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子訴父


覺得這個問題提的非常好,因為小偷私入民宅,可能關乎咱每一個人的人身安全需求!…

咱這裡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小偷入宅,二是教育問題,即能否從根上讓小偷越來越少?

第一,從客觀規律角度,俺個人覺得,小偷只要私入民宅,就可以參照交通法規定的酒駕、醉駕條款,直接認定小偷先生負全責!



圖片(能把車開到這,是醉駕了嗎?)

友友們其實可以回顧一下,咱自從酒駕醉駕規定實施以來,交通安全環境所產生的,是一個怎樣的嶄新的、全面的變化與不同,咱如今人人都可以欣喜的看到,有幾人還真想試試酒駕醉駕?

友友們其實可以特別的注意一下,其實這裡蘊含著一個金典的規範實施精神:''只要觸犯,負全責!''…如此,便是越來越多的人,就都不會再想著去觸碰酒駕、醉駕了呀…



圖片(嗬嗬,開車的技術再好,也架不住你飛啊!)

那麼按邏輯學原理,既然酒駕、醉駕可以''立此存照''的實施''只要觸犯,即負全責'',那麼小偷先生不管你有何這樣那樣的理由私入民宅,是否也可以''只要觸犯,即負全責''呢?

所以個人以為,這是一個非常值得參考的實施規範法則,這樣試試實施最大的好處就是,讓咱每一個人所需求的人身安全保障,得以有一個,最完美的佳境!



圖片(缺乏規則意識,飛進這地兒能嚐到些啥鮮味?)

那麼既然是按照邏輯學原理,咱就需要再分析一下小偷先生的私入民宅,有哪些權益是可以,並且應當予以保護的,因為科學的邏輯學原理,必須具備三條最基本的基礎原則,這就是:客觀性,系統性,與可驗證性!

這也便是,思維越縝密,實施的效果就會達到越佳…嗬嗬,要不然,人怎會有''運籌帷幄''這成語的出現呢?

其實這也便是''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的,基本原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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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所以個人以為,小偷先生的生命權還是需要受到適當保護的,因為這很可能會出現一個可能''誤傷''的誤區,

比如咱有許多喜歡旅遊的驢友,走的實在太渴了,也就想到咱家討口水喝,如果就遇到一些可愛的狗狗們的一通亂咬,被咬傷了咬殘了,這也不好受不合適,對吧?

唉,可惜俺不是學法律出身的,具體的運籌帷幄,還是有勞專業的朋友們了…

這裡還想說的一點是:咱從教育學原理,分析下小偷先生,能否有改邪歸正的可能,

因為就人性的本能而言,每一個人,都是會有追求幸福理想和願望的,這也便是古人云的,''從善如流''的出發點吶…



圖片

其實關於小偷先生能否教育好的問題,咱可以參考引入一個,現在在教育行業受到廣泛關注的議題,就是''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師'',那麼實際情況 ,咱怎理解與確定呢?

其實個人覺得,這問題是因為人們對''怎樣才是一個好學生'',各有各的理解與不同,比如說聽話的孩子,且還分數高,考試成績好,能考入名校,這就是好孩子,但是名校資源就這麼多,名額畢竟是有限的,怎麼辦呢?

其實在這想起馬雲先生的一句話很有意思,他說在他心目中,他的母校杭州師範,是第一流的、世界上最好的大學!

個人理解,馬雲先生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杭州師範:''給了他所最需要的''!

''最需要的''!這不就是咱,所一直倡導的''對症下藥,才因材施教''嗎?!



圖片

所以,咱可以總結出這樣一個道理:''最合適的,才是最好的''!

這就像咱戀愛婚姻一樣,最舒服最合適,才是最幸福的!

所以把這個原理運用到小偷先生這,也就是沒有找到自己的''最合適''唄!

這裡倒是可以先說一個逆向思維的切入點的,比方說人至少都會有一個自己的興趣愛好,而且,這個愛好一定會與你相伴終生,

只要這個愛好是健康的,便都可以積極努力的,積極向上的去努力耕耘:因為心理學告訴我們,人若沉浸於自己的興趣愛好裡,這種狀態,是最幸福的!

