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區:非法電魚者被罰向岷江河放養魚苗10000餘尾

四川經濟日報眉山訊 (雷卓鳴 帥佳 記者 常堅)“我深刻認識到自己非法捕魚的行為,破壞了岷江水域生態環境,損害了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4月9日,眉山市彭山區公益訴訟生態修復現場會在岷江岸邊舉行,現場進行了彭山區首例“恢復性司法魚類增殖放流”:非法電魚者韓某某在區農業和畜牧局相關人員的指導下,向岷江河放養魚苗10000餘尾。

據瞭解,此案是該區首例提起的破壞水生態環境方面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通過對岷江流域水生態環境進行修復,充分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也充分展現了彭山區嚴厲打擊危害生態環境領域犯罪的信心和決心。

彭山区:非法电鱼者被罚向岷江河放养鱼苗10000余尾

“維護好岷江水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需要我們大家的共同參與,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還百姓‘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自然美景是我們每一位壽鄉兒女義不容辭的責任。”該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瞭解,韓某某,住彭山區觀音鎮椿巔村1組。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經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決定,於2018年9月15日被該局刑事拘留,於2018年9月27日被該局取保候審。

眉山市彭山區天然水域禁漁時間為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或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13年至2018年9月,其間每年的2、3月至10月底,被告人韓某某多次採用電魚的方法在觀音鎮椿顛村附近的岷江水域捕魚。

彭山区:非法电鱼者被罚向岷江河放养鱼苗10000余尾

2018年9月15日4時許至8時許,被告人韓某某駕駛其改裝的電動船,在觀音鎮椿巔村附近岷江水域採用電魚的方法捕魚,被區農牧局行政執法大隊擋獲。

該隊查獲韓某某用於電魚的工具及其捕獲的岷江河魚20餘斤。被告韓某某非法捕魚的行為,危害野生魚類生存,破壞天然水域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2019年3月27日彭山區檢察院以韓某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向彭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自然生態環境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我們一定要以此為戒,以實際行動保護好岷江水域環境,讓我們的母親河——岷江更顯靈氣,更具魅力。” 沿岷江流域鄉鎮民用船隻船主們紛紛說道。

自該區公益訴訟工作啟動以來,共摸排公益訴訟案件66件,立案30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30件,收到回覆30件,實現訴前程序履行率100%,結案率100%。督促恢復林地4畝,督促補栽被砍伐樹木3500餘株,推動專項整治行動3次。對破壞大氣汙染、水資源汙染,森林資源汙染等領域破壞生態環境造成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情形,通過向行政機關發檢察建議的方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關注生態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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