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保險公司在買保險之前不查你的病例,到理賠的時候就能查出你十年前的病例,這是為什麼?

永恆201413947


講個身邊事兒,一朋友,去年2月買了一份大病醫療保險,其中甲狀腺的系統疾病的等待期是120天,然後在130天左右,他去醫院檢查發現有甲狀腺甲狀腺乳頭狀癌,前前後後花了10萬左右。然後又是治療結束後才報的保險。所以保險公司派人前去調查,沒發現之前的就診記錄什麼的。從報案到調查到理賠一共10天。

像這種,保險肯定要去查,因為風險太大,可能是先知道有病才買的保險。

迴歸話題,為什麼保險是之後才去查的。

一、如實告知病史是投保人的義務,保險公司作為一個公司,肯定會根據投保人的風險程度來做評估,能不能承保,保費多少。以防“逆選擇”也就是先病後保。

二、精力和隱私問題,投保人人數太多,他們也不可能派人去查完每個人的過往後才承保,而且也是投保人的隱私,也不方便查詢。至於發生事故後,能夠查詢,也是因為雙方已經有了利益的關係,這些過往已經成為關鍵之一。而且保險公司去調取病歷也要提供相關材料,比如患者委託書,索賠申請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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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少被拒賠的案子是因為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原因,包括隱瞞病史、帶病投保、故意擴大損失、製造假材料等,這種情況一旦被查出,輕則拒賠,重則追究法律責任(已經賠出去了的)。有以上情況的,上法院投保人也基本都是敗訴。

要是如實告知,不做假。屬於保險責任的話。他們不敢不賠,敢不賠也還有保監、保協、法院等為你撐腰。


六神說


我在平安保險公司幹過,兩年,最後我是接受不了才走的,客觀的講,保險本質並不壞,當然相對講漏洞也有,有人曾經帶律師來買平安保險,他不需要業務員講解,只是律師把好幾百頁的合同看一遍,為什麼說保險騙人的,是因為很多業務員腦袋裡只有錢,只要有業績有錢賺就行了,上級領導告訴你這個東西好,就行了,不需要了解那麼多,只需要讓客戶知道想要的就行!我姐當時買保險,平安另一個人就說沒事可以買,我姐做過甲狀腺手術,有長年哮喘,我當時讓我姐退了,我給我姐買一份,並且我去醫院調病例,去醫院花錢拉我姐姐複查,目的就是不要事後諸葛亮,我該交代的都交代了,為了就是讓他們在理賠的時候無話可說,還有,我姑姑的單子,我姑姑買完了,我發現個問題就是我姑姑80歲的時候賬戶裡沒有一分錢,別說理賠了,啥也沒有,而且這些問題都是我自己發現的,沒有人告訴我,我讓我姑姑退了,退保是會有損失的,然後我把損失的那部分錢我自己墊上不能讓我姑姑損失,從我手裡買的每一份保險我都要求他們知道的明明確確,正常的業務員是不告訴你那些不賠的,但我不正常啊,我都會說這個賠,其中這個不賠,到時候你別問我為什麼,因為你沒有買這一項!所以我這樣的人業績不好,領導也不喜歡,然後就走了,我客觀的發表一下保險騙人這個誤解,是因為你根本不明白你買的什麼,那是因為根本沒人講明白你買的什麼,你以為你買個啥都賠的,結果賠的時候沒有哪一項!瘋不瘋!


曖沫29575716


我妹夫有三高。稍微懂點的人都知道買保險是需要如實告知的,必要的時候還會去醫院體檢,情況嚴重的話好多保險也會拒保的。之前我妹夫想買保險就問過我關於這方面的問題,我告訴他一定要如實告知,免得後期有理賠糾紛。一段時間之後我聽我妹說那個保險推銷員跟他們說不用告知,說他有辦法通過核保,我一聽就告訴我妹離這樣的人遠遠的,明顯是隻為賺錢不為客戶利益著想的騙子。我其實比較認同保險的,無奈的是從來也沒遇到過一個實事求是的保險人。