好吧,篇幅關係,咱''下回分解''好嗎?感興趣的朋友,可以持續關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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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看官的閱讀!

end

寫於2019年1月28日


一縷晨光劉讓飛


以前有一個我認識的老師傅退休以後在廠裡看門,他孤身一人,閒著無聊就養了許多狗,一來看看廠子,二來也可以做個伴。有一天晚上幾個彪形大漢用大錘子從廠子一側的牆裡打穿一個大洞,老師傅聞聲趕去,歹徒們看到只有老師傅一個人,不由得一陣竊喜,獰笑著向老師傅撲去。老師傅見他們人多勢眾,趕緊轉身往回跑,跑到自己的值班室,把拴狗的繩子一解……一大群狗早就按耐不住啦,呼啦啦的向歹徒湧過去,剛剛還氣勢洶洶的歹徒們立刻傻了,機靈點的趕緊轉身往回跑,慢一點的馬上就被狗給咬下幾塊肉,一時間鬼哭狼嚎,煞是熱鬧。從此以後這些人再也不敢到廠子偷東西了。


靜夜思160519196


談談個人看法!

在此案中,可能涉及的賠有二個方面,一是被小偷打死的狗的賠償;其次是小偷被狗咬死的賠償。個人認為,通常情況下應當用死亡的小偷的遺產(小偷已死亡,故其生前財產只能稱作遺產)來賠償被小偷打死的狗的損失,而小偷的死亡賠償問題,則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簡要說明如下:

先來說被小偷打死的狗的賠償問題。民宅中養的狗,無論是否辦理狗證(更何況在很多農村地區,養狗並不需要辦證),均屬於主人私有財產,依法均應受法律保護。小偷基於盜竊的故意侵入他人住宅,本身是非法的,小偷為保證自己偷盜成功,進而更進一步的將他人守護住宅安全的狗打死,侵犯了狗主人的財產權,根據《侵權責任法》第6條、第15條,小偷當然應當承擔侵權損害的賠償責任。但小偷後又被其他的狗咬死了,死人是不可能承擔任何責任的。但若其生前有財產,根據《繼承法》第33條的規定,則小偷的繼承人在繼承之前,應當以被繼承人(小偷)的財產為限先清償小偷生前債務,此後還有剩餘的,小偷的繼承人才可以繼承。

再來說,小偷的死亡,應當由誰承擔責任?個人認為,小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盜竊,並因此被狗咬致死,自身肯定有責任!而房屋主任是否也有責任呢?則需要具體分析:

1、假如小偷侵入他人住宅時,住宅中無人看守,且住宅主人不是飼養的禁止飼養的烈性犬,那麼個人意見認為,無論飼養的狗是否辦理犬證,均應當由小偷對其死亡自己承擔全部責任,住宅主人不應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即便主人伺養的狗應當辦證而沒有辦證,最多也僅是行政違法的問題,並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且主人將狗飼養關在自己家中,已盡到飼養動物的安全管理義務,小偷被咬死,完全是由其自己嚴重過錯造成,根據《侵權責任法》第78條、第79條的規定,主人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2、假如小偷侵入他人住宅時,住宅中無人看守,小偷被住宅主人飼養的是禁止飼養的烈性犬咬死,那麼個人意見認為,在此種情況下,住宅主人飼養禁止飼養的烈性犬雖有過錯,但其畢竟是關養在住宅中的,其對他人的人身安全威脅較小,過錯較小。反之,小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盜竊才是導致其死亡的主要因素,其對自己死亡具有重大過錯,因此,根據《侵權責任法》第78條、第80條的規定,應當由小偷對其死亡承擔主要責任,住宅主人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責任,有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賠償義務,通常情況,個人認為一般應承擔不超過20%,最高不超過30%為宜。

3、若小偷侵入他人住宅盜竊時,住宅主人在家,那這裡面的情況可能更復雜,涉及主人是否有過錯的判斷更需要結合案件詳細情況才能做出,小偷與住宅主人的責任也更不能一概而論。比如:小偷侵入住宅時,被主人飼養的狗發現撕咬,主人出現制止,小偷卻拿隨身攜帶的刀砍殺主人的狗,並砍殺主人,那麼小偷此時的行為已從盜竊轉化為搶劫了,主人可依《刑法》第20條第3款實施無限防衛,指揮自己養的狗攻擊小偷,並對小偷的死亡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反之,如小偷在侵入住宅即被主人的狗發現圍住撕咬,而主人就在一旁觀看,在小偷已完成失去反抗能力後亦不制止,任小偷被撕咬致死,那麼,主人此時應當已涉嫌犯罪,不僅對小偷的死亡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還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因社會生活和案件本身的複雜性,我們不可能對所有的情形都能全部預測並一一列舉。以上的作答,也可能不盡周詳,請條友諒解!在複雜的現實生活中,條友們可根據法律的規定,結合案件的具體事實仔細分析判斷!

