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八旬老人吊死在養老院 家屬索賠1元!院方:我們沒錯!

如今,步入老年階段之後,入住養老院將成為很多人老年人的歸宿,也是很多子女無奈的選擇。然而,養老院在接收老人的時候面臨著一個尷尬問題,老人在養老院裡意外事故、突發疾患,這個責任到底該由誰負?

江蘇常州的尹先生反映,他的母親前段時間吊死在當地一家養老院,對方非但不願承擔責任,態度還非常不好。對此,涉事養老院表示,他們在這件事情當中沒有過錯,無須承擔所謂的責任。

4月3日,據尹先生透露,養老院的態度讓家屬非常失望,他將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要求養老院登報致歉,並索賠一塊錢。

常州:八旬老人吊死在养老院 家属索赔1元!院方:我们没错!

【事件回顧】

兩年前,他和家人商量後將85歲的老母親送到常州一家名叫“同泰頤養園”的養老院。沒想到的是,今年1月20日,工作人員發現尹先生的母親用一截電線吊在養老院活動室內的康復器材上。被發現時,還不到10分鐘時間。

發現情況後,他們隨即將老人送到隔壁醫院,其子女隔了很久才到現場,延誤了搶救時間。事發後,院方也安排人上門去送了花圈,安慰了家屬。

尹先生表示,他們只是希望養老院能對母親的死拿出個態度,並不想通過這件事獲得多少賠償。“我們把人送到養老院,他們就有監護責任。人是在養老院意外死亡的,不管怎麼說,養老院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養老院:我們沒錯,建議走司法途徑

4月3日下午,工作人員稱,1月20日確實有一位老人吊死,但具體情況並不清楚。尹先生的母親是該養老院內的“自理”老人,沒有專門的護理人員一對一服務。

養老院在這件事情上不存在任何過錯,且事後也向家屬進行了慰問。也正因此,院方認為,尹先生一家的訴求有點“過分”。在養老院死去的老人多了,要是每個都賠,那還怎麼經營下去?他們如果還有想法,希望他們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這個事情。

對此,尹先生表示,養老院如此蠻橫的態度令家屬非常失望,他將通過司法途徑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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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養老院發生過不少類似事故案件

老人養老院墜亡,誰之責?法院:家屬和院方都有過錯

2017年11月,因父親年齡較大,又患有老年痴呆的症狀,家人將老人送至養老院。可沒想到,老人入住養老院尚不足一個月,突然墜樓身亡。雙方多次協商未果,老馮家人一怒之下,將養老院告上了法院。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誤工費等,共計47萬餘元。

法院根據過錯責任大小,酌情確定老馮承擔90%責任;老年公寓承擔10%責任。故判決,老年公寓賠償老馮家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共計1.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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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

法院建議,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老年人或家屬最好與養老院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養老院的看護義務要有明確約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很多養老協議中,養老院為了保護自己利益,在接收老人時都會與老人及其家屬簽署免責協議,家屬在簽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如有疑問,要馬上提出。

同時,養老機構要加強制度建設,嚴格監督管理機制。針對老年人的生理特點改善養老院的居住條件,增加便於他們生活的各種設施,減少意外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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