追風的墨墨媽


妻子 ̄朋友在威海新華人壽做保險,她自己描述是已做到什麼主任級的。天天來我工廠勸服我妻子買保險。我們無暇去應付她,就委屈著為兒子買了一份險,第一年交三幹三。過了 ̄年,在村裡交的新農合被停了,原因是因為給兒子買的這份商險。我們找保險公司交涉,眾口 ̄個回答⺀不可能和沒聽說。都發生了還不可能?我們無非就是想讓保險公司邦忙諮詢一下,看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可保險公司就能給這麼一個回答。無奈我們只能退保。最後退了一干三百元。問為什麼扣這麼多,回答說替我們保管了,收保管費用。錢被你們用了 ̄年,居然收我們費用?真是 ̄群流氓。事情過去六年了,前段時間那個拉保險的又打電話讓我妻子參加理財,還騙個沒完了?


厚德載物57702


咱們每個人投保時,在填寫了基本信息後進入健康告知環節。

在健康告知環節,會有很多選項,咱們只要針對這些選項選擇“是”或“否”就可以。

為什麼強調如實告知?

是萬一出險了,保險公司可以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給我們賠付保險金。

這些選項裡,大家看一下

大家看到了,健康告知裡,除了過去“一年”“三年”“五年”的時間範圍,還有一個“過去”“目前”,這裡的“過去”,就包含了“一年”“三年”“五年”以及更久。

當我們在健康告知所有的選項裡選了“是”,就意味著我們告訴保險公司——看好了啊,我可是健健康康的標準體,符合你家的投保條件,你得給我承保,出險了你得給我理賠!

也意味著保險公司無聲的回應——看好了啊,白紙黑字,這可都是你自己選的,將來出險了,我若發現你沒有如實告知,可別怪我不賠給你!

大多數人投保後,都是平平安安的,只有極少數的極少數人會出險,出險後就要理賠,就到了保險公司兌現承諾的時候。

咱們到醫院看醫生,不可能一進門就說,大夫,給我拿藥吧,我生病了。

大夫總得問,您怎麼了?您哪兒不好?多久了?來我們醫院前還看過大夫沒?大夫給開了什麼藥?吃了症狀減輕沒有?現在什麼症狀?

保險公司收到我們的理賠申請,也會了解,這個客戶是因為什麼住院的?原來看過沒有?有沒有既往史?是不是在定點醫院?是不是在公立醫院?有沒有在除外責任的範圍裡?等等。

不可能說,你打一電話“喂保險公司嗎?我出險了”,那邊就回應“好嘞,理賠金給您準備好了過來取吧”^_^

您所說的理賠時候會查到您十年前的病歷,那是因為這次理賠的疾病,跟您十年前看的病有關聯。舉個例子,假如張三十年前打籃球跟對手碰撞倒地骨折住院,十年後張三因心腦血管疾病住院,出院後理賠時,保險公司即使查到十年前因骨折住院,也不會影響這次心腦血管疾病住院的理賠。

我有個客戶投保時健康告知都選了“否”,當時,我並不知道他健康狀況,我看著很正常呀,我問他你過去得過什麼疾病嗎?他說沒有,好著呢。投保一年後,他闌尾炎住院,我還去看他,跟他說出院了記得把資料給我,我給你辦理賠。哪知道,他老人家在門診跟醫生說他“高血壓九年了”,理賠時公司也順利賠了,但是下發了函件,大意是“這次給您賠了,以後凡是高血壓引起的住院不賠”,他不高興了,不願意簽字,他說他的高血壓已經好了,我說好了更要簽字了,說明以後住院都不是高血壓引起的,保險公司照樣要賠,他很不情願地簽了字。再後來,他瞞著我終止了住院險。

為什麼我們強調一個專業勝任的保險代理人相當於我們的保險顧問,投保完成才是服務的開始。客戶很多的事情,都需要這個代理人的協助,包括住院時,跟醫生怎麼描述病情,出院後,如果沒在定點醫院如何給公司寫情況說明,等等。有一個專業勝任的保險代理人,不亞於家裡的健康顧問,財務顧問,法律顧問,心理諮詢師。


