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拐彎行駛,被直行車碰撞,一定是拐彎車的責任嗎?

從一數到7


絕大部分是拐彎車輛的責任,特殊情況下除外!

按照我國交通事故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轉彎車輛一定要讓行直行車輛,不得影響直行車輛的正常行駛。因此,一般情況來說,在正常行駛過程中,轉彎車輛要負全責。但是有幾種情況下是除外的。


1、正常情況下己車轉彎,對方車超速,發生碰撞

同一道路,相對方向行駛時,如果有證據能證明對方是超速行駛,轉彎車輛負主要責任,超速車輛負次要責任。(之所以強調“相對方向”,原因請看第5條)

2、燈頭讓燈尾

在十字路口,左轉車輛綠燈時轉彎中途,直行信號燈變成綠燈以後,直行車輛正常行駛發生碰撞,此時是直行車的責任。


3、輔路讓主路

汽車從主路變道到輔路時,雖然處於轉彎狀態,輔路直行車輛應該避讓主路車輛,否則一旦發生碰撞,就是輔路直行車的責任。

4、有讓行標誌的

有些道路是有讓行標誌的,遇到這種標誌,即使道路那汽車處於轉彎狀態,也要讓行,否則就是直行車的責任。


5、同一道路,同方向,同車道行駛,前車轉彎後車直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此時轉彎前車比直行後車有優先通行權,發生事故後車全責。這個規定的前提是同車道行駛,前車在拐彎時,後車直接撞上屬於追尾,後車超車時撞上要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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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口說車



大部分發生的直行車與拐彎車輛發生的碰撞、剮蹭事故,拐彎車輛被認定為全責多一些,因為人們認定了一個理,那就是“拐彎讓直行”,發生事故就是拐彎車輛的事。其實不然,一些剮蹭事故有多種原因,還是以交警現場認定為準,因為他們是"馬路法官”,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是具有權威性質的。

那麼,只要拐彎車輛與直行車輛發生碰撞事故,就一定是拐彎車輛的責任嗎?否!請看以下幾種情況:

※ “燈前燈尾”的情況。所謂燈前,就是綠燈亮起後,第一輛拐彎的車輛叫“燈前"。最後一輛車叫“燈尾"。有時,拐彎的車輛遇到前面堵車,綠燈沒過完又變成了紅燈,可是直行車道變為綠燈,這時直行車越過停止線撞到了正在拐彎的車輛,不管撞到拐彎車輛的哪個部位,這叫“衝綠燈”,直行車全責;

※ 輔路、非機動車道的直行車輛,要讓主路拐彎的車輛先行,否則,發生碰撞、剮蹭,直行車全責;

※ 在沒有信號燈的十字路口,直行車要讓行帶有“讓行”標誌的前方拐彎車輛,否則,發生碰撞剮蹭,直行車輛全責。


打開車窗看景色


右轉讓左轉,轉彎讓直行轉彎車碰到直行車轉彎車負全責那是必須的!


春暖花開2244


九成以上是拐彎責任,


眼中的你aiq


直行車有優先權,拐彎車要注意觀察,不要影響直行車的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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