,就算對方諒解,也照樣會判。

也就是說,如果題主所涉及案件中包含刑事責任,一定會判刑,無論對方是否諒解,對方的諒解也只能影響刑期。

所以,給題主的建議就是,抓緊時間找律師,讓律師告訴你其中是否包含刑事責任,然後你再考量是否應該為了減刑而通過賠償爭取死者家屬的原諒。

如果題主所涉及的案件,僅僅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並且真如題主所言,自己沒有任何的違章,那就按照責任比例賠償就好了。不用管其他的事情。


小言詹詹


這麼多回答沒一個對的,首先駕駛員無違章,那麼看行人或非機動車有無違章,最後交警判定誰的責任,如果行人或非機動車違章或者主觀碰瓷,那麼有可能一毛錢都不用賠,又或者駕駛員承擔次要責任,最後不管交警如何判定,哪怕駕駛員主要責任,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比如杭州,60週歲以下、居民戶口102萬、農村戶口50萬。60-75、居民5萬X(20-死者年齡-60)、農村2萬5X(20-死者年齡-60)…這是國家規定,然後要獲得諒解,駕駛員可額外出於人道再給予幾十萬不等的賠償用於獲得家屬諒解,讓法院判緩刑。扣除保險公司三者100萬,實際駕駛員不需要拿出那麼多。


耐瑞克


正常行駛無違章,撞死了人,家屬要200萬,否則不給諒解書,不賠償的話會判實刑嗎?

明確的說,如果司機是正常行駛,沒有違章,一切都是按規則行事,那麼家屬最多獲10%的賠償,家屬要200萬賠償這是敲詐行為!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有些人完全不按交通規則來出行。假若發生了交通事故,一般都是按“誰違規誰負責”的原則來處置。但是,有種情況比較特殊,那就是司機撞死了人,出了人命的交通事故,這種情況即便是沒有過錯的一方,往往也要承擔10%以內的賠償,即所謂的人道賠償。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為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這個法律制度是在偏袒過錯方,因此表示無法接受,尤其是對無過錯的一方而言更是如此。個人覺得,要求無過錯方承擔死者家屬百分之十以內的民事賠償,確實有些不公平。但反過來想想,也許我們會對此處理方式有所釋然。

首先,人畢竟是司機撞死的,是與施事者有一定聯繫的,所謂連帶關係。相對於金錢來說,生命更寶貴,人死不能復生,家屬悲痛欲絕,這時,如果能給予家屬點精神賠償,多少能減輕點家屬的悲痛和無故的悲憤,所謂息事寧人。
其次,其實法律也是人定的,而人總是帶有溫情的一面,而這種溫情往往會被不自覺地帶入,融入到體制建設中來。


不過,不管怎樣,過錯方終究是過錯方,主要責任肯定是由過錯方負,家屬要求正常行駛,無違章的司機賠償200萬,這完全是不合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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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嘴社會說


我的一個朋友家是跑工程拉土方的,就是那種後8輪的大貨車,就出過這樣的事情!(這裡面怎麼判?那要看交警怎麼給你定責,你要是主要責任,那實刑肯定跑不了!你雖然沒有違章,但是也要參考很多其他情況,這些都是交警定責的參考重要因素)


土方車市區裡面有些路他是不讓進的,而且跑車還是限制時間段的,大部分的工作時間都是在晚上。有一晚上,他在開車右拐的時候,恰逢一位老人騎自行車闖了斑馬線紅燈(有綠化帶),後八輪兒視野比較高,視線死角,老人不幸被撞身亡。問題是他當時幹活迷糊了沒感覺到,後期去查監控調出來才知道的,所以說這事兒就麻煩了。

正趕上快過年的時候,又加上他媳婦生二胎,鬧得都很揪心。對方的家裡也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子女專程聘請的律師從省城趕過來,調查這個事情。姿態很大氣,表態了:不給辦案方施加壓力,只求公事公辦,要一個公平的判決。



老人闖紅燈,本應負主要責任。但是這哥們兒當時沒看到,搞成肇事逃逸了。最後鑑定報告出來,定責雙方55開,對方一次性要求賠償48萬,但是雙方沒有談攏。畢竟趕上快過年了,死者為大,儘快讓老人入土為安。這朋友全家去人家家裡去道歉,人家達成諒解,最後賠償38萬,才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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