天下保險


這種行業發展的負面問題之所以長期存在,並且積重難返,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保險行業自身的原因。保險業在晚清時期進入中國,是最早進入中國的近代金融行業分支。其歷史比銀行,證券都要悠久。但是,發展卻一直較為緩慢。到了民國時期,保險業淪為銀行業的附庸。人身保險,長期滯後發展。解放以後,推行計劃經濟,保險曾經長期停辦。改革開放以後,保險業重新開辦。在這個時候,人壽保險行業引進了日本模式,主要的操盤人,是一批來自臺灣的人壽保險行業從業者。這批從業者良莠不齊,有不少人意識到了當時中國保險一時的落後,並且藉助這個機會,不規範的兜售保險。這可能和臺灣本身較為濃厚的詐騙範圍有關。也就是說從一開始,中國的人壽保險業,在根子上就出了問題。90年代的時候,這批臺灣的培訓師逐漸淡出。

但是,又形成了另外一個惡性的分級推銷機制。在發達國家,保險也有非常成熟的推銷員管理機制。推銷員作為獨立個體與保險公司簽約,本質上是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並不是保險公司的僱員。每推銷一筆保險,推銷員本人可以從中獲得高額的推銷費用,美國這樣的國家,平均費用為保費的40%左右。根據一般的經驗,在美國,推銷員只要能夠找到25個穩定的人壽保險投保人,就可以獲得一個非常體面的收入。但是在中國,情況卻完全不同。推銷員雖然在事實上是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但又在形式上成為保險公司的僱員。保險公司從兩個方面盤剝推銷員。一方面沒有給予他們僱員相應的待遇,實行無底薪或者低底薪的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又以他們是公司僱員為由,不給予高額的保險代理推銷費用。實際上,保險公司內部的管理人員竊取了底層推銷員的推銷費用。最終結果就導致,保險推銷員的招聘門檻不得不一降再降。實際上在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保險推銷員是一個高學歷的崗位。但是在中國,卻成了一個幾乎無門檻的就業。這就必然導致,保險推銷員本人,對於保險不是很瞭解,為了進行推銷,在對外陳述產品情況的時候,不能如實和準確的表述,從而為之後的保險糾紛埋下了禍根。

資金管理能力差,投資回報率低,管理成本高,是中國保險公司的普遍現象。在發達國家,人壽保險公司是最主要的長期資金投資者,可以獲得市場上最高的投資回報。但是在中國,保險公司主要的投資對象是國庫券,收益非常低。從這個角度上看,中國的保險公司根本不具備金融行業的屬性,因為缺乏資金運用能力。這就使得中國保單的成本要遠高於同類型保單在發達國家的成本。近年來有不少大陸人前往香港購買人壽保單。除了有洗錢的原因之外,香港保單的這種經濟優勢也是一個重要因素。

在高成本模式下,又不顧一切的降低門檻,進行業務擴展,最後必然會使得索賠的數額超過保險公司的承受能力。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保險公司普遍採用的辦法就是耍賴。實際上也就是民眾常說的,以各種理由拒絕理賠。

其次,是政府監管不力的結果。保險業在中國金融行業當中的地位是比較低的。銀行業歷來是中國金融監管的重心。所以,政府對於保險業的發展不是太上心。對於保險業的負面影響,也不是太在意。再加上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是國有企業,和原來保監會的機構人員有密切的人員交流。人情社會下,事情就變得更復雜。