法潤金沙,嚴肅理性分析法律問題,歡迎條友關注點評!


法潤金沙


小偷進宅不偷就搶,危害性特別大,往往成為刑事案件原兇。我以為小偷入宅,打死一條狗,被其兩條咬死,是自為行為。他能打死一條狗,必有兇器帶入,小偷入室不會空手。大家不知道看到過一個案例,,一小偷多次入室偷盜,兄弟兩人,晚上抓,幾日晚上小偷又來,室內沒開燈,三人打在一起,最後小偷不敵被打倒在地,開燈以後看是鄰居,隨打12o並報警,後小偷傷嚴重死亡。後開庭認為,兄弟二人著木棍,小偷黑暗中,摸一長把炒勺打在一起。兄弟講如果是小偷拿刀,死的恐是我們。後調查認為是自為,無罪釋放,小偷白死。所以,小偷宅致死多種原因。本案入宅死亡,猶死活該!


喬氏蜂業13730941756


小偷這個詞,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是一個可以瞬間讓人咬牙切齒的存在,因為他的行為可能會瞬間讓你失去你最重要的東西,讓你傷心和難過,所以小偷不被待見和可憐也是人的正常心理,尤其是闖入他人家中進行偷竊的盜賊。但是如果小偷闖入他人家中,結果被那人家中的狗咬傷或者咬死,又該怎麼處理呢?

近日,又看到了一個比較有趣的案例分析,講的是王某養了4條狗,他家的狗平時都是被放在院子裡,不讓出去,王某養狗一是用來看家,二則是因為個人喜好。結果大膽的小偷張某卻在夜裡翻到王某家中,想要進行偷竊,結果被這四條狗給圍住了,小偷趕緊拿起旁邊的棍子,把一條狗給打死了,緊接著小偷張某就被剩下的三條狗給咬死了,所以說誰該來賠償這個問題就出來了。

看完這個事兒,相信很多人會說這個小偷非法入宅,還想要進行偷竊,死有餘辜不用賠償,而且他打死了別人的狗所以自己的家屬應該對王某進行賠償,也有人認為小偷固然可恨但還不至於死,所以這家民宅的主人王某應該予以賠償。但事情可沒有這麼簡單,我們還需要認真分析。

首先從理性角度看,小偷張某非法入宅已經屬於違法行為,更何況他是想要進行偷竊。還有就是他用棍子打死了一條狗,從而激怒其他的狗,所以才會被其他的狗咬死,所以小偷的行為也是自作自受。因為偷竊和非法入宅的行為是他自己選擇的,不是別人強迫的,所以才有了後面一系列的事情,而且在這一點上民宅主人王某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因為他小偷非法闖入家中進行偷竊,還有一條狗被打死,所以他絕對不應該賠償。但是我們還要考慮一個問題,小偷的行為雖然違法,但罪不至死,因此即使作為受害者的王某也沒有權利去剝奪他的生命,所以這還要看當時狗把小偷咬死時,王某有沒有在場以及有沒有進行制止和慫恿,從而才能決定王某該不該賠償。

接著從感性的立場來看,小偷自己做了錯事,屬於錯的那方,如果家屬覺得自己家裡人的人死了就覺得自己有理那也不切合實際,因為法律不會認為人死的一方才是有理的一方,而是根據事實說話,所以小偷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還想要賠償不僅是不道德行為,更是違法行為。不過小偷雖然不對,但也是一條生命,所以如果讓法律對他進行教育和制裁還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所以如果王某放任或者慫勇自己家的狗把小偷咬死,不僅是殘忍和不道德的行為,還是一種犯罪的行為。

最後想說的是,尊重法律,就是尊重你自己,你的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上。同時也提醒大家多學習法律知識,用正規的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免做出不可挽回的事。


軒逸箐風鈴


私闖民宅,還要主人賠錢?這是什麼道理。這些狗應該屬於正當防衛,反倒是小偷要賠給這個主人家狗死亡的費用。

曾經就有一個這樣的事情,一個小偷跑到一家別墅裡偷東西,以為沒有人在就可以偷點東西賣錢了,沒曾想,主人養了4條大狼狗,這小偷進來之後就懵了,但是這四條大狼狗可不管你認不認錯,見著不認識的人就咬。這時候小偷就拿起周圍的棍子,一棍子下去,把一隻狗打死了。但是剩下的狗就更狠了,活生生的把這個小偷給咬死了。