最後,是整個社會對於商業保險的認知存在著嚴重的缺漏。從企業政府到民間都是如此。必須指出的是,如果一個人真正瞭解保險,就應該明白,在投保之前已經確診的疾病是不可能獲得保險理賠的。但是很多人有僥倖心理,希望在形成事實投保之後,獲取保險公司的理賠。從這個角度看,這些投保人也不是無辜的。強化投資者教育,雖然已經被提了出來,但在事實上做得非常差。而且現在過於強調,由企業方面來進行這方面的教育,這種思路是有問題的。企業本身是利益相關者,在推行教育的時候肯定是有所偏向,難以正確的傳達有用的信息。所以總的來說,對於商業保險在內的一系列金融教育應當是作為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一個組成部分,不應當由金融企業來承擔。政府在這方面的投入要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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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時,一般保險公司在投保時會讓投保人填寫健康告知,投保人必須遵循如實告知原則,如有既往病史要提交當時的住院病歷,複查報告由保險公司進行審核,而且目前咱們中國的壽險投保一般是叫寬進嚴出。投保只要你向保險公司申請投保,無特別異常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都會承保,但是,一旦需要理賠時,如果你隱瞞,或不遵循如實告知的原則,被保險公司查實,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情況依據保險法的規定,解除保險合同。這樣會讓你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其實現在很多人在投保時有僥倖心理,想著我一些小毛病,不需要告知保險公司,但是,保險公司可以通過社保機構醫療機構隨時查詢你既往病史和資料,因為你在簽訂保單時,已經備註可以查詢理賠所需的所有資料和資訊,而且你簽了名。快的話保險公司本身它是盈利機構,也不是慈善機構,所以它要規避所有的風險,換了你是保險公司,有人在投保的時候惡意不告知,然後,騙取保險金你會怎麼做呢?


保險達人趙裕慶


因為我們現在的保險制度是“詢問告知制度”。買保險的時候都會填一份《健康告知》,如實填寫,避免以後不必要的糾紛。😊

有時候代理人或者投保人,貪圖方便或者僥倖心理,覺得我不寫,保險公司不知道。沒錯,投保的時候,保險公司不會查,因為投保是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上的。你相信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相信你。👏👏

但是該理賠了,保險公司肯定要調查的。

1:如果之前都告知了,保險公司不能不賠。2:如果有隱瞞,那保險公司有理由拒絕,因為你不誠信在先。

當然這個時候,也會分兩種情況,

1:如果之前沒告知的內容和要理賠的情況沒有直接關係,仲裁下來,還是可以賠的。

2:如果有直接關係,那理賠肯定是不可能的了。😔


五年保險人


您要相信保險公司的調查能力,不是一些保險公司可以調查出十年前的病歷,而是所有保險公司都有這個能力,關鍵就是看保險公司想查還是不想查。

如您所言,保險公司在投保就是買保險的時候並不發動“調查”環節。

保險歸根到底購置的是合同。合同訂立的基礎和原則就是雙方秉持“最大誠信的原則”。

所以,保險公司會出具一份“詢問告知表”,認為客戶按照最真實的情況來反映這些問題,保險公司根據回答情況決定是否承保或何種口徑承保,這樣的情況內是不會涉及對個人情況的核實和調查的。

報案出險後的“調查”就屬於必經流程了,重點當然是合同訂立時是否有違約的情況,就包括回答項目是否屬實了。

調查途徑包括醫保卡的使用、患病就診記錄、查體等情況。

不過保險公司的調查絕不針對某個客戶單獨進行,也屬於正常的處理流程,如果沒有異常情況,就必須履約完成賠付工作了。

希望答案能幫到您,歡迎追問或者私聊。

謝謝


九雲輕生活


這問題有點兒搞笑,你買保險的時候人家是不是要你籤一個誠信合同,承諾你自己是誠實守信的人?你本來就有某些疾病了你還去買保險然後叫人家賠你錢,到底是你騙保不誠信還是人家保險公司不誠信啊?難道你騙不到別人就說別人不誠信了?麻煩把因果搞清楚。你承諾你沒有過這種疾病,等理賠的時候人家肯定要去調查你的住院記錄,現在的大數據分分鐘就全部調出來了。我覺得人家這種機制很好啊,首先都把人往好處想,你不騙我我也不騙你,你騙我了,我也騙你,唯一的不同是保險公司要錢有錢,要人有人,你看不慣他還幹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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