最後結果這個小偷的家屬將這個別墅的主人告了,要求賠償相關費用。

但凡說跟狗相關的事情,都有很多人關心。而且有很多人有不同的意見。這個事情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有正確的看法了。作為一個小偷,本身就是違法的。你偷到別人家裡了,試想一下,如果什麼事兒都沒發生,恐怕你就偷了東西高興的跑了吧。那屋子的主人又該找誰去賠錢呢?

可事情總是那麼的巧合,或許小偷偷了好幾個房間都沒事兒,但是這個房間就碰到了主人養的大狼狗。剛好這個房間的主人就喜歡狗,多養了幾條。小偷就這麼被咬死了,我想這也是他咎由自取了。人家自己的屋子養幾條狗,很正常啊,完全沒錯。


反倒是,這個小偷打死了人家一條狗,也不知道這狗多少錢,應該由這個小偷家屬賠償,同時也要賠償這家人的精神損失費。


大家說呢?


老王偵查記


這個問題很逗!😄

首先,小偷的叫法不對。

如果死者還沒偷到狗主子的東西就被狗咬死了,你無論如何都難以斷定死者是否涉嫌犯罪,他也許是誤入狗主的家,因此,他只能是被害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狗主應代狗全額賠償。

如果死者偷了東西才被狗咬死,那死者也不是小偷,而是強盜,也就是搶劫犯,因為他死前(逃跑中)使用暴力打死了一條狗。而對搶劫犯的防衛致命也不為過當,因此,狗主子不僅不用賠死者,狗主反而有權從死者遺產中求償死狗損失!


文刀沐子


小偷私自闖入民宅,違法在先,他並不知道民宅裡有狗、他後來被狗咬死就活該倒黴了。即使養狗不合法,也該由當地政府處理,而他闖進其家門還打死一條狗當然被狗群起而攻之也在情理之中。

所以小偷的家屬該賠狗主人錢,狗狗們忠心護家有功無過。


殘陽餘暉3


小偷進入居民家中盜竊,打死一條狗狗,被其餘狗狗咬死,狗主人沒有法律責任,但是要有一定的經濟賠償。

首先,小偷進入居民家中盜竊,就是盜竊行為。並且是在主人不在家的時候實施犯罪的。所以狗狗不管是自衛還是保護家中財產,咬小偷都是正當防衛。



其次,主人不在家,所以不存在教唆狗狗故意咬傷小偷。而且小偷還把其中一條狗狗打死了,就算沒有法律規定這是“殺狗”,但是也應該給狗主人賠償。



最後,由於小偷打死了其中一條狗狗,然後其他狗狗一起咬小偷,這就是正當自衛,只是把小偷咬死了。主人沒有法律責任,但是出於狗狗監護人的責任,應該有一定的經濟賠償。



希望我的答案能幫助到你,歡迎大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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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寵物的故事


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個人認為,小偷進入民宅偷盜,被狗咬死,這是屬於咎由自取,所以責任自負。不過,如果是法庭判,狗主人應該需要負經濟賠償。

首先,戶主家養的狗本來是好好待在家裡的,如果小偷不強闖民宅,不入室偷盜,也就不會被狗咬,也不會被咬死,所以從一開始就是小偷的不對。

我們都知道狗會咬人,小偷應該明白自己的犯罪行為,更應該知道打狗肯定會招來狗的反咬,所以他的這種行為完全是自我找罪受。

戶主家養有那麼多條狗,小偷單打獨鬥肯定抵不過狗的殺傷力,被咬死也就不足為奇了,只能嘆息小偷命不該此。

其次,小偷進入民宅偷盜,這屬於違法行為,因為小偷是陌生人,而且對狗實施了暴力,甚至打死了狗,所以戶主家中的狗咬小偷屬於正當防衛。

雖然狗主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因為狗主人是狗的監護人,所以狗主人應該會被判經濟賠償,不過經濟賠償額應該不會太多,畢竟主要責任在於小偷自己。

總而言之,小偷進入民宅偷盜被狗咬死完全是自食惡果,他的死與自己的缺德、缺心密切相關,不能賴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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